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1.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题
2.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日程安排
3.鹤峰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肖进同志职务的议案
4.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陈千杰同志任职的议案
5.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李明桥同志任职的议案
6.陈千杰拟任职发言
7.李明桥拟任职发言
8.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陈千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9.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议案
10.鹤峰县人大常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审查报告
11.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议案》的决议
12.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暂时停止胡平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13.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暂时停止胡平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14.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15.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1.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题
2.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日程安排
3.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胡平江辞去州八届人大代表、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4.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平江辞去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和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5.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
6.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补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7.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补选谢俊泽同志为州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8.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谢俊泽为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
9.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议案和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关于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及“代表行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11.关于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12.鹤峰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13.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15.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
16.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17.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
18.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建议名单
19.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20.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21.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题
一、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暂时停止胡平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补选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日程安排
会议地点:综合写字楼9楼大会议室
时间
会议内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2018年
12月12日
下午
2:30至5:30
罗申贵
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
列席:
1.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
2.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规划局、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和环资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陈千杰拟任职发言
(2018年12月12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第三,担当。古人云,“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对于应负的责任,迎着风险也要干好,实践担当的精神,提升担当的能力,做到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善担当。我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主动认清责任,不畏责任,勇于承担责任,乐于承担责任,对我们的服务对象负责!对党和政府负责!对历史负责!
各位主任、委员,我将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努力工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再次对县人大的任命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明桥拟任职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我为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是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信任和厚望。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非常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关怀,对此,我将恪尽职守,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本职工作。
一、牢记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新的岗位上不断强化政治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加强学习,提升工作本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始终把学习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作为一种追求,作为一种习惯,围绕岗位职责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学思结合,学用相长,通过学习不断更新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为依法履职提供理论和业务保障。
