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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和果实。”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在执行,执行到位是真正实现的公平正义。随着全国人民法院凝聚力量、真抓实干,“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硬仗如期打赢,执行各项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但与此同时,执行工作与党中央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构建执行长效机制之路漫漫。近年来,法院系统更新工作理念,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前进,执行联动机制的设立正是对“切实解决执行难”进行的有益尝试和探索。所谓执行联动机制,是指以人民法院为联动主体,有关部门履行协助义务并依靠部门内部工作机制进行联合行动来保障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其主要功能在于积极促使行政机关协助执行,规范国家机关协助执行行为。十余年来,执行联动机制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其在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建设方面与价值预设仍有较大差距,“人难找、财产难寻、协助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难”问题依旧是阻碍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因素,作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推手,执行联动机制亟待完善。
一、基础理论:执行联动机制的运行现状和实践考察
(一)G地区执行联动数据分析
2019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其后三年的各项执行数据起到了“回头看”的作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以此查看本地区是否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逐步迈进,以下就表1和图2对四川省G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表1:2019年-2022年G地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情况对比图
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案件总数
2203
2876
4044
4194
已结案件
2141
2871
4021
4167
新收案件
2149
2814
4039
4171
旧存案件
54
62
5
23
2019年至2022年的案件总数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2021年新收案件数明显增多,表明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在逐年增多的同时,审判环节民商事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在降低,从而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带来了突出的执行压力,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显现,社会诚信建设亟需完善;再看已结案件和旧存案件数量,在2019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收官并步入“切实解决执行难”阶段后,执结率从2019年的97%提升到2022年的99%,旧存未结案件呈现逐渐减少的态势,说明“执行难”确实得到缓解,且2021年旧存案件数量的明显减少,体现出法院系统集中清理积案的效果明显。
图2:2019年-2022年G地区执行数据百分比折线图
首先,2020年实际执结率和终本率相较于2019年有所回落,究其原因,在疫情期间整体经济态势运行不好的情况下,存在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财产减少、财产变现难等问题,致使部分案件“执行不能”,从而实结率降低、终本率升高;其次,2019年之后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实际执结率逐年提高,终本率逐年下降,说明近几年通过活用执行手段、加强执行联动,执行效率有所提升;最后,保全率逐年增长,且在2022年增幅较大,对应2022年的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能看出保全率的大幅提升使得可供执行财产增加,大力推动了案件化解,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持续协作加强对当事人树立财产保全意识的引导和宣传,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G地区执行联动工作现状考察
1.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2.两级法院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执行工作理念
G两级法院大力推动各内设部门之间的执行联动工作,将执行工作回归本质属性,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对待,通过多次召开执行协同工作会议,研究通过《执行工作一体化考核办法》和《执行工作内部协同考核办法》,将各部门参与、配合、完成执行工作情况纳入两级法院目标考核之中。各部门通力协作,做好诉讼财产保全引导及释明、“执行不能”宣传、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结合审判案件“判后答疑”机制,跟进案件裁判后履行情况,合力推进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同时,加强与上级法院、对口援助法院及兄弟法院之间的联络交流,吸收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执行工作。
(三)G地区联动执行典型案例
1.全州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K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K市法院在执行黎某与王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某在人民法院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在K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下,K市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执行人王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此案不仅震慑了一批消极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也突出了执行的强制性与威慑力。
2.K市人民法院办理全州首例对协助执行单位作出处罚的案件
K市法院在执行G某银行与L县某单位的借款纠纷一案中,依法向L县某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但该单位擅自将涉案款项支付给第三方,K市法院随即责令其在限期内追回,但该单位未能在限期内追回已支付的款项并表示无法追回,K市法院经合议后向L县某单位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单位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司法权威,更对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破解执行难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穷追猛打的同时,也会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及时亮出法律利剑。
二、问题检视: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分析
(一)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
(二)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完善
(三)信用惩戒机制落实不到位
(四)打击拒执联动力度不够大
(五)执行联动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待提高
一是就法院内部来讲,基层法院执行局干警队伍新手多且流动性大,事务集约方面虽有分工,但因人手短缺,基本模式为一人兼顾多岗,可能导致某项执行工作时效延长、运行不畅、效率降低。受“重审判、轻执行”观念的影响,部分地区执行机构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比和人员素质仍处于低阶位,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待加强,执行工作仍然存在思想认知因循传统、管理工具严重不足、方法手段陈旧单一等问题。二是就协执单位来讲,个别协执单位工作人员对协助执行业务不够熟悉且无协助主动性,存在柜台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导致办事效率较低。
(六)执行联动工作缺乏相应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三、路径探索:构建内部挖潜、外部突破的执行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
执行联动机制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举措,事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鉴于执行联动机制遇到的上述困难和问题,笔者尝试提出以下应对思路:
(一)积极引导各联动部门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意义
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确保法律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做好执行工作,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推进法治G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目前,一些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依然存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仍需加倍努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执行联席成员单位对执行工作的综合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未真正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执行工作的综合性属性决定着它决不是由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即能完成的,它需要社会各界的资源统筹,实行综合治理,因此建议州、县委、州、县政府积极引导我州及各县各部门进一步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提高执行站位,优化执行理念
(四)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五)着力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六)加强拒执犯罪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打击拒执犯罪协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公、检、法打击拒执犯罪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公、检、法各部门的协调,统一打击拒执犯罪的证据标准、立案标准以及法律适用标准,实现执、侦、诉、判无缝对接。二是优化拒执犯罪追诉程序,加强立、审、执各环节分工配合,适时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并构建公诉与自诉“双轨”并行模式,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应坚持采取公诉,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以法院直接移送为原则,以当事人自诉为例外。三是完善获取实质性证据体系,强化执行干警证据保护意识和取证能力,不断增强线索发掘和证据固定的能力,提升线索“成案率”,加强对信息化技术的投入力度,为发现和固化证据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宣传力度,推动线上与线下全覆盖的宣传方式,善用宣传扩大办案效果,在宣传中也应为公安、检察机关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共同营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必须履行”的良好司法生态。五是更新工作理念开放工作格局,探索更多执行方法,加强对民族偏远地区工作方式的思考,形成一套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有效实用的、缜密而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制度。
(七)做实做强执行联动队伍
四、结语
执行联动机制是破除“执行难”顽疾的一道良方。在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需要有“跳出执行看执行”的大局意识和“日拱一卒”的坚韧力量,在发现执行联动共赢点、空白点、增长点上想在先、干在前,推动执行联动体系的健全完善。举全社会之力,坚持内部深度挖潜、外部寻求突破,建立执行联动全要素集聚、全网格覆盖、全领域共建、全区块链接的执行联动新机制。相信随着执行联动机制逐步走向标准化、高效化、高质量的道路,执行难的现状终将成为过去,我们所期盼的高度诚信和谐的社会正在很快到来。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人民法院唐雪峰张巍格桑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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