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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0:农业部掩盖转基因Bt稻米致雌性老年动物肿瘤强行颁发“安全证书”
--华中农大故意无视,篡改与淡化委托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毒理学试验发现危害恶果!
【致谢:本文撰写与修改过程中得到多位网友专业性指点,特此致谢!】
孙政才任部长领导下的农业部于2009年8月对张启发转基因Bt稻米颁发“安全证书”以及韩长赋任部长领导下的农业部于2014年12月续签(2014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1日)的“安全证书”依据的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及其“食用安全性”与“三代繁殖”毒理学试验报告全部为“假样品造假试验”,掩盖隐藏“华恢1号“各剂量组雌性老年动物致肿瘤等一系列严重健康危害:
1)科学常识告诉我们:准备给公众吃何种“转基因大米”,必须用该种“转基因大米”做营养成分检测与“食用安全性”试验;如果以任何借口使用其他品种“转基因稻谷”做营养成分检测与“食用安全性”试验,就是“假样品造假试验”!
2)华中农业大学2008年向农业部提交的申请在湖北省生产应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项目名称: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准备给公众食用的是用“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种子种植产生的食用“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大米,因此必须使用这样的食用“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大米做营养成分检测与“食用安全性”试验;如果以任何借口使用其他品种“转基因稻谷”做营养成分检测与“食用安全性”试验,就是“假样品造假试验”!
《申报书》确认“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的育种过程涉及5种作物:a)“明恢63稻米”:作为“转化用受体品种”的非转基因亲本“明恢63稻米”:“试验用受体植物品种(或品系)名称:恢复系明恢63。明恢63是以IR30×圭630杂交,于1981年春育成的优良恢复系。”(父代)
b)“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子代)
c)“无标记基因株系TT51-1”:“通过自交分离获得的等同于华恢1号的无标记基因株系TT51-1”(转基因)(子代)
d)“不育系稻米珍汕97A”(非转基因)
e)“杂交组合Bt汕优63”(转基因):以转基因“华恢1号”为父本,与不育系非转基因稻米“珍汕97A”为母本,杂交产生种植用转基因杂交组合“Bt汕优63”(孙代)
f)用种植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种子”种植生产的食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稻米”的大米(曾孙代)。4)《申报书》确认没有使用“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种子(孙代)种植产生的食用“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稻谷大米(曾孙代)做营养成分检测与“食用安全性”试验或者任何试验,而故意使用“等同于华恢1号的无标记基因株系TT51-1”(转基因)(子代)做所营养成分检测分析、“食用安全性”等所有试验,是赤裸裸“假样品造假试验”!
5)“致癌试验”中喂养“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TT51”造成“华恢1号各剂量组雌性老年动物均有皮下肿瘤发生”,造成及其严重健康危害!
6)对转基因稻米及其亲本公开发表的一系列营养成分检测比较分析研究确凿证实,凡使用“真样品”求真务实检测分析研究,皆证实转基因稻米营养成分与其亲本比较有显著差异;凡是结论转基因稻米营养成分与其亲本比较没有差异的检测分析研究,皆是“假样品造假试验”!
详见:《附录30:真样品求真务实检测皆证实“转基因稻米与亲本稻米营养成分显著不同”,结论“营养成分相同”皆用“假样品”检测!》“转基因Bt稻米”的健康危害来自三方面因素:a)转基因稻米营养成分与其亲本比较有显著差异;b)“转基因Bt稻米”含的“转基因Bt蛋白毒素”,其毒性远远超过天然苏云金杆菌产生/培育的“天然Bt蛋白毒素”;c)摄入“转基因Bt稻米”进入肠道以至可能进入血液循环系统的残留“外源Bt基因”片段,可能在肠道与血液循环系统中中继续产生“转基因Bt蛋白毒素”!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故意无视、忽略他们委托的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代繁殖试验报告》中确认的“第二代和第三代b组(即2b和3b)雄鼠华恢1号高剂量组的终体重明显比亲本对照组的终体重稍轻,而同剂量组雌鼠未观察到这种差异”现象:
《三代繁殖试验报告》第6页写道:“F2b和F3b试验中Bt稻谷高剂量组长长育低于普通稻谷对照组。根据配方中蛋白质含量比较,Bt稻谷高剂量组因稻谷成分太多,使测得蛋白质比例比基料组低18.38%,蛋白质降低,影响动物生长发育,特别是对生长期幼鼠体重增长最明显,故本次试验中F2b和F3bBt稻谷高剂量组动物体重低于其它试验组,并非Bt稻谷毒性引起”!对于上述发现与解释,华中农业大学提交的《申报书》归纳如下:“试验结果:1)体重与食物利用率:从3代a,b两组仔鼠初始和终体重结果看,各代a组雌雄鼠未观察到体重随转基因稻谷剂量的增加而降低的情况;而第二代和第三代b组(即2b和3b)雄鼠华恢1号高剂量组的终体重明显比亲本对照组的终体重稍轻,而同剂量组雌鼠未观察到这种差异。但若考察全部13周体重表现,经单周的和各周聚合的方差分析和平均数多重比较(DMRT)表明,3b雄鼠在全部13周中有10周的体重与基础饲料对照组的体重没有显著差异。”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如此归纳,首先抹杀了转基因稻米营养成分与其亲本比较有显著差异对试验动物生长造成的危害!
其次表明他们的毒理学知识严重落伍,对“内分泌干扰剂”(EDC)及其可能具有“雌/雄激素”作用缺乏认识:
90年代以来,众多毒理学科学研究发现部分毒素具有“内分泌干扰剂”(EDC)作用,不遵从传统毒理学理论“线性的剂量-效应关系”,尤其表现为低剂量非线性效应,在非常低微剂量“内分泌干扰”毒性作用反而比更高剂量更大。部分“内分泌干扰剂”具有“雌/雄激素”作用,对雌/雄试验动物的作用不同。
8)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故意无视委托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代繁殖试验报告》观察到“肝、脾”某些危害,忽略为“经过两年的喂养试验,未发现华恢1号转基因水稻对大鼠...脏器等造成不良影响。”
华中农业大学委托的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代繁殖试验报告》第6页确认:“病理组织检查”中观察到“肝:各代肝脏细胞可见散在轻度浊肿和汇管区炎性细胞浸润。脾:可见部分脾红髓区有含铁血黄素和轻度脾淤血,脾小梁增宽现象...结合镜下检查,以上脏器部分病理改变,非试验用样品毒性所致”予以排除;第5页确认:
“病理组织学检查:...在光学显微镜下由低倍至高倍观察各组织的形态学变化(如细胞变性、浊肿、脂肪变、细胞核是否淡染、破碎、大小以及炎性细胞浸润等病变〕,并详细记录描述所观察到的形态学变化",没有提供“光学显微镜下由低倍至高倍观察”的放大倍数,故意不使用电子显微镜观察更为精细微观结构病变!