三、恪尽职守,树立大局意识。我将立足本职,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工作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恪尽检察职责,通过履职尽责,维护司法公正,为县委中心工作贡献检察力量。同时,在具体工作中我会找准定位,当好检察长的配角和助手,履行好参谋职能,协调好全院工作,用心用情促进全院工作有序、良好开展,实现检察职能高效运转。
四、廉洁从检,强化公仆意识。我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法纪观,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谋私利,清廉从政,严格按照党章党纪、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到廉洁自律。以廉洁从检的道德要求塑造自身的良好形象。坦诚待人,公道办事,低调做人,踏实做事。
总而言之,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关怀和有力监督下,我将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新的岗位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信任,给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鹤峰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千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8年12月12日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千杰同志为鹤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明桥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肖进鹤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鹤峰县人大常委员会
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审查报告
——2018年12月12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和环资工委负责人刘志勇
根据城乡规划法、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对《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编制城区山体保护规划的目的意义
二、编制山体保护规划的基本情况
三、我县城区山体保护规划规划范围为:鹤峰县城区范围,主要包括容美、康岭、新庄、太平四个片区靠近城区山脊线一侧,龙潭区域、八峰山区域、山崩村水源地及唐家铺村部分区域,总面积约76.42平方公里内的山体。
四、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审查认为,此次编制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能够加强我县城市规划区内山体保护工作,促进实施县委提出的“产城生态一体化”战略,科学合理利用城区山体,保障人居环境,彰显山地城市特色,促进县城快速、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步伐,以切实指导我县城区未来的发展。建议批准《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鹤峰县
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议案》的决议
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议案》,原则通过《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请按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州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8年12月12日
关于暂时停止胡平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
代表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由58选区选出的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胡平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州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提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其暂停执行代表职务。
请予审议。
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12月10日
关于暂停胡平江执行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职务的决定
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暂停胡平江执行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
关于补选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鉴于部分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出缺的实际,4名县人大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补选3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
补选选区和名额:49选区1名、74选区1名、91选区1名。
补选日期:2018年12月28日。
关于补选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的规定,因代表出缺和工作需要,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依法补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分别在49选区(邬阳乡栗子选区)和74选区(容美镇七泉选区)、91选区(容美镇中坝路【3】选区)各补选1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确定为2018年12月28日。
关于召开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2019年1月3日至6日(农历冬月二十八至腊月初一),在县城召开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题
一、审议人事免职议案。
二、依法确认补选县十八届人大代表选举结果。
三、依法补选州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及“代表行动”建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六、初审《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2月29日
上午
9:00至12:00
1.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交通局、经信局、国土局、卫计局、教育局、林业局、公安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旅游局、规划局、高路办、茶叶局、烟叶分公司、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和环资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各乡镇人大主席。
4.县人大代表2名。
关于提请接受胡平江辞去州八届人大代表和
