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项目背景
2016年7月19日,为引入美国梅奥医学中心特色优势的医学技术及先进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宝安区中心医院与北京惠每极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申请设立“梅奥合作及社区慢病管理试点专项经费”项目。2019年,为进一步推动低碳医学与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代谢病预防和诊治服务体系建设,宝安区中心医院将“梅奥合作及社区慢病管理试点专项经费”项目更名为“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项目。
2.“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项目背景
2017年,宝安区中心医院对辖区7800名中小学生开展儿童青少年代谢病与肥胖的流行情况及影响因素调查,发现超青少年代谢病流行情况严重,防治形势严峻。2017年10月24日宝安区中心医院申请设立“青少年代谢病防治试点经费”项目。同日,申请设立“职业人群代谢病防治试点项目”,以辖区职业人群为对象,试点开展肥胖及“四高”人群代谢病防治工作,探索重点人群代谢病防控经验,打造可借鉴的区域防治模式。
2019年,为满足代谢病防治的工作需要,将“青少年代谢病防治试点项目”与“职业人群代谢病防治试点项目”合并为“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项目。
3.“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项目背景
根据宝安区委区政府2016年确定的“宝安智造,对接工业4.0”工作部署,为给生活在宝安区的德国专家、企业家及随行家庭提供优质的德国式医疗保障,吸引更多的德国专家及企业家来宝安区工作和生活,宝安区中心医院于2017年4月提出与德国海德堡大学附属骨科医院进行医疗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关于宝安高位对接德国工业4.0-德国医疗合作的提案》,同年5月形成《宝安区中心医院与德国海德堡大学附属骨科医院合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合作期限暂定为2018年至2020年,并明确了合作内容。宝安区中心医院于2017年申请设立“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项目。
(二)2021年项目实施内容
2021年宝安区中心医院在实施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项目方面,主要举办学术研讨会议、开展慢性代谢病防治临床工作、开展慢性代谢病防治课题研究工作、开展骨病治疗与康复临床工作。
(三)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宝安区中心医院的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经费项目共申报“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3个预算项目并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管理,年初预算共844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共844万元,各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为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经梳理,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经费项目的总体目标具体如下:
(1)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的总体目标:探索宝安区社区慢性病管理新模式,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及生活质量。
(2)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探索关于宝安区青少年人群代谢病的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通过减重和低碳膳食干预约1000例超重肥胖学生,降低青少年患病风险;探索重点人群代谢病防控经验,打造可借鉴的区域防治模式。
(3)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为广大德籍和深圳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吸引更多企业家和专家来宝安工作与生活。
2.年度目标
结合宝安区中心医院2021年申报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评价小组梳理出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经费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包括:
(1)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的总体目标:提高宝安区慢病防控及诊疗水平。
(2)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有效干预青少年人群和职业人群代谢病,提高宝安区青少年代谢病防控及诊疗水平。
(3)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提高宝安区中心医院骨关节炎、复杂骨病、复杂骨外伤的诊疗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2.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2021年宝安区中心医院的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经费项目,涉及财政资金844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面了解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经费项目实施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取文献法、公众评判法、因素分析法和成本效益法。
三、评价结果
本次对2021年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64.69分,绩效评级为“中”。其中,决策维度绩效评价得分8.04分,得分率为42.32%;过程维度绩效评价得分12.30分,得分率为72.35%;产出维度绩效评价得分18.85分,得分率为72.50%;效益维度绩效评价得分为25.5分,得分率为67.11%。
四、经验做法
(一)建立“以医为主、医防融合”管理模式,实现慢性病患者全专和防治闭环管理
宝安区中心医院通过构建医院与社康融合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与预防融合发展的学科建设体系,全科与专科协同发展的分级诊疗体系,实现慢性病患者全专和防治闭环管理,实现辖区居民和专业同行双认可。2020年宝安区中心医院的医院社区一体化分级诊疗管理模式荣获深圳市现代医院管理创新项目“簕杜鹃”奖评选活动二等奖。
(二)发挥低碳医学优势,防治慢性代谢病及逆转亚健康
(三)分析探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建立区域性慢性病预防控制体系
(四)学习德国先进医疗技术,增加医疗设备投入,提升医院骨病治疗与康复技术水平