《申报书》第34-35页对此不得不承认如下:“显微镜观察结果:
”a、对各剂量组死亡的约50只动物,进行切片观察(除肺组织外)其中肝细胞主要表现浊肿、汇管区炎性细胞浸润及小灶状坏死,肾小管上皮细胞浊肿,胃肠未见明显病理改变。
“b、106周试验的动物,华恢1号各剂量组动物病理变化主要表现是肝、肾细胞的浊肿,间质炎性细胞浸润和细胞点状、灶状坏死、脾红髓中含铁血黄素多见,脾小梁增宽,胃肠粘膜、粘膜下、肌层、浆膜层均未见炎性细胞浸润,子宫、睾丸等脏器未见病理改变。”《申报书》第35页却结论:“总之,经过两年的喂养试验,未发现华恢1号转基因水稻对大鼠...脏器等造成不良影响。”
9)《申报书》还故意无视、篡改与淡化华中农业大学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完成的《TT51(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2008年5月21日签发)确认的“血生化检测:中期、末期”如下重要事实:
a)《试验报告》第13页:“血生化检测:中期,华恢1号35%雄性组谷草转氨酶升高,有显著性(P<0.05),与35.0%亲本稻米对照组比较差异亦有显著性(p<0.05)。”;
《申报书》第31页:篡改为“血生化检测:中期,华恢1号35%雄性组谷草转氨酶升高,与基础饲料对照组和亲本对照组均有差异”。
b)《试验报告》第13页:“血生化检测:中期,华恢1号与基础料对照组比较...雄性17.5%组白蛋白下降,差异有显著性(P<0.05),与17.5%亲本稻米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
《申报书》第31页:篡改“血生化检测:中期,华恢1号...雄性17.5%组白蛋白下降,与基础对照组有差异,与亲本对照组无差异。”
c)《试验报告》第13页:“血生化检测:...末期,华恢1号与基础料对照组比较末期,华恢1号35%雄性组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与基础料对照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与35.0%亲本稻米对照组比较差异亦有显著性(P<0.05)“;
《申报书》第31页:篡改为“血生化检测:...“末期,华恢1号35%雄性组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比基础饲料对照组显著升高,但是与亲本稻米对照组无显著性差异。雄性35%组血糖比基础对照组和亲本对照组显著偏低”。
《试验报告》第20页与《申报书》第31页而后声称:“但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范围内。除此之外,华恢1号各剂量组雌雄大鼠乳酸脱氢酶,尿素氮,肌酐,胆固醇,甘油三酯,总蛋白及雌性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白蛋白,血糖与基础饲料对照组无显著性差异。说明,华恢1号转基因水稻对试验动物的生化指标无明显影响”,不可思议地故意无视了上述多项显著性差异!华中农业大学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8年5月完成的《TT51(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第8页)与华中农业大学2008年10月向农业部提交的《申报书》(31页)以“但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范围内”排除“华恢1号”血生化检测中发现的异常,是违反毒理学试验基本常识的科学不端、学术腐败“科学流氓”行为,没有任何国际、国内标准依据!全世界与中国毒理学试验规范设计都设置若干不同剂量“试验组”与“对照组”,以相同试验动物“试验组”与“对照组”的不同作用差异作为对“试验材料”作用判断的依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3年接受孟山都“不菲费用”委托与样品对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分别做“大鼠喂养90天毒理学试验”过程中获得孟山都“假样品造假试验”真传,在这两个毒理学试验报告中首次引入“但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范围内”理由,排除转基因大豆、玉米“样品”造成的一系列异常!
“但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范围内”是什么意思就是将试验动物这次“试验组”对试验动物的不同作用与“本实验室”过去对完全不同“试验材料”对该种试验动物的作用“历史对照”进行比较,如果在“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范围内”,就予以排除!
如果允许以“但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范围内”为借口排除委托方不希望的结果,那么毒理学试验中设置的“对照组”就丧失了意义,成了科学不端、学术腐败维护委托方商业利益的“造假试验”!
11)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试验报告》与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代繁殖试验》皆确认:
a)试验中使用的“试验材料”皆是未经蒸煮的“华恢1号”稻谷,与人类食用的经蒸煮大米不同!
b)试验中使用的“试验材料”不是原态稻米,也不包括原态稻米试验组,而是添加包括“玉米+黄豆/豆粉+营养成分+矿物质+复合维生素等”的混合物,对“玉米、黄豆/豆粉”没有做PCR身份认证(是否是转基因),也没有做农药残留检测(是否含草甘膦残留等),无法求真务实客观试验“试验材料”对试验动物健康影响!
c)组织学病理学解剖切片观察仅使用光学显微镜,故意不使用能够观察到精细微观结构病变的电子显微镜!
12)华中农业大学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完成的《试验报告》,仅做90天喂养试验,未做更长期两年试验与多代试验,无法试验中国以大米为主粮消费者持续每天、每月、每年持续多代食用“转基因Bt大米”对中华民族多代健康的影响!
13)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罗云波院长、黄昆仑教授为首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团队对张启发转基因Bt稻米“食用安全性”的毒理学试验,是农业部组织的第三方评价试验,清楚证明“该抗虫Cry1C蛋白对小鼠”是“不安全的”,论文反而是非颠倒结论“该抗虫Cry1C蛋白对小鼠是基本安全的”,是非常低劣科学不端、学术腐败“假样品造假试验”:
a)试验中不使用华中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申请“安全证书”的“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作为试验材料,也不使用这种转基因Bt稻米含的“转基因Bt蛋白”做试验材料,反而故意使用与转基因Bt稻米或其含的“转基因Bt蛋白”毫无关系“实质不同”的天然苏云金杆菌(Bt菌)培养的天然“Bt蛋白”做“试验材料”!
b)罗云波、黄昆仑等人该试验论文强调:“材料:本试验所用Cry1C蛋白由本实验室表达纯化而得,其纯度为96.8%,并已验证其与转Bt基因水稻的Cry1C蛋白具有实质等同性。”但是未能提供证实它们“具有实质等同性”的任何科学实验证据!
c)罗云波、黄昆仑等人该试验论文确认该项研究是“试验中仅第0天3次灌胃,观察14天”,无法试验中国以大米为主粮消费者持续每天、每月、每年持续多代食用“转基因Bt大米”对中华民族多代健康的影响!