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根据州八届人大代表、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胡平江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18年12月2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接受胡平江辞去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和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8年12月26日
关于接受胡平江辞去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和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
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
——2018年12月2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的规定,现将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定名额175名,自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先后有4名同志调出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安排代表出缺的相应选区进行了代表补选工作。截止2018年12月28日,3名代表已在相应选区依法补选成功。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确认补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资格的决定
鹤峰县补选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的规定,已由代表出缺的49选区、74选区、91选区三个选区分别选出。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程志强、杨驹、彭远明三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关于提名补选谢俊泽为州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议案
由我县选举产生的州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按照恩施州组干〔2018〕186号文件和鹤干〔2018〕83号文件通知的意见,现提名补选谢俊泽同志为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请予审议。
关于补选谢俊泽为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报告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
根据恩施州组干〔2018〕186号文件和鹤干〔2018〕83号文件精神,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采取电子表决器表决方式,等额补选了谢俊泽为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到组成人员27名,实到24名,谢俊泽同志获赞成票24票。
特此报告。
鹤峰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议案和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9日在县第十八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现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2018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议案1件、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1件、在“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收到建议2件。县人民政府受理这些议案、建议后,进行认真登记、整理、分类并广泛征求意见,采用集体交办形式,分别交由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水产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等20个单位承办。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深入调研、主动沟通、扎实办理,积极回应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确保“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达到“三个100%”,稳步提高建议办结率。
(一)议案办理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鹤峰县农村公路循环线建设的议案》。该议案明确要求尽快消除村镇连通断头路段瓶颈,打造乡镇循环公路,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循环线,逐步形成农村公路骨架网,该项目建设是推动我县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基础要件之一。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各乡镇广泛开展调查走访,了解现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目前,我县的农村公路循环线建设正在紧张有序的推进过程中,具体情况为:邬阳经小园至中营长湾已改为邬阳经凤凰至长湾,目前已完成测量工作;长湾至高原集镇段已完成设计;高原至杨家大湾改扩建项目,已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已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涵洞及备料;清湾线改扩建工程,由燕子镇清湖至邬阳乡湾潭河,目前已完成20公里改扩建施工,余下大岩至咸盈河已完成路基路面招标工作,栗子至湾潭河已基本完成路基工程,拟启动路面招标工作。由于我县农村公路循环线涉及面宽、资金需求量大,且部分路段的设计受到环保、国家一级公益林保护及国家自然保护区划定等因素的影响,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度。如:咸盈河至栗子段施工设计方案已于2017年完成,但因位于木林子保护区内,一直未开工建设;中营集镇至冷竹段也已完成施工设计方案,但因芭蕉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禁止建设而无法实施,正在论证改线方案;冷竹至三岔段已经完成设计,但因冷竹前段(中营镇至冷竹)属于改线范围,暂未实施;太平水田苞至容美朱家山段已完成设计,但因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保护暂未实施建设。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三是所提建议因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需以后逐步解决的有12件,占建议总数的23.5%。这部分建议目前受地方财力所限或国家投资方向等原因未能得到及时解决,需要以后逐步落实。如:《关于恳请将乔云上湾水库建设纳入烟草配套建设的建议》,目前已通过专家组审定完成上湾水库项目建议书。但因上湾水库未进“十三五”项目库,须重新申报。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申报;《关于加大龙潭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经旅游、文体部门对龙潭村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发现现有可用地未达到相应标准,建设体育设施条件尚不成熟,待该地可用地达到建设标准后,可逐步给予支持解决;《关于在城北修建游步道的建议》,城北游步道修建项目已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同时也纳入到打造芙蓉山整体规划中,将按规划分步骤实施。(办理详情见附表《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四是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留作参考的有1件,占建议总数的2%。如:《关于修建下坪村至云蒙村经济断头路的建议》,由于涉及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法实施该建设项目。
(三)2018年“代表行动”建议办理情况
