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部于2017年联合下发的修订后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编写。要求学校结核病防控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卫生健康、教育等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格局,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加强监管。
目录
第一章开学篇
健康体检
第二章日常篇
一、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
(一)晨检
(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
二、学校医务室日常诊疗
三、病例信息反馈和报告
四、病例处置
(一)个案调查7
(二)接触者筛查7
(三)休复学/课管理
(四)结核杆菌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
(五)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
(六)主动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
五、学校环境卫生
(一)加强教室/宿舍的通风换气
(二)消毒
第三章假期篇
第四章健康教育篇
一、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
二、学校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知识
附件
附件1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17
附件2学校结核病健康体检一览表18
附件3学校结核病健康体检汇总表
附件4学生晨检记录表
附件5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转诊单
附件6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
附件7学校结核病病例处置告知书
附件8结核病筛查告知书
附件9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
附件10学校预防性治疗服药记录卡
附件11结核分枝杆菌的常用消毒方法。
体检的内容主要是对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试验)和胸部X光片检查,对于有PPD试验禁忌症的学生,可以采用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替代。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也是肺结核患者的常见症状。不仅仅是新生入学体检时需要问诊,在日常工作中教师也应对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问诊。
1、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园(入学)新生体检应当询问是否有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者或可疑症状的学生,学校要向家长发放《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附件1),要求其到学校指定的体检机构开展PPD试验。
2、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应当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PPD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需要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3、大学入学新生采用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胸部X光片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也可同时开展PPD试验。
4、教职员工健康体检中应包括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
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前完成;在职员工每年开展一次常规体检,建议与新生入学体检同步进行。
其他事项:
1.问诊由学校校医、经过培训的老师开展,对于低龄新生可询问其家长,记录询问结果。
2.对于需要到体检机构开展结核病筛查的学生,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发放《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附件1)。
3.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新生入学体检参照同年龄组人群开展。
4.转学生需提交入学体检证明,体检内容按照其所进入学校对应的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程序进行。
6.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开展高二或其他时段的在校师生体检。
7.健康体检异常者的进一步检查:学校应当将体检发现的异常结果及时告知本人,若学生异常需告知其家长。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PPD试验强阳性(硬结平均直径≥15mm或局部出现双圈、水泡、坏死及淋巴管炎)者/IGRA阳性者、或胸部X光片检查异常者需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州市县人民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
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后,检查结果需填写在《学校结核病健康体检一览表》(附件2由体检机构填写)和学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中,汇总附件2的信息填写《学校结核病健康体检汇总表》(附件3),对学生的基本情况、参与体检情况、体检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计算体检率(实际体检人数/应体检人数),撰写体检结果分析报告,列出疑似肺结核患者的基本信息,并由学校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1.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
对于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学生/教职员工患者,学校要及时规劝到定点医院结防门诊接受诊治,以免加重病情、耽误学习和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2.单纯PPD试验强阳性者(或IGRA阳性者)
体检机构会将单纯PPD试验强阳性/IGRA阳性的学生、教职员工的信息反馈给学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家长、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教育,与学生家长、学生、教职员工告知具体情况后,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进行预防性治疗,(详见第二章结核杆菌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可显著降低结核病发病风险;并对其加强常规监测,一旦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应督促其到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并收集其诊断结果。
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是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中早期发现患者的重要手段,也是避免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和蔓延的有效措施。通过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可以及时发现和治疗结核病患者,减少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
学校及各班级应建立健全的晨检制度,每个班级均由班主任或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卫生室)担任班级监测员,由学校医务室对各班监测员开展培训,由监测员负责每天晨检工作。
要重视因病请假学生/教职员工的追踪管理工作,建立由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宿舍长、校医院和医务室(保健室/卫生室)组成的因病缺勤追踪管理网络。
(因病缺勤教职员工的病因追查,按同样的流程实施)
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卫生室)要负责传染病转诊。对日常诊疗中发现的疑似肺结核患者,首诊医生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将其转诊至属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通过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或其他途径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或接收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送的《学校结核病病例处置告知书》(附件7),学校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对报告的“幼托儿童”、“学生”和“教师”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休复学/课管理、预防性治疗等工作。
(一)个案调查:学校需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患者的基本情况、其发病后的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情况、宿舍/教室/教学楼分布图等。
(二)接触者筛查:
