董事会秘书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最早发源于英美发达经济体,后来随着改革开放和股份制公司建立,逐步进入我国。董事会秘书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等事宜,其在健全上市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证券事务代表是上市公司必备岗位,协助董秘履行职务,作为董秘助手同样要发挥好“准董秘”职责。
一、多层面深化职责认识,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
其次,从公司内外治理来看,董秘肩负着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提高公司透明度的重要职责。第十一届G20会议刚刚在杭州闭幕,作为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经济合作论坛,G20旨在寻求合作并促进国际金融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在去年土耳其峰会上,G20国财政部长正式签订了《G20/OECD(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中国是其倡导国和支持国。近日,刘士余主席在上市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特别强调,要倡导落实《公司治理原则》,努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架构,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准,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身努力来解决“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同时,要紧紧抓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全面这个牛鼻子,促进公司内外部治理完善。实现上述目标,不仅需要法制、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更离不开上市公司董秘、证代的辛勤工作。只有发挥好董秘在公司内外治理的专业监督和有效制衡作用,才能形成有效的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司治理基础和商业诚信环境,从而促进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进程,有效释放市场需求和激发投资活力。
其三,从资本运作的角度来讲,董秘又是上市公司资本运营的总监,其担负着扩大直接融资,推动降杠杆、防风险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安徽资本市场实现了持续发展,并购融资数量、规模不断提升。从今年的半年报看,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净利润均有所增长: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8346亿元、3687亿元,同比增长4.64%、10.31%;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5.39亿元,同比增长8.05%。今年1至8月份辖区新增上市公司2家,达到90家,另有3家过会待发。19家公司完成直接融资,募集资金450亿元,19家公司完成或正在实施并购重组,加之公司债、新三板融资420多亿,安徽资本市场今年有望实现直接融资首次突破1000亿元。这为我省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全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其四,从投资者关系管理来看,董秘、证代更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桥梁和纽带,其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直接影响着上市公司形象。一个优秀称职的董秘、证代就像上市公司开启资本市场大门的“金钥匙”,他可以推动公司运作合规透明,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特别是投资者关系,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同时帮助企业未雨绸缪、化危为机,助力公司整合资源,实现跨越发展。而差的不称职董秘或证代,则会阻碍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信息互动和交流,形成“肠梗阻”,造成市场投资者、公司管理层、证券监管部门信息不对称,更有甚者,会使企业陷入公司治理混乱、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投资者怨声载道、市场形象一落千丈的窘境。
总之,董秘、证代要从法律职责定位、内外部治理、公司资本运营、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角度、多层面审视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当好上市规范治理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把关人,做好企业经营发展和资本运作的重要参谋助手,以诚信规范、务实高效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总体质量和价值,推动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认清监管新形势,主动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尽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股票市场”,“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专门强调,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守土有责,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刘士余主席明确指出:“证监会要回归监管本位,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监管理念、政策、规则均发生了积极调整变化。
其次,在日常监管方面,强化了事前防范性监管。对于重组上市项目,做出了全链条、全环节、全主体的监管制度安排。明确重组上市项目复牌前一律召开媒体说明会,回应市场关切,接受社会监督。重组上市项目草案披露后,证监局一律要安排现场检查。对已实施完毕的重组上市项目,也要分批次开展检查。此外,还将贯彻披露即负责原则,方案中止或终止的,不得豁免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同时中介机构同步问责。加强业绩承诺监管,持续督促重组方履约践诺。严厉打击“忽悠式”“跟风式”重组以及虚假重组。
第三,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审核监管趋严,抑制过度融资,防止利益输送。在前端审核环节,引导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限制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不得用于支付员工工资、购买原材料等经营性支出。同时,强化窗口指导,在前期强化“认购对象”穿透式信披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大股东不得通过通道形式参与定增的规定。
第四,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推进诉调对接,促进纠纷化解。2013年国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去年底,中办国办又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为此,前期我局与省高院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并在两个协会成立纠纷调解中心,健全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下一步我局还将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合作,签署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合作备忘录,推动专业化调解机制建立,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和服务。
第五,在净化市场方面,保持监管高压态势,落实强制退市制度。上半年证券监管部门共对88起违法违规活动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市场操作、短线交易等多个方面,较去年同期增长84.75%。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如前期因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而被退市的博元投资,以及今年因欺诈发行正面临退市的欣泰电气。从这些案例不难看出,重大违法违规常态化的强制退市机制已经形成,上市公司“一失足”必将带来“千古恨”。
围绕上述监管规则和政策导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本位。坚持依法监管,把法律的规定、监管的要求,落实各个监管执法全过程中。坚持从严监管,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绝不包庇,该移交稽查的绝不手软,形成监管带电的“高压线”。坚持全面监管,支持中介机构依法履职,强化对中介机构执业监管。同时,注重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协调联动,推动公司自查自纠,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
三、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切实防范职业违规风险
董秘、证代是一个专业性、系统性、风险性、挑战性均很高的工作,它应具备良好职业操守、过硬能力素质和强烈依法履职意识。董秘、证代应结合工作实际,提升专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切实防范职业违规风险。
安徽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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