在“代表行动”活动中代表共提出建议2件。《关于加大力度加快易迁“四项”清零进度的建议》,办理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县“四大家”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县上下共同办理的格局:一是通过实施“交钥匙”工程,搬迁入住率达99.72%;二是拆旧率、复垦率分别达96.7%、89.03%;三是通过扎实整改,易迁问题整改率达99.6%。截至目前已落实集中安置点产业配套项目18个,资金3200万元,累计举办258期技能培训班,搬迁人口脱贫率100%;《关于建设犀牛村马家集镇下水道的建议》,该项目计划投资480余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图审查,正在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待评审完成后挂网招标。(办理详情见附表《2018年“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二)“三个关口”严把办理质量。一是严把进度关。在交办建议过程中,要求主办单位科学制定具体办理方案,切实明确与代表见面沟通时限、建议办理时限、答复代表时限及总结上报时限。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二是严把“面商关”。在要求各承办单位积极主动与代表见面的基础上,通过督办抽查,严格杜绝不与代表沟通协商直接上交答复意见函的情况发生,确保办理取得实效。三是严把审核关。建议答复函和代表意见征询表须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要求答复意见内容实在、表达准确、合理合法、格式规范。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和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主动性有待加强,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解决力度还不够;二是协调配合待加强。个别主办单位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好,未充分与协办单位交流、征求意见,仅就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内容答复。有的协办单位主动配合意识不强,对建议提出的具体问题,只作原则性的解释和回复,未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导致办理效果不佳;三是受政策、财力等客观条件制约,一些建议暂时无法落实,只能作解释说明或留作参考。
切实做好县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法律赋予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创新的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统计表
2.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3.2017年“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回头看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4.2018年“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
序号
建议内容
建议人
责任领导
承办单位
负责人
办理情况
办理类别
满意度
备注
中营镇代表团
1
关于加快推进鹤峰县农村公路循环线建设的议案
郭辉轩等
覃长玉
县交通局
赵锦华
邬阳经小园至中营长湾因涉及木林子国家保护区,需要绕行并重新进行测量,改为邬阳经凤凰至长湾,目前已完成测量工作;长湾至高原集镇段已完成设计;清湾线改扩建工程,由燕子镇清湖至邬阳乡湾潭河,目前已完成20公里改扩建施工,余下大岩至咸盈河已完成路基路面招标工作,栗子至湾潭河已基本完成路基工程,拟启动路面招标工作,咸盈河至栗子段因位于木林子保护区内,暂无法实施,该段设计已于2017年完成;高原至杨家大湾改扩建项目,已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已开工建设,目前在施工涵洞及备料;中营集镇至冷竹段,已完成设计,但因芭蕉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禁止建设而无法实施,正在论证改线方案;冷竹至三岔段已经完成设计,但因冷竹前段公路也属于改线范围,暂未实施;太平三岔至沙园段已经完成设计;太平水田苞至容美朱家山段,2017年完成设计,但因国家一级公益林问题,也无法实施。
B
2017年人大代表议案
备注:“A”表示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B”表示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近期规划;“C”表示拟列入规划逐步解决;“D”表示因政策或者资金等其他原因目前无法解决,暂留作参考。
附件2
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铁炉代表团
关于实施铁炉集镇街道改造升级工程的建议
蔡永红
熊敏
县住建局
肖功华
2018年6月21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26号同意启动铁炉白族乡集镇改造项目建设。10.28日,该项目已正式开始进场施工,投资总额1600万元。
A
满意
2
关于请求解决铁炉白族乡江口村移民库区群众渡河出行难的建议
甘英平
县水利水产局县移民局
李永忠向绍安
江垭电站铁炉库区按照规划要求,按期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后,在2000年就已经通过国家验收,不再有移民搬迁安置和复建工程投资。铁炉白族乡政府从精准扶贫补短板项目资金中解决6万元,硬化建设渡河出行路一条200米。
3
关于请求扶持铁炉白族乡移民库区5个行政村椪柑产业的建议
向明慧
县农业局
卢祖立
县农业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建议中的所提的五个行政村进行了实地考察,一是依托产业扶贫资金,联合专业合作社举办培训班,提高果农种植技术,二是开展病虫害防治讲座,搞好柑橘品种的改造升级,促进果农增收。三是铁炉村的帮扶单位县编办争取到项目资金11.5万元发展柑橘500多亩,四是县农业局计划把铁炉村的柑橘产业发展纳入2019年度投资规划。
4
关于修建犀牛村十一组涵拱桥的建议
谷成望
已安排资金8万元进行施工建设。
5
关于贯通马白公路断头路的建议
刘志大
该项目预计需要投资900万元,由于该项目未纳入“十三五规划”,无法争取到国家、省补助资金。目前帮扶单位县民宗局已争取到位项目资金160万元,待筹集到项目资金后将立即组织实施。
走马代表团
6
关于原白果化工厂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的建议
满家美
走马镇人民政府
黄凤协
C
7
关于加强全县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的建议
丁学慧
县卫计局
李金虎
一是注重现有人才的培养。派出两名妇幼保健专科医生到上级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是进一步优化医技人才配置。选派了两名经验丰富的妇产科医师到走马进行指导。
五里代表团
8
关于加快推进南潼线旅游公路建设的建议
阳如海
该路段已纳入红色旅游公路计划,工可已取得批复,目前正在进行设计招标。
9
关于2018年开工建设五桑公路的建议
刘万红
已安排项目资金480万元。杨柳至翻垭段3.5公里的施工图设计已完成,但因建设方案调整,目前正在重新进行方案比选。
10
关于加快建设连接三个乡镇的高速出口通道五红公路的建议
曾广雄
该公路建设已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时调整入库,现已完成工可审查,目前五红公里五里段已开工建设4.28公里,投资额175万元。
11
关于加快推进五湾公路改造升级的建议
张友兵
该公路建设已纳入我县“十三五”交通规划,拟申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建设。
12
关于解决深度贫困地区潼泉片区饮水工程的建议
曹玉红
五里乡人民政府
已在潼泉片区投入资金284.03万元;新建大型水池22口,除雉鸡村100立方米水池已完成工程量50%之外,其余已全部完工。
13
关于恳请协调五峰县人民政府利用申溪河水库建设机遇,彻底解决下洞片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
杨万林
目前已实地勘探管网铺设线路,确定在下洞片区预留管网口子,设计方案已完成。
14
关于尽快解决通信盲区的建议
李长清
赵虎
县经信局
王毅
15
关于加快推进梅山水库建设的建议
李桂清
县水利水产局
李永忠
该水库已经列入十三五规划,水库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省厅已组织专家到现场勘查。
燕子代表团
16