2.筛查工作实施:筛查前,学校需向学生及家长发放《结核病筛查告知书》(附件8)。对未按要求接受筛查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督促学校再次组织筛查;有特殊原因(如怀孕、过敏等)无法进行筛查的,须加强健康监测。
3.筛查后处理:
应开展健康教育并加强健康监测,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休复学/课管理:
学生被诊断为肺结核患者后,应根据不同的病情,采取休复学管理。教职员工肺结核患者的休复课管理可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
(四)预防性治疗:实施有效的预防性治疗干预可显著降低结核病发病风险,减少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是预防结核病的主要措施之一。
1.学生及教职员工预防性治疗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PPD检测强阳性、或PPD检测硬结平均直径两年内净增值≥10mm、或IGRA阳性;HIV/AIDS艾滋病毒感染患者TST硬结平均直径≥5mm。
(2)无活动性结核病临床症状和体征。
(3)胸部影像学检查未见活动性结核样病变。
(4)经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评估无预防性治疗禁忌症。
2.宣传发动与落实知情同意:
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告知具体情况后,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进行预防性治疗,可显著降低肺结核发病风险。学校应组织开展对预防性治疗对象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对药物治疗干预的重视程度,提高接受率和依从性,做到应服尽服。
同意进行预防性治疗的对象需签订《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9),18岁及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师生,可自己签署知情同意书。小于18岁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需由其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并签字。对于多次动员仍拒绝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学生,需在知情同意书上手写“拒绝治疗”字样并在“拒绝预防性治疗者签字”处签字,医生应给出适当的医学建议,并要求其定期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及时就医。
3.预防性治疗方案:
(1)异烟肼和利福平联合方案:每日一次,疗程为3个月;
(2)单用异烟肼方案:每日一次,疗程为6-9个月;
(3)单用利福平方案:每日一次,疗程为4个月。
4.服药管理:预防性治疗期间学生/教职员工不需要休学。治疗期间由校医、或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直接面视下全程督导服药管理,并按时填写《学校预防性治疗服药记录卡》(附件10),并每周向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治疗情况,确保其完成预防性治疗:
(1)遵医嘱每日服药,一定不能自行断药或换药;
(2)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常见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转氨酶轻度或一过性升高、轻度胃肠反应(恶心、胃部不适等)、神经系统症状(头晕、头痛等),一般能耐受,若服药期间身体异常或不良反应严重不能耐受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做好服药前和服药期间的随访复诊,在开始服药前及启动治疗后的2周末、1个月末及以后每月末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直至疗程结束;
(4)疗程结束时需进行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如未见异常,则预防性治疗终止。如发现异常阴影,需进行临床排查;若诊断为肺结核,则立即开展抗结核治疗。
(五)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应在专业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在整个疫情处置过程中强化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稳定情绪,做好人文关怀,做好患者和感染者的隐私保护,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每天早晨上课前,应先打开教室门窗通风,使空气流通。每节课后教室均应开窗通风,中午及大课间应保证教室通风30分钟以上。宿舍、卫生间、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其他教学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两次,每次70分钟以上。
(二)消毒(详见《结核分枝杆菌的常用消毒方法》(附件11))
消毒是在学校发生结核病疫情、实施疫情处置时所采取的控制措施之一,主要针对传染性患者到过的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餐厅等场所以及使用过的物品进行消毒。主要消毒方法有:
1.紫外线照射消毒:
(3)注意事项:紫外线对皮肤和眼睛有一定伤害作用,室内有人时不能使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消毒;需要定期对紫外线灯进行清洁与检测,一般每2周用75%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定期检测其照射强度是否达标;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要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
2.化学消毒法
(1)空气消毒: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空气消毒时,一般选择在传染源已经离开时进行。可使用过氧乙酸,采用熏蒸或超低容量喷雾的方法进行,门窗要关闭,室内不能有人活动。消毒结束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不建议每日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空气消毒。
(2)痰液消毒:痰等口鼻分泌物可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
(3)物体表面或地表消毒:可使用过氧乙酸、含氯或含溴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湿式擦拭;亦可使用75%酒精进行湿式擦拭。
3.光照消毒法:光照消毒法是利用日光的热、干燥和紫外线的作用来杀菌,常用于床垫、毛毯、书籍、衣服等宿舍物品的消毒。将物品放在阳光下直射,暴晒6小时,期间要定时翻动。
一、新生入学体检(详见第一章)
二、假期期间疫情处置:对在寒暑假期间发现的学校肺结核患者,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在72小时内通知学校,由班主任通知同班同宿舍密切接触者学生的家长及时带学生到定点医院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由学校将筛查情况统一反馈给县疾控中心。其余处置工作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送的《学校结核病病例处置告知书》(附件7)开展。
学校不仅仅是学习书本知识的地方,还是培养良好的学习、卫生和生活等习惯的学府,在学校中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评价地对师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养学生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预防结核病发生,杜绝师生结核病患者的瞒报和谎报,降低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的风险。
1.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2.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3.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4.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5.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6.在医院就诊时,应将自己的真实信息如实告诉医生。
7.肺结核患者经过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8.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9.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1.结核病是如何传染的?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除毛发和牙齿外,人体其他器官系统都可能受到感染而发病,但主要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肺结核占各种类型结核病的80%以上,是结核病的主要类型。
2.结核病的传染源来自哪里
结核病的传染源是排菌的肺结核患者。研究表明,1例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如果不及时治疗,平均一年将传染10~15个健康人,在人群密集、拥挤、通风不畅等环境下,将使更多的人受到感染。
3.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有哪些
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有的人会有低烧、盗汗、胸痛、食欲差、疲乏和消瘦等。有咳嗽、咳痰2周及以上,咯血或血痰等症状的人,通常叫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时,要想到自己有可能患了结核病,应及时、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4.诊断肺结核需要进行哪些检查?