稻米是绝大多数中国人与全球华人必须确保食品安全的主粮。孙政才任部长领导下的农业部2009年依据“假样品造假试验”向“转基因Bt稻米”颁发“安全证书”与韩长赋部长接班领导下的农业部一脉相承2014年批准延续(2014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1日)。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韩长赋部长接班领导下的农业部2016年4月依据一系列“假样品造假试验”断言“经过安全评价、严格审批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谎言公开推出“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主粮转基因产业化路线图”与《健康中国》战略部署背道而驰直接对抗!综上所述,什么是“转基因技术‘制高点’”a)优先搞清所有转基因作物为何皆对环境、生态、生物多样性、微生物、动物、人类健康致系统危害;b)搞清农业部颁发“安全证书”国内外所有转基因作物为何全部依假样品造假毒理学试验;c)研究有效防御/反对/清理转基因生物危害系统性措施!做出以上结论的客观事实与科学证据如下:
科学证据08(2010):《农业生物技术学报》发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罗云波院长、黄昆仑教授为首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团队对张启发转基因Bt稻米“食用安全性”的毒理学试验
必须强调,该项毒理学试验是张启发院士2010年4月20日首次向公众透露农业部组织的第三方评价试验,是农业部2009年向张启发转基因Bt稻米颁发“安全证书”的关键性依据。
罗云波、黄昆仑etal.,口服急性毒性试验中Cry1C蛋白
对鼠肠道菌群的影响,农业生物技术学报,2010(2)
他们的论文承认:“图1...灌胃第0天对照组...;灌胃第0天试验组...”、“图2...灌胃第0天试验组...;灌胃后第1天试验组...;灌胃后第7天试验组...;灌胃后第14天试验组...;”“图3...对照组C1灌胃0天,灌胃后第1、7和第14天样品...;”“图5...试验组T1灌胃0天,灌胃后第1、第7天和第14天样品...”。
“口服急性毒性试验:SPF级ICR小鼠,从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有限公司购买。将9只雄性ICR小鼠,随机分为对照组C和实验组T,分别灌胃无菌水和Cry1C蛋白,同时以5000mg/kg的标准剂量1d内将其分3次灌胃。在灌胃的0天,灌胃后的第1天,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取约0.2g小鼠的湿重粪便样品进行试验。”【剖析:黄昆仑教授、罗云波院长等人这篇论文用语极为谨慎,论文摘要避免披露“试验中仅第0天3次灌胃,观察14天”真相!】
科学证据09(2008):华中农业大学2008年10月31日向农业部提交申请在湖北省生产应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项目名称: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给予的“知情意”,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提出申请获得了华中农业大学2008年10月31日向农业部提交的《申报书》附录的两个对张启发转基因Bt稻米“食用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科学证据10(2003):华中农业大学委托湖北疾病预控制中心完成的《明恢63(Bt)稻谷大鼠三代繁殖试验》报告(《申报书》附录)(完成日期:2003年12月29日):确认华中农业大学向湖北疾病预控制中心送检的“试验材料”不是《申报书》中申报的“转基因Bt汕优63稻米”,而是“明恢63(Bt)稻谷”,确凿证实华中农业大学2008年作为《申报书》附录提交的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是“假样品造假试验”报告!
科学证据11(2008):华中农业大学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完成的《TT51(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2008年5月21日签发)(《申报书》附录):确认华中农业大学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供的试验材料,不是《申报书》申报的“转基因Bt汕优63稻米”,而是“TT51(华恢1号)”,确凿证实华中农业大学2008年作为《申报书》附录提交的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是“假样品造假试验”报告!
对张启发转基因Bt稻米“食用安全性”与“致癌性”做的多项毒理学试验
科学证据9、10、11描述对张启发转基因Bt稻米“食用安全性”与“致癌性”所做的多项毒理学试验报告包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与营养安全所《大鼠90天亚慢性毒性试验》:2)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小鼠两周喂养试验》
3)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遗传毒性试验》
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5)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鼠三代繁殖试验》
6)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鼠90天喂养毒性试验》
《申报书》确认张启发转基因Bt稻米研发过程
《申报书》确认:“项目名称: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在湖北省生产应用的安全证书。”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表:转基因生物名称:华恢1号”。
“二、项目内容摘要: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是转cry1Ab/Ac基因抗虫恢复系华恢1号和不育系珍汕97A所配的杂交组合。华恢1号以明恢63为受体材料,转cry1Ab/Ac基因后所得的转基因株系TT51-1而来,命名为华恢1号。该恢复系在培育过程中已将选择标记基因(潮霉素磷酸转移酶基因hph)剔除,因此,由抗生素标记基因引起的生物安全性问题已不存在。”
人民网,谢华安院士介绍,2017年09月15日
陆作楣etal.,珍汕97A的育性变异和选择方法的探讨,种子,1984(2)
“3.1转基因植物的遗传稳定性:...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体TT51是以明恢63为受体,通过基因枪介导的共转化法,将分别携带cry1Ab/Ac(pFHBT1质粒)和hph(pGL2RC7质粒)的两个载体同时导入后获得的。随后,共转化导入的cry1Ab/Ac及hph在转基因植株的后代发生分离。对不同世代的转基因植株进行PCR和Southern杂交筛选,最终得到不含hph基因且目的基因稳定整合表达的转基因株系华恢1号。”
“附件1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综合评价报告:一、摘要: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是转cry1Ab/Ac基因抗虫恢复系华恢1号和不育系珍汕97A所配的杂交组合。华恢1号是华中农业大学培育的无标记基因抗虫转基因水稻品系。其原始转化事件为TT51,同于华恢1号的无标记基因株系为TT51-1。基因操作所用的受体品种是杂交稻恢复系明恢63;所用的目的基因是由中国农科院生物工程中心范云六院士等人工合成的cry1Ab/Ac融合蛋白基因...目的基因和标记基因是经基因枪介导的双质粒共转化法导入受体品种的,由于发生了独立整合,使抗潮霉素的标记基因因自交分离而未遗传给华恢1号。”张启发转基因Bt稻米研发步骤涉及4种作物:
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申报的“转基因Bt汕优63”育种与生产过程及其涉及的水稻品种
第1步:非转基因传统杂交恢复系品种“明恢63”水稻转入Cry1Ab/Ac基因(Bt基因)产生转基因“华恢1号”(原始转化事件TT51);
第2步:"通过自交分离获得...最终得到不含hph基因(抗潮霉素的标记基因)且目的基因稳定整合表达的转基因株系华恢1号。”
第3步:以转基因“华恢1号”为父本,与不育系非转基因稻米“珍汕97A”为母本杂交产生种植用转基因杂交组合“Bt汕优63”种子;
第4步:种植用转基因杂交组合“Bt汕优63”种子种植,生产食用转基因“Bt汕优63”稻米,加工成为食用大米。
这4个步骤涉及5种作物:“明恢63稻米”:作为“转化用受体品种”的非转基因亲本“明恢63稻米”:“试验用受体植物品种(或品系)名称:恢复系明恢63。明恢63是以IR30×圭630杂交,于1981年春育成的优良恢复系。”(祖父辈)“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父亲辈)3)“无标记基因株系TT51-1”:“通过自交分离获得的等同于华恢1号的无标记基因株系TT51-1”(转基因)(父亲辈)
4)“不育系稻米珍汕97A”(非转基因)
5)“杂交组合Bt汕优63”(转基因):以转基因“华恢1号”为父本,与不育系非转基因稻米“珍汕97A”为母本,杂交产生种植用转基因杂交组合“Bt汕优63”(儿子辈)
6)种植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种子”种植生产的食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稻米”(孙子辈)
“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不是一个审定品种,而是转转给转进去cry1Ab/Ac基因称之为转基因株系TT51-1,命名为Bt华恢1号。
佟屏亚,转转上演活报剧——华恢一号进美国!,科学网博客,2018-02-08
如果不是用食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稻米”(孙子辈)加工的大米,而是用“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祖父辈),喂养做毒理学试验,就是科学不端、学术腐败、低劣用“假样品造假试验”,相当于以“父亲辈”健康与“祖父辈”健康比较来断言“孙子辈”健康!