关于将红色旅游文化、土司文化纳入燕子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
向启尧
滕晓东
县旅游局
周红霞
2018年4月,投资17万元,对烈士纪念碑周围进行修建。2018年9月,投资26万元修建文化广场,60万元新修长480米,宽6.5米公路(新修、硬化和路灯),6万元,对红军后方医院旧址保护和维修。
17
关于恳请将乔云上湾水库建设纳入烟草配套建设的建议
李君成
县烟叶分公司
向炳清
目前已通过专家组审定完成上湾水库项目建议书,由县水利水产局、县发改局分别向省水利、发改申报。但因上湾水库未进“十三五”项目库,须重新申报并加快申报进度,该项目正在积极申报。
18
关于对响溪村、咸盈村、董家村、清湖村、湖坪村河道进行治理的建议
张海舟
已纳入龙王河二期治理,工程已经开工建设,其中咸盈村、清湖村、湖坪村今年已分别投入75万元、50万元、17.5万元进行治理。
19
关于进一步加大五峰县牛庄乡拟经燕子镇大五里坪村、响溪村、乔云村至岩板河二级公路支持力度的建议
该项目已纳入我县重点工程建设规划,目前工可报告已编制完成,待批复后立即启动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下坪代表团
20
关于修建下坪村至云蒙村经济断头路的建议
喻泽仲
因涉及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暂无法实施
D
21
关于对连接下坪、邬阳、中营、燕子四个乡镇旅游公路进行整体升级规划的建议
高融
上村至朝阳段经过木林子国家级保护区,无法实施;椒园至龚家垭正在实施;下坪云蒙山至中营茶园加宽到6.5m难度大,目前部分路段正在按照路面3.5m实施。
22
关于对九连山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进行科学规划的建议
县林业局
彭学龙
一是结合当地实际,我县制定了《下坪乡九连山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二是加大宣传,增强其品牌效应;三是积极向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申报森林康养贴息贷款项目。
23
关于支持下坪国医堂发展的建议
米惠莲
投入30万元为国医堂添置设备器材,返聘1名老中医进行问诊。
24
关于维持最小生态流量加强溇水源头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25
关于加大对涉老诈骗团伙打击力度的建议
杨年武
林洪
县公安局
覃正权
充分利用各行业优势和便利,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发布防骗宣传片,开展全民宣传防范活动,营造良好的防骗反骗氛围,力争做到人人有防骗意识,事事有防骗措施。成立以县公安局治安部门牵头的工作专班,及时启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排查并督办问题线索,并长期坚持。
邬阳代表团
26
关于治理县城空气粉尘污染的建议
张新华
县环保局
曹友洲
一是严格落实月分析制度,每月结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渣土车管理、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管控、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二是扎实落实《鹤峰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和《鹤峰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与城区所有建设工地签订责任状,压实主体责任。
27
关于邬阳乡全域范围内的农业产业按照有机茶奖励政策给与相同政策支持的建议
马列民
正在积极向上申报,请求对邬阳向全域范围内的有机油茶基地、有机核桃基地、有机柑橘基地按照有机茶奖励政策给予相同政策支持。同时积极争取资金落实有机认证费用等政策性补贴费用,争取早日研究出台具体的政策意见及建议。
28
关于对杉树村高家坪至云雾村连接线道路硬化的建议
肖传文
29
关于对高峰村郭家沟至杉树村高家坪村级道路硬化的建议
田盛林
30
关于解决木林子自然保护区内群众出行难的建议
贺德林
正在与木林子管理局协商解决中。
31
关于加快邬阳乡集镇沟湾治理的建议
陈德云
邬阳乡人民政府
汪娟
已将邬阳乡集镇沟湾治理纳入邬阳乡茶叶主题公园建设规划,茶叶主题公园目前在前期规划中。
中营代表团
32
关于对城北公路建设进行提档升级的建议
邓遵辉
33
关于在中营镇建设茶叶鲜叶交易市场的建议
李超
中营镇人民政府
肖红胜
茶叶鲜叶交易市场已纳入中营镇区域建设规划,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资金由州结对帮扶单位解决。
34
关于芭蕉河库区尾水及源头河道治理的建议
邹斌
已投资400万元对该处水源点进行治理,其中治理河堤1.9km,增设防护网2.77km,设置宣传牌20处,界标60处,交通警示牌60处。
35
关于加宽桃西线修通夹沙至三岔公路的建议
周永富
已纳入我县微循环规划,目前已启动勘察设计,将分年度实施。
36
关于中营集镇及中营村河道治理的建议
吴腊英
拟将该流域治理纳入鹤峰县农村河道重点治理规划内。目前,已落实资金9.6万元,解决了部分河段治理问题。
太平代表团
37
关于解决太平镇官田坪水患问题的建议
王升群
县高路办
明传学
编制了《行洪抢险应急预案》,对河道内的弃土、弃渣进行了清理,完善了道路排水系统,有效解决了水患问题。
38
关于开通太平镇中心学校(太平初级中学和贺龙希望小学)校园路的建议
田华
危俊
暂无专项建设资金。将向省住建厅、州住建委递交专题报告,请求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优先考虑,予以倾斜,争取早日建设完成。
39
关于加大龙潭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
胡佳红
经我县旅游部门、文体部门对龙潭村进行实地勘探,发现现有可用地未达到相应标准,建设体育设施条件尚不成熟,待该地可用地达到建设标准后,可考虑给予支持。
40
关于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和天然气同步建设的建议
李勉进
太平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已于9月25日开标完成项目采购;鹤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已和太平镇人民政府对接,待污水管网招标完成后,与其同步开工建设。
41
关于太平镇中坪村小河治理的建议
田际星
拟将该流域治理纳入鹤峰县农村河道重点治理规划。
42
关于对太平生态走廊高起点规划设计的建议
龚正林
饶映雪
太平镇人民政府
已编制规划方案,成立了规划协调小组,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43
关于兑付太平镇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业园和商贸物流园土地补偿款的建议
向家善
县国土局
宋建荣
太平工业园征地还应补偿给唐家村等四个村集体征地补偿费433.1611万元,目前,补偿款已拨付至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正在进行清理支付工作。
44
关于加强对太平工业新城和农村建房规划设计的建议
县规划局
申树云
将结合正在进行的《鹤峰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下一步将实施的《太平工业新城控规(修编)》工作争取逐步解决。
45
关于对官屋村至水田包村流域治理的建议
朱堂剑
容美代表团
46
关于建设一中路与中坝路交叉处人行道的建议
唐西兵
目前,已聘请中工武大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论证,制定了建设方案,予以逐步实施。
47
关于解决规范城区公益性用水的建议
李昌骨
正在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公益性用水定点计量管理的问题进行研究。
48
关于七泉片区隧道通行问题的建议
邓辉
隧道治理方案已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待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
49
关于让雪亮工程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惠及城市背街小巷的建议
郭秀兰
我县结合前期社会治安监控情况,按照惠及城市背街小巷的要求制定了我县雪亮工程的详细建设方案,目前正在进行研究论证。
50
关于对细柳城村至屏山村公路绿化及庭院美化的建议
蒋忠良
覃长玉郑平
细柳城村至屏山村的公路建设已完成,我县交通运输部门、林业部门、园林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正在协调向上争取公路绿化及庭院美化项目。
51
关于在城北修建游步道的建议
姚圣松
