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我委制定了《安徽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师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须取得护士资格证,并在本机构注册登记。
(二)执业医师数量和专业应与所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相适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内容的规定,来确定不同专业的执业医师和医技人员。
(四)主检医师应符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得外聘。
1.具有申请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2.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确度等技术指标能满足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需要,并能正常运行。
3.仪器设备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和校验,并具有状态标识。
4.仪器设备有专人负责保管,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期间核查和维护保养程序及相应记录等。
5.有完整有序的仪器设备档案,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型号、出厂编号、购置验收记录、检定校准记录、安装和使用说明书、使用、维护和维修记录等。
1.矽尘等无机粉尘类
(1)可摄高千伏胸片的X光机(高频机,管电压达150kv,500mA以上),胶片人工手洗或自动洗片机;或DR机(高频逆变高压发生器,最大输出功率≥20kW,逆变频率≥20kHz,输出电压40kv-150kv)(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附录C的要求);
(2)肺功能仪、心电图机;
(3)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
(4)尘肺病诊断标准片。
2.棉尘等有机粉尘类
(1)可摄胸片的X光机或DR机;
(3)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
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1)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
(2)原子吸收(石墨炉)或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测血铅、尿铅。
2.四乙基铅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
3.汞及其无机化合物
(1)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测尿β2-微球蛋白)、尿分析仪、心电图机;
(2)原子吸收(石墨炉)或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测尿汞。
4.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5.铍及其无机化合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肺功能仪、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器、可摄胸片的X光机或DR机等。
6.镉及其无机化合物
(1)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测血清ALT、尿β2-微球蛋白)、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可摄胸片的X光机、肺功能仪;
(2)尿镉测定:分光光度计或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7.铬及其无机化合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肺功能仪、可摄胸片的X光机。
8.氧化锌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可摄胸片的X光机。
9.砷
(1)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测肝功能)、尿分析仪、B超、心电图机、可摄胸片的X光机;
(2)尿砷或发砷测定:原子荧光光谱仪或分光光度计用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比色法测定。
10.砷化氢
(1)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测肝肾功能、血钾)、尿分析仪、心电图机;
(2)血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试验(高铁血红蛋白还原试验)。
11.磷及其无机化合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牙科X光机、B超机。
12.磷化氢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心电图机、可摄胸片X光机、B超机、眼底镜。
13.钡化合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血清ALT、血钾、心肌酶谱、肌钙蛋白)、尿分析仪、心电图机。
14.钒及其化合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血清ALT)、尿分析仪、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心电图机、可摄胸片X光机、肺功能仪、耳鼻喉科和眼科常规检查设备。
15.三烷基锡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心电图机、眼底检查设备、B超机、原子荧光光谱仪测尿锡。
16.铊及其无机化合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眼底镜、眼科、色觉检查设备、B超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测尿铊。
17.羰基镍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肺功能仪、可摄胸片X光机、血氧饱和度测定仪。
18.氟及其无机化合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可摄胸片和骨科X光机。
19.苯、甲苯、二甲苯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机、眼底镜。
20.二硫化碳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肝功能、血糖、血脂)、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眼底镜及眼科常规检查设备。
21.四氯化碳
22.甲醇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机、眼科常规检查设备和眼底镜、裂隙灯、血气分析仪。
23.汽油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胸部X射线摄片机、眼底镜。
24.溴甲烷
25.1,2-二氯乙烷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肝功能、尿β2-微球蛋白)、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机、眼底镜。
26.正己烷、苯的氨基与硝基化合物、联苯胺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高铁血红蛋白、肝功能)、尿分析仪(尿脱落细胞检查)、心电图机。
27.三硝基甲苯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机、眼科常规检查设备、眼底镜、裂隙灯。
28.氯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光气、甲醛、一甲胺、硫酸二甲酯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肺功能仪、胸部X射线摄片机、心电图机、血氧饱和度测定仪,眼科、裂隙灯、耳鼻喉科、皮肤科常规检查设备。
29.一氧化碳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血氧饱和度测定仪,眼底检查设备。
30.硫化氢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胸部X射线摄片机、血氧饱和度测定仪,眼底检查设备。
31.氯乙烯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手部X射线摄片机、B超机、眼底检查设备。
32.三氯乙烯、氯丁二烯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机、眼底检查设备。
33.氯丙烯
34.有机氟、二异氰酸甲苯酯、致喘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胸部X射线摄片机、血氧饱和度测定仪、肺功能仪。
35.二甲基甲酰胺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机。
36.氰及腈类化合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胸部X射线摄片机、血气分析仪。
37.酚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分光光度计(比色法测尿酚)、眼底检查设备。
38.五氯酚
39.氯甲醚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胸部X射线摄片机、肺功能仪。
40.丙烯酰胺
41.偏二甲基肼
42.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拟虫菊酯类杀虫剂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重点胆碱酯酶活性测定)、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胸部摄片X光机、B超机、眼底检查设备。
43.酸雾或酸酐
44.焦炉逸散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胸部摄片X光机、肺功能仪、皮肤科检查设备。
1.噪声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纯音听力测定仪、符合GB7583-87.4.1.1要求的测听室、耳科检查设备。
2.手传振动
3.高温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测血糖、肾功能)、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电解质分析仪。
4.高气压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血糖、血清ALT、总甘油三酯)、尿分析仪、粪常规检查设备、心电图机、加压舱、纯音听力测定仪、符合GB7583-87.4.1.1要求的测听室、X射线(胸部、骨、关节)机、B超机、肺功能仪、耳鼻喉科、眼科、眼底镜、辨色力检查设备。
5.紫外辐射(紫外线)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眼底镜、裂隙灯等眼科检查和皮肤科检查设备。
6.微波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眼底镜、裂隙灯等眼科检查设备。
1.布鲁菌属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机、骨关节X线摄片机、妇科检查、免疫学、细菌培养检查设备。
2.炭疽芽胞杆菌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机、胸片X线摄片机、免疫学、细菌培养检查设备。
