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超强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疫情防控制度和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0年1月31日
附件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发挥我局服务保障职能作用,确保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助力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上下一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振伟
副组长:李祖友魏世春刘国卯赵荣辉
刘坚毛伟崔锡明
成员: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根据工作需要,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主任:周伟
副主任:刘峰
成员:宋卫东崔磊陈文天张泽新贾培全
主要职责:根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负责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印发各项工作方案和工作通知;负责做好与疫情防控有关部门的对接,按要求汇总我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确保上情下达;负责我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协调、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疫情防控措施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在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本处室、单位工作实际,科学筹划部署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措施有效、防控到位。
(一)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教育。
责任部门: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全面加强出入管理。
严格人员管控,尽量减少公务出行,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因个人事由随意外出。加强集中办公区、省级住宅院区、统管生活院区等人员出入管理,在出入口设立检查点,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确需进入的,严格进行登记,经测量体温合格且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办公楼管理处、办公楼管理中心、住宅小区中心、保障房中心(物业公司)
(三)严格做好卫生管理。
1.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大办公区、生活院区、机关食堂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着重做好办公室、会议室、机关食堂、电梯间、楼梯、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清洁和消毒工作,每天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不少于4次消毒。特别加大对电梯、会议室等封闭空间以及重点保障区域的消毒频次,电梯、卫生间每小时消杀一次,电梯内配备消毒用品,卫生间门窗全部打开通风。对公共区域的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公共部位进行重点消毒。
根据情况增设垃圾桶,废弃口罩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小时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处、办公楼管理处、办公楼管理中心、住宅小区中心、保障房中心(物业公司)、机关服务中心
2.加强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
一是研究制定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方案,组织成立综合办公楼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驻楼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与,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联合驻楼单位,与防疫部门和办公院区所在社区积极全面对接,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检测、消杀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楼管理处、办公楼管理中心
3.加强机关食堂疫情防控。
研究制定机关食堂餐饮保障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范食材采购渠道、运输途径,从源头上严把安全关;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定期对操作间、餐厅进行消毒;停止在餐厅集中就餐,实行餐盒配送、分散就餐模式,尽量避免交叉感染。
责任部门:服务处、办公楼管理处、办公楼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四)加强后勤保障人员管控。
机关事务战线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职工要认真落实党组提出的“保护好自己,就是对中心工作的最大支持”的原则,扎实做好个人防护,绝不能成为二次传染源。
1.明确工作规范。所有后勤保障人员全部实行测温上岗,工作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防护用具根据情况定期更换或消杀。
2.加强流动管控。及时梳理筛查春节返郑的后勤保障人员情况,凡是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后勤保障人员特别是食堂工作人员在疫情结束前集中住集体宿舍,不随意外出,确保健康安全。
责任部门:办公楼管理处、办公楼管理中心、住宅小区中心、保障房中心(物业公司)
(五)强化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建立畅通的信息报告机制,局领导要及时掌握分管处室、局属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实时掌握所属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疫情防控信息“零报告”制度,办公室每日汇总并上报全局疫情防控情况。
对从外地回来的同志要及时报告,并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直单位返郑人员居家观察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20﹞6号)要求,自外返郑后自行居家观察一周,其中湖北省返郑人员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应居家观察两周,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六)加大防控工作保障力度。
在集中办公区、统管院区等设置检查点,配备电子温度计或其他检测设备;库存一定数量的消毒液、口罩,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消毒工具、设备不足的,要及时采购补充。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审处、局属各单位
(七)依规做好分类指导。
责任部门:资金中心、保障房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省直一幼、省直二幼
2.保障房中心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纬四路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市场加强疫情知识的宣传普及、市场公共区域消杀、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防严控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行为。
责任部门:保障房中心
(八)加大奖惩和督查力度。
建立畅通的疫情督查机制,及时跟踪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全局干部职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发现空白盲区的,或者发现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处室、局属单位及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四、有关要求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凝聚防控攻坚的思想共识。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实时掌握分管部门疫情信息,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二)增强责任意识,打造联防联控的责任体系。局领导及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方面具体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第一责任,要实时掌握本处室、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带领本处室、单位人员履行防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和纪律落实到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制定科学周密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房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要抓好所属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落实防控措施,突出强化疫情监控。全局干部职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按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型等防护口罩;注意居家卫生,做好室内清洁及餐具消毒;要尽量减少外出频率,尤其是不去人流密集处;不要接触流浪猫狗和其他野生动物;要做好宣传员,积极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四)严守纪律规定,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全局干部职工原则上返郑后不要离开市区,严格落实我局、所在生活区街道、社区、卫生等部门防疫要求,因特殊事由确需离开的,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返回后要及时销假。严禁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组织的聚餐,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尊重医学常识,落实防控要求,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五、责任追究
在疫情防控中,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延误防治救治的;不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有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行为的;传播失实信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执行防疫其他规定的行为和当事人,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进行书面检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