《申报书》附录中湖北疾病预控制中心接受华中农业大学委托完成的《明恢63(Bt)稻谷大鼠三代繁殖试验》报告(日期:2003年12月2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申请,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获得了该《试验报告》全文复印件。
首先必须强调,华中农业大学送检的“试验材料”不是《申报书》中申报的“转基因Bt汕优63稻米”,而是“明恢63(Bt)稻谷”!
《明恢63(Bt)稻谷SD大鼠三代繁殖试验研究报告》中的这个“明恢63(Bt)稻谷”是什么
2009年获得农业部“安全证书”的是华中农业大学培育的转cry1Ab/cry1Ac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不是“明恢63(Bt)稻谷”!那么这个“明恢63(Bt)稻谷”是什么
对《申报书》前边的剖析已经揭示:
《申报书》为“Bt汕优63”申请“安全证书”的4个步骤涉及5种作物:
1)“明恢63稻米”:作为“转化用受体品种”的非转基因亲本“明恢63稻米”:“试验用受体植物品种(或品系)名称:恢复系明恢63。明恢63是以IR30×圭630杂交,于1981年春育成的优良恢复系。”(祖父辈)
2)“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父亲辈)
3)“无标记基因株系TT51-1”:“通过自交分离获得的等同于华恢1号的无标记基因株系TT51-1”(转基因)(父亲辈)
6)种植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种子”种植生产的食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稻米”(孙子辈)
非常显然,《明恢63(Bt)稻谷SD大鼠三代繁殖试验研究报告》中的这个“明恢63(Bt)稻谷”绝对不是种植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种子”种植生产的食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稻米”(孙子辈),而只能是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父亲辈),故意误导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假样品造假试验”。
《申报书》附录:华中农业大学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完成的《TT51(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确认试验材料系TT51(华恢1号)是货真价实“假样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7年4月24日接受华中农业大学委托于2008年5月21日签发的《TT51(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确认:“样品数量:TT51(华恢1号)200Kg+亲本对照(明恢63)200Kg”;
“TT51(华恢1号)稻米掺入饲料喂饲大鼠90天,动物活动、生长未见异常,被毛浓密有光泽。与亲本稻米(明恢63)比较,未发现TT51(华恢1号)对试验大鼠体重、食物利用率、血液学指标、血生化指标、脏器重量、脏体比以及组织病理学观察有生物学意义的改变。”
“TT51(华恢1号)为华中农业大学开发的转crylAb/Ac基因抗虫水稻,依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华中农业大学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对该稻米进行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检验--大鼠90天喂养试验。”
“1.1受试样品:TT51(华恢1号)及其亲本明恢63水稻由华中农业大学提供,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进行分子特征确认,农业部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发送。样品为水稻原粮(种子),由北京市房山区利民粮食加工厂脱壳加工成稻米用于实验。”
“试验所用饲料均由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配制提供,合格证号:SCXK(京)2005-0007。试验饲料除用稻米(转基因稻米华恢1号、亲本稻米明恢63)代替基础饲料中玉米、麦魏粉(次粉)和面粉外,其它组份与基础饲料均相同(见表1)。”
“稻米在饲料中的含量参考中国人群膳食中稻米的比例和试验用饲料的营养平衡等因素,按照最大暴露量的原则进行设计,最高掺入量为70%,下设2个剂量分别为掺入量的1/2、1/4。基础料对照组用基础饲料;3个亲本稻米对照组分别掺入明恢63稻米17.5%、35%、70%;3个转基因稻米组分别掺入TT51(华恢1号)稻米17.5%、35%、70%。配制后的试验饲料经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分析,除粗纤维少于基础饲料外,蛋白、脂肪、灰分、钙、磷等主要成分与基础饲料无明显差异(见表2)。”表1证实,试验组三个剂量组(17.5%组、35.0%组、70.0%组),除了“转基因TT51(华恢1号)”外,还添加“玉米、次粉、大豆粕、面粉、秘鲁鱼粉、草粉、磷酸氢钙、大豆油、石粉、酵母粉、添加剂、食盐”。
这确凿证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接受委托完成的《TT51(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中的“试验材料”不用《申报书》中申报的“转基因Bt汕优63稻米”(孙子辈)加工的大米,而用“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TT51”种子(父亲辈)“假样品”!更有甚者,他们故意不用原态“转基因TT51稻米”种子,而是添加未鉴定身份(转基因/非转基因)“玉米、大豆粕、大豆油”,也未检测农药残留,故意掩盖转基因饲料组与非转基因亲本稻米影响差异!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声称“华恢1号和原受体品种明恢63进行营养分析比较,两者营养成分基本一致”是造假结论!
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的项目名称与申报目的:“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在湖北省生产应用的安全证书”,清楚表明是为“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在湖北省生产应用获得“安全证书”,而不是为“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为TT51,通过自交分离获得的等同于华恢1号的无标记基因株系为TT51-1”在湖北省生产应用获得“安全证书”!