1.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X光机、肺功能仪、B超机、眼底镜、裂隙灯及眼科检查设备等;
2.具有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微核率检查的仪器设备(超净工作台、恒温培养箱、高倍显微镜)。
1.电工作业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眼科、辨色力、耳科检查设备。
2.高处作业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耳科检查设备。
3.压力容器作业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纯音听力测定仪、符合GB7583-87.4.1.1要求的测听室、眼科、辨色力、耳科检查设备。
4.结核病防治工作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胸部X线摄片机、痰检设备。
5.肝炎病防治工作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肝功能)、尿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机。
6.职业机动车驾驶员作业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纯音听力测定仪、符合GB7583-87.4.1.1要求的测听室、眼科(检查深视力、视野、暗适应、辨色力等)、耳科及纯音听力检查设备。
7.视屏作业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X光机(颈椎)、眼科、外科(叩击、屈腕试验)检查设备。
8.高原作业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X光机(胸部)、肺功能仪、眼底及眼科检查设备。
9.航空作业
全血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X光机(胸部、鼻窦)、肺功能仪、纯音听力测定仪、符合GB7583-87.4.1.1要求的测听室、口腔科、耳鼻喉科(耳气压功能检查)、眼底及眼科、色觉检查设备。
1.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组织机构图、部门设置及职能、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图、仪器设备一览表、人员一览表、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任命书等);
2.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签署规程;
3.职业健康检查含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4.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审核签发规程;
4.疑似职业病、职业病报告规程;
5.工作人员培训规程;
6.实验室管理规程;
7.检验分析仪器使用管理规程;
8.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程;
9.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规程;
10.安全管理规程;
11.专用章使用管理规程;
13.振动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规程;
1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规程;
15.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规程(按照GBZ188要求细分6类粉尘);
16.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规程;
17.有机溶剂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规程(至少包括苯、正己烷、三氯乙烯、汽油等常见有机溶剂);
18.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规程;
19.机动车驾驶员体检规程;
20.重金属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规程(至少包括铅、汞、锰、镉等常见重金属);
21.职业健康监护记录格式一览表:《疑似职业病报告/告知卡》《职业禁忌告知卡》《有毒有害作业职业健康监护报卡》《企业领取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签收》《劳动者领取职业健康检查表签收》《职业健康检查信息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信息表》《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表》和《职业健康检查资料汇总表》等。
(一)应配置信息化管理或报告人员,制定信息化管理或报告制度,做好网络安全预案,实现信息集中管理;
附件2
申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1.申请资料目录;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
4.具有相应的工作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租赁协议等复印件),工作场所平面布局图,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等所需工作场所的布局和面积说明;
5.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证明资料(人员名单、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主检医师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6.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的有关资料;
7.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证明资料(设备清单、采购发票、计量检定证书等复印件);
8.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9.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详细说明;
10.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条件的证明资料。
以上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资料统一使用A4幅面、纵向左侧装订;均一式两份,一份交委审批办,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附件3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表
备案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1.本申请表由申请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填写,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2.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3.凡文字后有“()”者,请在与申请内容相符的“()”中打“√”。
4.“单位性质”一栏填写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
5.“主管部门”一栏填写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名称。
6.凡申请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当清楚并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完全一致”,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7.本申请表及所附资料一式二份,申请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备案单位名称
备案单位性质
主管部门
备案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职称
联系人
传真
备案检查
项目类别
1.接触粉尘类()2.接触化学因素类()
3.接触物理因素类()4.接触生物因素类()
5.接触放射因素类()6.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所
附
资
料
清
单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
2.具有相应的工作场所证明资料;()
3.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证明资料;()
4.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的有关资料;()
5.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证明资料;()
6.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7.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详细说明;()
8.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条件的证明资料。()
本单位保证上述资料属实。
备案单位法定代表人:备案单位:
(签章):(公章)
年月日
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详细说明
申请类别
申请项目
相应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及数量
相应仪器设备名称及数量
接触粉尘类
接触化学因素类
接触物理因素类
接触生物因素类
接触放射因素类
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职务
所在科室
从事专业
备注
注:1.附上述专业技术人员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主检医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要在“备注”栏注明
职业健康检查仪器和设备清单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
工作状态
购置日期
附件4
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备案表
单位名称
外出职业健康检查人员、设备(仪器、车辆)等情况
人员配置
情况
设备(仪器)配置情况
车辆配置
质量控制
信息化体检系统情况
本单位保证本表所填内容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5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变更表
机构名称(公章):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通讯地址
执业情况
是否继续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是()否()
变更日期
变更
事项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检查类别
1.接触粉尘类()
2.接触化学因素类()
3.接触物理因素类()
4.接触生物因素类()
5.接触放射因素类()
6.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检查项目
详细说明。
所附
资料
1.备案时省卫生健康委核发的《回执》;
2.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