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目前,城北修建游步道已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同时已纳入到打造芙蓉山整体规划中,将按规划分步骤实施。
附件3
2017年“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回头看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内容
五里乡
人大主席团
关于将湄坪村镇垃圾垢处理问题的建议
五里乡目前正在进行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今年11月底完成。待集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后,将初步对周边集中村的污水处理问题开展整治。
下坪乡
关于硬化堰坪村四、五六、组公路的建议
堰坪村五组2.7公里硬化已完成,四组1.8公里、六组2公里由于未纳入扶贫建设规划,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将该项目剩余未完成内容纳入2019年自然村规划。
关于硬化岩门村四组公路的建议
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将项目申报进2019年自然村规划。
中营镇
关于加大计划生育术后对象救助力度的建议
经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沟通,本年度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人平上涨100元/月。
太平镇
关于修建朱家河大桥的建议
县发改局
因资金问题,暂未落实。
关于解决坛子洞村水田包村通讯困难的建议
坛子洞村集中安置点已接入光纤宽带,增加了一个直放站,已有5户村民开通入户光纤宽带;在水田包村村委会建设新塔,已投入使用。
关于给祝家台村部分农民颁发林权证的建议
目前,矛盾经县农业局、太平镇政府处理,已基本化解。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正在就该问题进行协商,有望在近期内工作细则出台后开展工作,予以落实。
容美镇
人大代表团
关于解决城中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困难的建议
城中村共实施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其中维修29户、新建39户。还有28户新建未办理规划手续,暂未进行竣工验收打款。
关于加大非重点贫困村新庄村投资投入力度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已将新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全县建设规划,对该村基础设施建设做了资金安排,拟铺设水利管网12千米,新建10立方米蓄水池20口,30立方米蓄水池2口,50立方米蓄水池2口,计划于2019年开始施工。
关于解决老村片区通讯信号问题的建议
在无信号、信号弱的几个村,如板凳台村、大坪村、核桃湾村、吕坪村等,分别新建了信号基站,并已开通使用。
附件4
2018年“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太平镇五里乡
关于加大力度加快易迁“四项”清零进度的建议
(易迁办)
2018年3月以来,全县开展了以搬迁入住、拆旧复垦、易迁问题整改和后续产业发展及就业安排为主要内容的两轮四项“清零”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实施“交钥匙”工程,我县搬迁入住率达99.72%;二是我县拆旧率、复垦率分别达96.7%、89.03%;三是通过扎实整改,我县易迁问题整改率达99.6%;四是后续脱贫产业发展迅猛,安居与可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截至目前已落实集中安置点产业配套项目18个,资金3200万元,累计举办258期技能培训班,搬迁人口脱贫率100%。
铁炉白族乡
关于建设犀牛村马家集镇下水道的建议
2018年6月12日,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铁炉白族乡马家集镇污水治理的问题,同意将犀牛村马家集镇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审查,正在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待评审完成后挂网招标,计划投资额到480多万元。
关于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及“代表行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
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11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视察组,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对全县9个乡镇和县直各承办单位就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1件、二次会议代表建议51件及“代表行动”建议12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活动采取听取情况汇报、与代表座谈征询意见、查看办理资料和现场查看项目进度等方式进行,经各视察组碰头汇总,较为全面的掌握了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
二、关于二次会议建议及“代表行动”建议办理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51件,“代表行动”建议12件,共63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交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县人民政府将建议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并及时召开了交办工作会议,就承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积极回应,认真办理,所提63件建议中,已经得到解决的18件,占总数的28.6%;正在解决的30件,占总数的47.7%;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3件,占总数的20.1%;因政策限制暂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2件,占总数的3.2%。承办单位都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并分别给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办理情况,给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书面回复和情况交流,代表签字满意率达到100%。
三、办理工作的主要作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在办理加快易迁“四项”清零进度建议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县“四大家”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县上下共同办理的格局;为解决建议办理重点、难点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统筹农村补短板项目资金1.23亿元,用于全县水、电、路、网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三)强化督办,提高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主任、副主任分别多次深入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督办工作进度;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通过听取承办单位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现场办公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有力推动了一批重点建议的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建立办理情况通报和督办制度,把规范答复、限时办结、沟通协商和办理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存在的问题
