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主要是布置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刚才,大家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的贯彻意见,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感性认识。会后,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举办培训班,培训各县(市、区)和清产核资试点乡镇的业务骨干。借助这个机会,我谈三个问题。
一、要提高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辛勤劳动成果的积累,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建市以来,在各级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1997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269亿元,集体经济收入7.7亿元,农民人均收入2874元,分别比刚建市的1992年增长了269%、73%和192%。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双层经营体制的逐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存量迅速增长,至1997年底,我市农村集体资产(不含土地资产和森林资产,下同)总额达32.4亿元(其中长期资产19.6亿元,流动资产12.8亿元),比1992年增加23.8亿元,增长277%,大大超过国有资产的总量,成为我市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半壁江山”和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建市以来的实践证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对于壮大集体实力,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保持农村的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任务和基本要求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首先必须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任务和基本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任务,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二是合理利用,促其保值增值;三是建章立制,防止资产流失。具体说来有下面三项工作: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针对清产核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亡羊补牢,完善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基本制度,尤其是民主管理、承包合同和财务、会计、审计制度,保障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行使对集体资产管理权,保护集体的合法权益。
为完成上述三项任务,促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明确几个基本要求:
二是工作要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要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统一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的标准、统一报表格式、统一培训教材,做到“三个结合”:即集体资产管理与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相结合;资产管理与清理农村财务,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和监督相结合;资产管理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
三是产权界定要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要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原则,在充分考虑资产形成过程的基础上,从有利于管理出发,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的界定资产所有权。要分清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界限。既要维护集体资产所有权,又要维护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权;既要防止把集体企业登记成个人企业,又要防止把集体资产登记成国家资产,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对已将股权转让、兼并、出卖、租赁等产权流转的集体资产,也要进行集体资产的产权转移登记;对一些有争议、一时难以界定权属的集体资产,通过协商逐步解决,必要时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裁定。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
2、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市已成立“揭阳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农委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按揭府〔1998〕60号文《转发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相应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足够人员,保证人员按时到位,抓紧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尽快开展工作,真正做到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形成完整的管理网络。
3、健全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就我市而言,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二级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但乡镇级经济联合总社尚未建立,必须按《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粤府〔1990〕48号)和《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登记办法》(粤府函〔1991〕19号)的要求,建立乡(镇)级经济联合总社,确定其法人地位并产生法定代表人,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登记、发证。同时,做好须更换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联合社的登记和换证工作。
4、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多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同时,要认真做好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的解释工作,以便更好地统一思想、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开展起来。
5、要认真搞好试点。通过试点,为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探索方法、为制定有关政策制度提供依据、为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积累经验。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试点定在榕城区仙桥镇,要求榕城区、仙桥镇二级党委、政府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也要求市、区、镇三级主管部门赴试点工作的同志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工作,力求打好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第一炮。同时,各县(市、区)要选取一个镇(乡、场、办事处)为试点,以便在试点上取得经验,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