自2018年合作以来,宝安区中心医院先后分7批次邀请德国海德堡大学骨科院士或教授来院讲学、授课及指导手术,使脊柱关节科室诊疗更佳方面得到长足的发展。目前宝安区中心医院已成功申请3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已受理2项发明专利,在运动医学方面发表1篇论文。2018-2021年,宝安区中心医院腰椎管狭窄、胸腰椎骨折和半月板损伤临床主要病种手术完成量逐年增加,脊柱关节科专科服务能力水平所有提升;近四年院感事件和住院患者压疮事件保持零发生,手术后并发症发生率逐年下降,手术安全指数提升。综上所述,宝安区中心医院骨病临床治疗与康复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变动或继续实施未经充分论证,项目立项程序不规范,存在项目立项重复
1.慢性病防治项目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存在项目立项重复
2.未对中德合作项目继续实施进行充分论证,项目立项程序不规范
宝安区中心医院与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合作方案已于2020年到期,但宝安区中心医院申报2021年度预算时未对继续实施该项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与审批,亦未重新制定合作实施方案,项目立项程序需进一步规范。
(二)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细化,资金用途分配不合理,导致扩大项目实施范围
1.部分资金测算未进一步细化,未明确资金使用计划
例如,“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中的“糖尿病患者管理预计159.65万元,高血压患者管理费用35.3万元,慢病患者管理10万元”,资金测算未进一步细化,缺乏具体的测算过程和测算标准,未明确资金使用计划。
2.资金用途分配与项目立项不符,扩大项目实施范围
一是“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项目年初资金用途中,血糖管理中心经费30万元,主要服务对象为辖区所有的糖尿病患者,而非仅限于项目立项确定的职业人群和青少年,资金用途分配扩大了项目实施范围。二是“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项目年中预算调整后的资金用途包含南方医科大学骨科专家定期到医院会诊、手术、门诊等30万元,不符合《关于宝安高位对接德国工业4.0—德国医疗合作的提案》的合作方式,资金用途分配扩大了项目实施范围,不符合预算管理规定。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不符合要求,导致预算绩效管理难以发挥效益
经查阅分析《宝安区中心医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以及提供给评价小组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发现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1.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未经实质性审核,存在明显错误
一是年度绩效目标存在明显错误。“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项目存在年份“2019年”与项目实施年度“2021年”不符、项目名称“医院社区一体化慢病防治试点项目(梅奥项目)”与本项目名称“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不一致的明显错误。
二是项目实施内容与年度绩效目标不符。“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项目的管理对象仅为社区慢性病患者,未包含青少年和职业人群代谢病患者,与年度绩效目标中的“以青少年、职业人群、社区人群为管理对象”不符;“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项目2021年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为“开展骨病治疗与康复临床工作”,与年度绩效目标“举行研讨会、学术会、远程骨关节疾病培训班,对社区关节炎人群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宝安区中心医院关节外科诊疗水平”不符。
三是年度绩效目标水平不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的问题。经统计,宝安区中心医院2019-2021年实际干预的青少年减重人数分别仅为65人、39人、42人,与“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水平“预计干预约1000例超重肥胖学生”相差很大,不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绩效目标设置不符合要求,难以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效用
一是绩效考核维度设置不合理。例如,“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指标的三级指标完全相同,未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未能体现不同维度指标的特征和差异。二是部分指标目标值难以衡量。经统计,三个项目共有25条指标的目标值设置不清晰、不精简、不可衡量,导致绩效考核目标难以衡量。例如,“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项目的质量指标“人员经费”目标值为“营养学专家:开展营养指导,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协助开展人群健康管理”,目标值设置不清晰、不精简、不可衡量。
(四)项目边界不清晰,未按预算批复使用财政资金,不符合加强预算约束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缺失,导致项目边界不清晰
由于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涉及科室较多,2019年“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发生变更后宝安区中心医院未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自2018年立项以来一直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2021年继续实施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缺少项目实施方案,造成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不明确,项目边界不清晰。
2.资金使用无计划,导致调整后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差异
预算编制未制定资金使用计划,2021年6月1日,宝安区中心医院对“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和“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项目2021年度预算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资金分配与实际支出仍存在较大差异,预算约束力度低。
3.预算额度不足时未进行预算调剂,存在跨项目列支经费的情况
一是部分资金未按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经统计,不符合财政预算批复资金用途的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合计202.86万元。