华中农业大学提交《申报书》时,非常清楚评价“转基因植物与受体或亲本植物在对人类健康影响方面的差异”理所当然是“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稻米与其亲本稻米“对人类健康影响方面的差异”,而不是“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为TT51,通过自交分离获得的等同于华恢1号的无标记基因株系为TT51-1”与其亲本稻米“对人类健康影响方面的差异”!
然而,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确认不是评价“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稻米与其亲本稻米“对人类健康影响方面的差异”,而是连审定品种都不够格的“对华恢1号和原受体品种明恢63”“对人类健康影响方面的差异”,确凿证实华中农业大学用“假样品造假试验”!
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确认:“二、项目内容摘要对华恢1号和原受体品种明恢63进行营养分析比较,两者营养成分基本一致。”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进行的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粗灰份、维生素B1、维生素B2和17种氨基酸等营养成分的含量分析的结果也显示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与其亲本无显著性差异。”
"3.3.6.2转基因水稻及其产品的主要成分的生物利用率:...转基因水稻与非转基因水稻在营养成分上无明显差异,表明转基因水稻不会因为外源基因的插入影响其主要成分的作用。"证实上述所有比较都是“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与其亲本”之间的营养成分比较,而不是“转cry1Ab/Ac基因抗虫杂交稻组合Bt汕优63”及其亲本之间的营养成分比较!
不同地区、不同年代、不同条件下种植的转基因Bt蛋白表达水平不同
《申报书》确认:“3.1.3目的基因表达与目标性状表现的稳定性:对华恢1号进行Western杂交分析表明,其叶和种子等器官中Cry1Ab/Ac杀虫蛋白约占可溶性蛋白总量的0.01%。通过ELISA检测华恢1号在不同地点(福建、湖北、安徽),不同时期(分蘖期、拔节期、齐穗期和成熟期),以及不同组织/器官(茎、叶、根、谷粒)中的Cry1Ab/Ac蛋白浓度证实,该蛋白在所有生长时期和所有主要组织/器官中均有表达。Cry1Ab/Ac蛋白在茎、叶、根、谷粒的含量分别为1.26~1.83μg/g、1.88~2.36μg/g、0.25~0.92μg/g、1.58~1.85μg/g,且分蘖期及拔节期的表达水平高于齐穗期和成熟期。”
“3.3.2.3Cry1Ab/Ac蛋白在植物中的含量:另一个与蛋白过敏性有关的重要因素是,在食物中的含量。华恢1号水稻各组织中Cry1Ab/Ac蛋白平均表达量为:茎中1.4μg/g,叶中2.1μg/g,根中0.25μg/g,稻谷中2.0μg/g。...Cry1Ab/Ac蛋白在转基因稻米中存在水平很低,其含量低于可溶性总蛋白含量的0.01%。因此,Cry1Ab/Ac蛋白不符合蛋白过敏原的一般性特征。”这证实,对转基因Bt稻米(或任何转基因Bt作物)做“食用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时,对试验材料必须检测转基因Bt蛋白表达水平,确保试验材料转基因Bt蛋白表达水平代表食用“转基因Bt稻米”(而不是种植用种子)一般情况,避免研发单位故意选择送检低表达水平样品。
转基因Bt稻米“食用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必须用经蒸煮加工的试验样品:“3.3.2.4外源基因表达蛋白质消化稳定性研究:...已知的蛋白过敏原通常在加热和加工过程中能保持稳定,因而不易被烹调或其它加工过程破坏。对Cry1Ab/Ac蛋白的热稳定试验表明,该蛋白在加热20min后无明显降解。但是,本研究中未对加热后的蛋白的活性进行检测。根据通常情况,蛋白在加热处理后,容易变性,而失去生物学活性。并且通常变性后的蛋白更容易被消化。结合以上的模拟胃肠道消化试验,该蛋白在消化液中极易被消化,因此,其加工后在体内可以很快被降解。综上所述,华恢1号转基因水稻中的Cry1Ab/Ac蛋白具有致敏性的可能性很小。”稻米作为人类主食时,采用蒸煮加工。因此,转基因Bt稻米“食用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必须用经蒸煮加工的试验样品,用同时用经蒸煮加工的试验样品,而非仅使用未经蒸煮加工的转基因Bt稻米,否则无法客观试验经蒸煮加工转基因Bt稻米的健康影响。
张启发《申报书》报告的“食用安全性”与“致癌性”毒理学试验都是“假样品造假试验”
《申报书》确认:“二、项目内容摘要:...对华恢1号和原受体品种明恢63进行营养分析比较,两者营养成分基本一致。用华恢1号生产的稻谷进行的动物食用毒理学试验(包括急性毒性试验、三项致突变、传统畸形、三代繁殖、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等)证实:华恢1号稻谷对受试的大鼠或小鼠以及它们在任何一代的胚胎没有急性、进行性或不可逆性毒性和致畸、致癌作用。”
“4.4转基因植物产品与转基因植物在对人类健康影响方面的差异;用华恢1号稻米喂养大鼠90天后,与明恢63相比,未发现转基因稻米对大鼠的体重、食物利用率、血液学和血生化指标、脏器系数、病理学变化等指标产生不利影响。华恢1号稻谷的短期喂养试验、遗传毒性试验、三代繁殖试验、慢性毒性试验结果表明,转基因稻谷对受试动物包括它们在任何一代的胚胎没有急性、进行性或不可逆性毒性和致畸、致癌作用。动物试验的结果说明华恢1号转基因水稻对人类的健康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很小。”
“1999年至2003年,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华恢1号稻谷按照毒理学评价程序进行了四个阶段的毒理学检测,包括短期喂养试验,遗传毒性试验、三代繁殖试验和慢性毒性试验。”也就是说,张启发院士领衔的团队对《申报书》申报的“Bt汕优63”没有用“Bt汕优63”稻米加工大米做任何“食用安全性”或“致癌性”毒理学试验反而用明知故犯《申报书》未申报的“华恢1号稻谷用”种子“假样品造假试验”,孙政才任部长农业部2008年底依据张启发“假样品造假试验”对张启发转基因Bt“华恢1号”和“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违法颁发“安全证书”!
华中农业大学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完成的《TT51(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证实试验材料对大鼠健康产生明显危害,而不是没有产生明显危害!