检查的方法主要有结核分枝杆菌检查和胸部影像学检查。实验室结核分枝杆菌检查包括针对痰液等标本,进行涂片、培养和快速分子生物学检查,准确性较高。应按照医生的要求,留取合格的痰标本或其他标本。
5.学生确诊肺结核后应怎么办?
确诊肺结核后,应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规范治疗,同时应尽快告知班主任或校医务室/医院,以便帮助其他同学尽快接受筛查。不应向学校隐瞒病情带病上课,或不向医疗机构如实说明学生身份和学校信息。如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导致肺结核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需依法承担责任。
6.新发肺结核患者应如何治疗?
新发肺结核患者的治疗采用标准治疗方案,疗程为6个月,分为强化期和继续期。强化期为2个月,采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四药联合用药,继续期为4个月,采用异烟肼和利福平联合用药。但如被诊断为耐药患者,需按照相应的耐药方案进行治疗。
7.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注意什么?
一旦被诊断为肺结核患者,要尽早开展正规的抗结核治疗,遵从医嘱,按时服药,定期复查,树立信心;注意休息和加强营养;注意个人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掩住口鼻;尽量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需佩戴口罩。
8.如何预防和控制结核病?
要预防结核病,首先要控制传染源,及时发现和治愈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并将其与其他人群分开;其次是阻断传播途径,对痰液等进行消毒处理等;第三是保护易感人群,为新生儿接种卡介苗,与传染性患者接触时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另外,要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等习惯,如经常开窗通风、不随地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和锻炼身体等。
9.肺结核患者能治好吗?
新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坚持规律用药并完成规定的疗程后,95%以上的患者可被治愈。如果不按时服药、不完成疗程,易造成结核菌耐药。一旦发生耐药,疗程会延长且容易导致治疗失败。
10.肺结核治好后还会传染别人吗?
肺结核患者经过规范治疗,通常情况下传染性会很快下降,接受治疗数周后,痰内结核菌将明显减少,多无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按照规定的治疗方案完成全疗程,达到治愈标准后,痰中查不到结核菌,就不再有传染性。
11.为什么肺结核患者不能随地吐痰?
肺结核患者痰液中含有大量的结核菌。如果随地吐痰,痰中的结核菌被排出体外,被尘埃包裹形成含有结核菌的尘埃颗粒,被其他人吸入后,可导致肺部结核菌感染。一旦人体抵抗力下降,即可在肺部发生结核病。
12.学校在结核病防控中要做哪些事情?
13.学校发现肺结核患者应该怎么办?
学生如果发现校内同学患有结核病,应向班主任/校医务室报告,并配合学校接受筛查和调查。
14.如何开展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肺结核患者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以及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其他人员。如果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新发现了1例及以上的肺结核患者,需将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同时要对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进行筛查。
15.如何做好肺结核学生患者的休复学管理?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对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患者,应当开具休学诊断证明。学校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经检查达到复学标准后,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
16.学校处理肺结核疫情常用的消毒方法有哪些?
一是紫外线照射消毒。对通风不良的教室和宿舍可采取紫外线消毒。采用太阳光照射也是杀灭结核菌有效的方法。将患者的被褥、衣物、书籍等用品放在太阳下暴晒3~4小时,也可达到消毒的效果。
二是化学消毒。采用过氧乙酸熏蒸或喷雾消毒,持续120分钟,可有效杀灭结核菌。
17.如何做好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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