(一)议案办理进度有待加快。从视察情况看,议案所确定的农村公路循环线路段大多还处在前期工作阶段,即使已经完成设计的路段也因占山、占田、占林地、环保、水保等方面的报批许可及财力等因素,也未进行实质性开工建设,原有格局未发生变化,三年完成议案办理工作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部分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增强。少数单位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重视程度不够,抓落实缺乏力度,存在“重答复、轻解决”的思想,对承办代表建议有应付现象,致使建议办理解决率不高。
(三)部分人大代表所提建议质量有待提高。少数代表由于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领会不够,同时缺乏调查研究,提出的建议可行性、操作性不强,质量不高,导致承办建议的部门无法落实。
五、几点建议
(二)要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的落实力度。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要进行“回头看”,对答复“正在办理”、“列入计划办理”的建议,要加强后续跟进,县政府要强化跟踪督办,使“正在办理”的建议尽快得到解决,使“列入计划办理”的建议取得阶段性成果,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
关于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鹤峰县财政局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财政预算,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收入增减变化较大,财政支出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现将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财政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的127436万元调整为277886万元(含上级专款),增加15045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35175万元调整为30890万元,调减4285万元,同比下降8%。
2、上级补助收入由92261万元调整为132395万元,调增40134万元。增加的主要项目为:返还性收入增加232万元,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1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增加4203万元,政策性转移支付增加483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2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192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增加27907万元。
3.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9238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2531万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4907万元。
6、上年结余增加5万元。
7、调入资金增加22820万元。
8、向上争取补助收入5100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财政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27436万元调整为277886万元(含上级专款),增加150450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支出由115206万元调整为265656万元,调增150450万元。增加的具体项目是:
(1)人员支出增加9254万元。其中:离退休费增加842万元,住房补贴增加2455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2533万元,五项奖励性补贴增加1832万元,增人增资及滚动升级增加200万元,养老保险金减少3000万元,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补贴增加1445万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必须做实的职业年金增加549万元,误餐补贴增加2236万元。
(2)项目支出增加9262万元。其中:退伍军人安置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增加75万元,全县各预算单位专业业务经费增加4510万元,乡镇体制分成增加1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增加476万元,中心医院增加1000万元,乡镇卫生院增加2200万元。
(3)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25250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调整用于:厕所革命1000万元,乡镇生活污水治理4000万元,思源学校建设4000万元,旺家生态陵园(公墓区)4000万元,芭蕉河取水口上移3000万元,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00万元,鸦来公路鹤峰县城至宣恩当阳坪段改建2500万元,中村大桥建设2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2150万元,疾病防控能力提升建设300万元,县医院医疗卫生发展300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列支52531万元。
(5)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53015万元。
(6)债券存量资金安排支出1138万元。
2、上解支出8242万元。
3、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988万元。
(三)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按上述方案调整后,2018年财政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127436万元调整为277886万元,调整增加150450万元,财政支出总额由年初预算127436万元调整为277886万元,调整增加15045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说明事项
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七十一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调整预算”。财政收入总额剔除上级因素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4285万元;财政支出总额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实际增加185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54万元,项目支出9262万元。收支调整符合预算法的规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的9830万元调整为6209万元,调减3621万元,调整的主要项目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48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调增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80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减2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减25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3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98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由年初预算的9830万元调整为6209万元,调减3621万元,调整的主要项目是:项目支出减少786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减少7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24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增加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987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由年初预算9830万元调整为6209万元,调整减少36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由年初预算9830万元调整为6209万元,调整减少362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财力与支出需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财政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收支平衡难度很大。