二是预算额度不足时未进行预算调剂,存在跨项目列支经费的情况。例如,2021年社区糖尿病患者管理调查项目支出185.19万元,应全部通过“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项目列支,由于年底项目预算额度不足,宝安区中心医院将其中的79.98万元支出直接通过“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项目列支,未执行预算调剂程序,资金使用程序不合规。
(五)青少年宣传工作未开展,辖区青少年肥胖率上升,代谢病防治干预效果不明显
一是未开展青少年代谢宣传。受疫情防控影响,宝安区中心医院近两年未能进入校园开展营养进校园健康讲座、校医培训班、5分钟急救圈-学生和功能社区急救培训等工作,青少年代谢病防治宣传工作不足。
二是实际干预青少年人数未达标。经统计,宝安区中心医院2019年实际干预青少年减重人数为65人,2020年实际干预青少年减重人数为39人,2021年实际干预青少年减重人数为42人,远低于宝安区中心医院设定“干预约1000例超重肥胖学生减重”的绩效目标。
三是辖区青少年肥胖率上升。根据统计的宝安区西乡街道和航城街道学生体检结果,2020年肥胖人数约为600人,2021年肥胖人数约为800人,按照辖区学生总人数11万人计算,2020年学生肥胖率为0.55%,2021年学生肥胖率为0.73%。2021年学生肥胖率>2020年学生肥胖率,反映出2021年宝安区中心医院对辖区青少年肥胖的干预效果不好。
(六)中德合作前期调研不充分,深度合作不持续,持续促进骨病治疗技术效益有所下降
1.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未发现德国人对复杂骨病诊疗技术的需求低,导致德国人实际受益效用甚微
宝安区中心医院脊柱关节科给德国人做过骨病手术的例数为0例,“开展远程会诊享受无语言障碍的远程德国海德堡大学医疗服务”的合作方式亦未得到落实。宝安区中心医院在开展中德合作前未充分调研德国人的需求,未发现德国人对复杂骨病诊疗技术的需求低,导致德国人实际受益效用甚微。
2.近两年未能进行深度合作,持续促进骨病治疗技术效益有所下降
2020-2021年受疫情影响,《宝安区中心医院与德国海德堡大学附属骨科医院合作实施方案》中的合作内容未落实,且合作方案至2020年已到期,宝安区中心医院未制定新的实施方案,也未与德国海德堡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中德合作项目实质上已暂停,但医院未收回财政资金。经分析宝安区中心医院近四年投入财政资金规模与四级手术净增加台数的比值,反映了投入财政资金对于提升宝安区中心医院复杂骨病治疗水平提升的促进效益呈波动下降趋势。近两年宝安区中心医院未能持续学习德国骨病先进医疗技术,主要通过国内医学合作项目提升骨科医疗技术水平,中德合作项目未持续发挥效果。
(七)未制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未实现科研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导致难以跟进科研项目成果转化效益
六、有关建议
(一)重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明确项目实施方案,必要时终止项目
一是建议宝安区中心医院将“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和“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两个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重新梳理项目实施内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方向,明晰项目实施范围。二是建议重新论证“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及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和预算金额。如受疫情影响,未能邀请德国海德堡大学专家来现场交流和指导,应申请预算调减,必要时暂停或终止对该项目的财政资金资助。
(二)多样化青少年慢性病宣传方式,调整年度干预目标,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宝安区中心医院应当根据情况增加多种青少年慢性病防治宣传方式,宣传方式可包括线上宣传视频和线下社区和家庭宣传,根据青少年代谢病干预实际情况调整年度绩效目标至合理范围内,加强人员管理与考核要求,让青少年慢性代谢病的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切实降低青少代谢病发病率,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三)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与监督,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项目部门应提前制定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细化资金测算过程,并按照“一下”控制数调整与更新资金测算依据,准确计算资金额度,提高预算申报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是合理分配资金,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宝安区中心医院应充分总结往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合理分配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预算额度剩余,应执行预算调整程序调减项目预算,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
三是加强资金使用审核与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真实性。宝安区中心医院应建立健全多环节、多维度资金使用审核与监督机制,经费使用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项目资金,经费报销前财务人员严格审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性质进行准确列支,杜绝随意改变预算资金的使用范围等行为发生,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提高预算执行真实性,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
(四)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宝安区中心医院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宣贯与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项目管理人员在申报预算时应明确项目实施计划,设定合理、清晰、可衡量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财务人员和主管单位区卫健局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实质性审核,以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对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促进作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
宝安区中心医院应当尽快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立科研项目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项目申请、立项、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与转化的全过程工作流程,鼓励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