【注:以下内容参考引用了网友“@沉吟的歌者”2019年4月11日发布的《转基因有毒!—对华恢1号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解读》内容并略作删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申请,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获得了华中农业大学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完成的《TT51(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以下简称《试验报告》)全文复印件。
为此,引用以下内容时,笔者得以对照《试验报告》内容进行核对。
第一个试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完成的《TT51(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
节选如下:2007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与营养安全所依据《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检测-大鼠90天喂养试验》(NY/T1102-2006)对华恢1号稻米进行了大鼠亚慢性毒性试验。将华恢1号转基因稻米及其亲本对照明恢63稻米分别按照17.5%,35%和70%的比例掺入到普通饲料中,并用一组普通饲料作为基础对照,各组饲料主要营养成分含量等同。选用清洁级Wistar大鼠,随机分为7组,分别给予不同饲料90天。观察动物一般表现,每周称体重并计算进食量一次。于试验中期和末期取血测定血常规和血生化。最后宰杀动物,称量脏器重量,并做组织切片。
结果显示(第31页):“血生化检测:中期,华恢1号35%雄性组谷草转氨酶升高,与基础饲料对照组和亲本对照组均有差异【《试验报告》原文第13页:“有显著性(P<0.05),与35.0%亲本稻米对照组比较差异亦有显著性(p<0.05)。”】;雄性17.5%组白蛋白下降,与基础对照组有差异,与亲本对照组无差异。【《试验报告》原文第13页:“与基础料对照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与17.5%亲本稻米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末期,华恢1号35%雄性组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比基础饲料对照组显著升高,但是与亲本稻米对照组无显著性差异。雄性35%组血糖比基础对照组和亲本对照组显著偏低,【《试验报告》原文第13页:“与基础料对照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与35.0%亲本稻米对照组比较差异亦有显著性(P<0.05),”】但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范围内。除此之外,华恢1号各剂量组雌雄大鼠乳酸脱氢酶,尿素氮,肌酐,胆固醇,甘油三酯,总蛋白及雌性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白蛋白,血糖与基础饲料对照组无显著性差异。说明,华恢1号转基因水稻对试验动物的生化指标无明显影响。”解读:
试验配置如下:
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
非转基因品种:明恢63
明恢63是华恢1号的亲本,即明恢63转入抗虫的Bt基因后得到华恢1号。
饲料共有7组:
1.普通饲料
2.普通饲料掺入17.5%的华恢1号
3.普通饲料掺入35%的华恢1号
4.普通饲料掺入70%的华恢1号
5.普通饲料掺入17.5%的明恢63
6.普通饲料掺入35%的明恢63
7.普通饲料掺入70%的明恢63
清洁级Wistar大鼠,随机分为7组,分别给予上述各组饲料,持续喂养90天。
在试验结果中,第3项“血生化检测”中提到,“(华恢1号)雄性35%组血糖比基础对照组和亲本对照组显著偏低,但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范围内”【《试验报告》:“有显著性(P<0.05),与35.0%亲本稻米对照组比较差异亦有显著性(p<0.05)。”】,也就是说此试验证明了35%组对雄性大鼠有血糖有显著影响。
“@沉吟的歌者”质疑:“同时结果当中有一个引人注目的遗漏:70%组对雄性大鼠的影响是什么如果说35%组已经体现了对雄性大鼠的血糖有显著影响,70%组应该影响得更厉害才对。”
【注:经核对,《试验报告》“表14对大鼠中期部分血生化指标的影响(三)”列出的数据表明:“转基因稻米35.0%:血糖5.7±1.0(mmol/L);转基因稻米70.0%:血糖5.9±0.6(mmol/L)”。】
后面还有一句奇怪的话,“但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范围内”,是说该实验室历史上曾经用对血糖影响更大的转基因作物喂养过小白鼠吗
无论是否可以作此解释,本次试验已经证明了35%比例的转基因水稻可以显著降低大鼠的血糖,怎么还可以在得出“华恢1号转基因水稻对试验动物的生化指标无明显影响”这样的结论
试验组的人知道自己是在自掌耳光吗
【注:《试验报告》称:“大体解剖观察:TT51(华恢1号)组动物脏器未发现明显异常...病理组织学检查:未见TT51(华恢1号)对...脏器产生异常病理学改变。”只说进行了“大体解剖观察”、“病理组织学检查”,连使用是否使用光学显微镜及其放大倍数都不屑提及,也没有提供任何显微图像,显然故意没有使用高倍数电子显微镜观察,当然观察不到任何微细结构病变。】
华中农业大学委托委托湖北疾病预控制中心完成的《明恢63(Bt)稻谷大鼠三代繁殖试验》(完成日期:2003年12月29日)证实试验材料对大鼠健康产生明显危害,而不是没有产生明显危害!
《申报书》确认:“1999年至2003年,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华恢1号稻谷按照毒理学评价程序进行了四个阶段的毒理学检测,包括短期喂养试验,遗传毒性试验、三代繁殖试验和慢性毒性试验。试验中,先后观察和检测了试验动物大鼠或小鼠经喂养或强行给予不同剂量转基因稻米后的毒性反应、传统致畸作用和致突变效应;90天喂养后的体重变化、食物利用率、血液学和血生化变化、脏器系数;连续三代喂养对动物繁殖的影响和对胎儿发育的致畸作用以及长期喂养后的各种可能的生理和病理变化、肿瘤发生情况等近百个指标。”
“①小鼠两周喂养试验”
“②遗传毒性试验”
“③大鼠三代繁殖试验与90天喂养试验
为了观察华恢1号转基因稻谷对动物繁殖和生长发育的影响及对仔代的致畸作用,以不同剂量水平经三代不间断喂养动物。