今后,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准确分析财政收入形势,积极组织收入,不断做大财力总量,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不断细化完善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增强财政预算约束力;推进改革创新,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推动财政科学发展。我们坚信有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一定能够圆满实现!
附件: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鹤峰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
审查报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向吉星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11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副局长陈宏彩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对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本次调整财政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一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减少42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0134万元,以及为使预算收支平衡而引起的调入资金增加和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解基金等情况,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需要对2018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本次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为:本级财政预算总收入调整为277886万元,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增加150450万元;本级财政总支出相应调整为27788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0450万元。依据上述调整方案,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此次财政预算调整全力保障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收入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所需资金,确保了预算单位公共运转支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指导思想明确,资金安排合理、符合我县实际。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鹤峰县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同时,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建议,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推进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批准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
决议
鹤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副局长陈宏彩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审查了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鹤峰县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鹤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鹤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鹤峰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鹤峰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鹤峰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鹤峰县2019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鹤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表决大会决议。
九、其他。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主席团人员名单(共29人,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闯王小平王红艳(女)朱华忠向宏安
危俊刘支皇米惠莲(女)阳如海杨驹
杨振凡谷成辉谷祥勇汪娟(女)陈卫锋
罗申贵胡铭胡明义钱成玉(女)郭辉轩
陶拥政黄凤协黄宏启章银华(女)彭远明
程志强谭远磊熊翔滕晓东
秘书长:陶拥政
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
王小平胡铭罗申贵王闯谷祥勇熊翔陶拥政
杨振凡向宏安王红艳(女)章银华(女)彭远明
召集人:王小平
大会执行主席建议名单
第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
王小平胡铭罗申贵王闯钱成玉(女)刘支皇
滕晓东胡明义程志强杨驹陶拥政朱华忠谭远磊
第三次全体会议:
王小平胡铭罗申贵王闯阳如海黄凤协陈卫锋谷成辉汪娟(女)米惠莲(女)黄宏启危俊郭辉轩
第四次全体会议:
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覃道齐李施甫冉俊杰向吉星汪胜康田凤云(女)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主任委员:陶拥政
副主任委员:陈建华
委员:丰远桥明传学张道勇骆渊海唐西兵
列席人员名单
(182人)
一、县政府、县政协(11人)
张真炎县政协主席
覃长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林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熊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邹先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符良成县政协副主席
夏德术县政协副主席
夏依忠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郑平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甄秀县政协副主席
二、驻军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鹤峰经济开发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