A.大鼠三代繁殖试验
选用SD大鼠共200只,随机分成五个组,分别给予高中低剂量的转基因稻谷饲料,亲本稻谷饲料及基础饲料。”【注:以下内容参考引用了网友“@沉吟的歌者”2019年4月11日发布的《转基因有毒!—对华恢1号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解读》内容并略作删改。】
第二个试验,大鼠90天喂养试验
本试验记录于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PDF文件第33页。试验中饲料的配给是这样的:共分5个组,分别给予:
1.高剂量的转基因稻谷饲料
2.中剂量的转基因稻谷饲料
3.低剂量的转基因稻谷饲料
4.亲本稻谷饲料
5.基础饲料【注:高、中、低基料组含“Bt稻谷+玉米+黄豆/大豆粉+鱼粉+奶粉+蛋黄粉+复合维生素+微量元素+等”,但是没有对“玉米、黄豆/大豆粉”做PCR身份认证(是否转基因),也没有进行农药残留检测,证实“试验材料”不是原态“Bt稻谷”,无法客观试验“Bt稻谷”对试验SD鼠健康影响!】
(本节试验已经由罗化生剖析过了,直接引用他的文字)“各代繁殖后的动物断乳后再继续观察适应一周离开母体,每个剂量随机称取动物20只,雌雄各半,共五个试验组,分笼饲养,连续喂养自由摄食90天。称量动物体重与进食量,计算食物利用率;检测末期血液细胞、生化指标;最后处死试验动物,进行大体病理观察和组织病理观察。”试验结果:
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确认:1)“体重与食物利用率:从F3代a,b两组仔鼠初始和终体重结果看,各代a组雌雄鼠未观察到体重随转基因稻谷剂量的增加而降低的情况;而第二代和第三代b组(即2b和3b)雄鼠华恢1号高剂量组的终体重明显比亲本对照组的终体重稍轻,而同剂量组雌鼠未观察到这种差异。但若考察全部13周体重表现,经单周的和各周聚合的方差分析和平均数多重比较(DMRT)表明,3b雄鼠在全部13周中有10周的体重与基础饲料对照组的体重没有显著差异。就食物利用率而言,各华恢1号剂量组与亲本对照组比较,其结果基本一致,没有显著性差异。”
2)“血液细胞、生化指标结果:各项指标各代中(Fa与Fb代比较)所测数值在正常值范围内,转基因水稻对大鼠的血生化与血常规指标无明显影响。”
3)“病理组织检查:大体肉眼观察:各代各剂量组雌雄性大鼠的心、肝、脾、肺、肾、胃肠、子宫、睾丸等脏器与普通对照组比较,其外观颜色和脏器大小正常,均未见明显渗出、增生、水肿、萎缩等病变。结合镜下检查,以上脏器部分病理改变,非试验用样品毒性所致。”我们对以上部分进行稍微分析一下:报告说3b雄鼠全部13周中有10周的体重与对照组没有显著差异是什么意思反过来看就是13周中有3周的雄鼠体重与对照组有了显著差异,而且第13周的体重实验组比对照组轻了。
在这里,作者使用了几个专业名词,什么平均数多重比较(DMRT)云云。但是更简单的分析显然就是自从第11周以后,雄鼠的体重开始显著减轻,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将这个实验与塞拉利尼做的实验相对比,可以发现两者存在高度的一致,即在喂食的初期,不会引发老鼠的明显的生理变化,但是喂到三个月左右以后,老鼠就出现了显著的生理改变--诸如体重显著减轻。
对于这样的因为毒素积累,最终发生包括体重显著减轻的现象可以用什么平均数多重比较,算一下实验周期内的平均数就可以了吗如果这都可以,那么人们也完全可以得出癌症,艾滋病等等对人体无害的结论。因为癌症,艾滋病都是慢性病,在病症的初期,病人并不会感到不适,病人的体重也基本保持正常,只有发展到晚期,病人的体重才会发生剧烈的下降。按照所谓的平均数多重比较,把病人在癌症艾滋病的早期的体重与快要发展到晚期的体重一平均,也会发现没有显著差异---虽然到了实验终点,病人的体重已经有了显著的减轻。
至于后面谈到的结合镜下检查,以上脏器部分病理改变。但是紧接着又说了“非实验用样品导致”请问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如果说不是实验用样品导致老鼠的脏器发生病理改变,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老鼠脏器病理改变的,或者问你们是如何排除实验用样品导致老鼠脏器的病理改变的,这样的一个严重的结论可以用一句话就带过而没有任何数据分析,没有任何解释吗周建理先生质疑农业部为何不用国家强制标准而用农业部的自订标准,也请农业部官员们解释一下
需要追问农业部官员和张启发团队成员们:导致老鼠自11周以后体重开始显著减轻的华恢一号,你们怎么就发出“安全证书”呢
第三个试验,大鼠慢性毒性试验
此试验记录于《申报书》PDF第34页。试验仍然按饲料配置分为5组,与上一个试验相同。为了便于阅读,我们在这里重复一次:
这个试验中饲料的配给是这样的:大鼠共分5个组,分别给予:
5.基础饲料此试验奇怪地没有标明使用的大鼠数量(但可以通过后面的数据反推)。
试验结果如下:
《申报书》确认:“动物一般表现:动物毛色、精神状况及进食、大小便等方面,各剂量组动物基本正常,无异常行为表现,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在长达106周试验期间,动物有死亡,各剂量组共死亡70只,其中12周前死亡11只,占动物总数5.9%,106周内陆续死亡59只,占动物总数33.1%,按毒理程序规定,要求慢性毒性试验中24个月前动物死亡率不能大于50%,本次试验中动物死亡率总计达39%,基本符合实验基本要求。”【注:网友“@沉吟的歌者”2019年4月11日发布分析时,没有掌握《三代繁殖试验报告》第3页“选体重70-SD大白鼠共200雌雄各半,随机分成五个组”()数据,因此与《三代繁殖试验报告》发布的数据出入较大,特此删除从略。从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代繁殖试验报告》(报告日期:2003年12月29日)的数据来看,三代繁殖试验中的各组动物不同时期窝重结果、动物出生及晴乳存活结果、鼠第十二周体比较、食物利用率比较异常分布缺乏规律性,与试验材料使用了非原态假样品、饲料基本成分与添加成分没有进行PCR身份认证(是否转基因)、没有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因素有关系,使之无法求真务实试验出试验材料对试验动物健康的真实影响!】
鉴于试验在设计上本来是将大鼠分组喂养的,但在出示报告时数据又被有意混淆在一起,我们有理由认为后者更接近实情。
第四个试验,致癌试验
首先这句话实际上暗示了作为对照的亲本稻谷饲料组和基础饲料组应该是没有皮下肿瘤发生的,否则意图证实转基因水稻安全性的本安全证书没有理由在措辞上将两个对照组排除在外。
其次,这个事实本身还与“各组间肿瘤在老年雌鼠中发生率为8.3~10%之间,符合……自然发病率”这个说法矛盾,因为两个对照组无肿瘤发生(此申报书内容不自洽)。
5÷9.1%=55只。实验共180只大鼠,雌雄各半,期间死掉70只,110/2=55。数据是基本吻合的。按自然发病率算55只雌鼠当中大概会有5只发生肿瘤,因为试验共分了5个组,正好每组有1只得癌的可能性其实不大。但是正好对照组没有大鼠患癌,患癌的大鼠都集中在华恢1号剂量组里,就很有趣了。
但是上面的结果仍然是将各组的数据混在一起算出的。
如果我们再引用一下第三个试验中的分析结果,即70只死亡的大鼠都是剂量组中的,那么剂量组中能够存活至老年的大鼠只有108-70=38只,按雌雄各半算,雌鼠19只。
食用转基因饲料的雌性老年大鼠的患癌率=5/19=26.3%。
这个数据就已经很可怕了。
华中农业大学委托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明恢63(Bt)稻谷SD大鼠三代繁殖试验研究报告》(报告日期:2003年12月2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申请,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获得了华中农业大学《申报书》附录华中农业大学委托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明恢63(Bt)稻谷SD大鼠三代繁殖试验研究报告》(送检日期:1999年1月20日;报告日期:2003年12月29日》(以下简称《三代繁殖试验报告》)全文复印件。
2009年获得农业部“安全证书”的是华中农业大学培育的转cry1Ab/cry1Ac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
对《申报书》前边的剖析已经揭示:《明恢63(Bt)稻谷SD大鼠三代繁殖试验研究报告》中的这个“明恢63(Bt)稻谷”绝对不是种植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种子”种植生产的食用““杂交组合Bt汕优63稻米”(孙子辈),而只能是培育华恢1号的原始转化事件TT51(转基因)(父亲辈),故意误导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假样品造假试验”。
《明恢63(Bt)稻谷大鼠三代繁殖试验》“试验目的:观察受试物不同剂量水平经多代动物不间断喂养后,受试物对繁殖及仔代的致畸作用影响。”
试验材料与剂量组样品名称:明恢63(Bt)稻谷
送检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剂量分组:
A组:Bt稻谷高剂量(75kgBt稻谷+黄豆+奶粉+蛋黄粉+复合维生素等)
B组:Bt谷中剂量(37.5kgBt谷+玉米+黄豆+奶粉+蛋黄粉+复合维生素等)
C组:Bt稻谷低剂量(17.5kgBt稻谷+玉米+黄豆+奶粉+蛋黄粉+复合维生素等)
D组:基料组(40kg玉米+黄豆+奶粉+蛋黄粉+复合维生素等)
E组:稻谷对照组(37.5普通稻谷+黄豆+奶粉+蛋黄粉+复合维生素等)试验报告注明“注:配制各组动物饲料其基本原则是将目前正常鼠料中所含的玉米、款成分用稻谷代替,粗蛋白不足部分用黄豆和部分大豆粉代替补充。”
【剖析:
1)试验单位(湖北疾病预控制中心)对明恢63(Bt)稻谷研发单位(华中农业大学)送检的试验样品没有进行PCR转基因身份认证,“证据链断裂”,使该试验报告丧失法律效用!
2)试验单位(湖北疾病预控制中心)对研发单位送检的“明恢63(Bt)稻谷”也没有进行转基因Bt蛋白表达水平检测,无法确定是否代表一般情况还是低表达水平样品!
3)上述剂量分组与配方证实,试验材料不是原态“明恢63(Bt)稻谷”,而是添加一系列营养成分的饲料,无法客观试验原态“明恢63(Bt)稻谷”对试验动物健康的影响!
4)稻米作为人类主食时,采用蒸煮加工。该试验采用未经蒸煮加工的“明恢63(Bt)稻谷”,无法客观试验经蒸煮加工“明恢63(Bt)稻米”健康影响。
5)试验材料添加了“黄豆和部分大豆粉”,没有做PCR身份认证是否“转基因大豆/大豆粉”,也没有做农药残留检测,无法排除可能是转基因大豆/豆粉及其农药残留干扰了试验结果!】
《三代繁殖试验报告》第4页确认:3.“三代繁殖试验”方法:
3.1亲代亲代F0断乳后,喂养受试物饲料三个月,雌雄即可交配,所产仔鼠为F1a0断乳后饲以不合受试物的基础饲料三个月。
3.2F1a断乳lOd将F0再次交配,所产仔鼠为F1b,断乳后继续饲以含受试物的饲料三个月。
3.3F1b喂含受试物饲料三个月,进行交配,所产仔鼠F2a在断乳后喂不含受试物的饲料,观察三个月。F2a断乳后1Od将F1b再次交配,所产仔鼠为F2b。
3.4仔鼠F2b断乳后继续喂含受试物饲料三个月,进行交配,所产仔鼠为F3a,断乳后喂不含受试物的饲料,观察三个月。
3.5F3a断乳后lOd将F2b再次交配,所产仔鼠为F3b。三代繁殖试验动物90天喂养试验剂量分组:同上,各代繁殖后的动物断乳后再继续观察适应一周离开母体,每个剂量随机称取动物20只,雌雄各半,共五个试验组,分笼饲养,连续喂养自由摄食90天。
4.2观察指标包括:①一般临床症状:一般表现,行为,中毒症状和死亡情况。②体重和食物利用率。(记录12周内体重和食物利用率)③病理组织学检查:
大体解剖:
对试验终期的大鼠各剂量组禁食16h后断头处死,立即解剖,肉眼观察每只动物心、肝、脾、肺、肾、胃肠及胸腹腔内等器官颜色、渗出液、水肿、增生、萎缩、肿瘤发生部位及性质等病变,做好记录,并用眼科剪刀清除干净各脏器周围结缔组织和脂肪组织,用德国产千分之一动物用电子天平逐一称重后立即用福尔马林溶液固定、摇匀。
病理切片检查:
6.结果:
6.1三代繁殖试验中对胎仔窝重的影响:见表2。
表2中各剂量组分别观察了胎仔第1、4和21天的窝重,各代中Fa与Fb代比较,其重量基本上在正常波动范围内,没有明显的差异性,各剂量组没有发现剂量一反应对窝重产生的明显影响。
6.2对各代动物胎仔出生及哺乳存活结果的影响:见表3
从表3可看出,三代各剂量组分别在出生时4天和21天存活期胎仔的死胎数,与稻谷对照组比较没有显著性差异。
6.3对各代动物受孕、娃嫌及胎仔存活的影响: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各剂组在三代中(Fa与Fb比较〉无论是受孕率、赶振率、胎仔出生存活率和哺乳存活率,与普通稻谷组比较,结果基本一致,没有明显差异。
6.4对三代动物生长发育的影响结果见表5-6和图2-7。
对各代中Fa与Fb代的动物不问断分别喂养不同剂量受试物90d,观察十二周内对动物体重和食物利用率的影响,与普通稻谷对照组比较,结果基本一致没有显著性差异。
6.5病理组织检查:(参见病理切片图示〉
大体肉眼观察各代各剂量组雌雄性大鼠的心、肝、脾、肺、肾、胃肠、子宫、睾丸等脏器与普通对照组比较,其外观颜色和脏器大小正常,均未见明显渗出、增生、肿、萎缩等病变。
镜下所见:
心:心肌纤维染色均匀、结构正常。
肝:各代肝脏细胞可见散在轻度浊肿和汇管区炎性细胞浸润。
脾:可见部分脾红髓区有含铁血黄素和轻度脾淤血,脾小梁增宽现象。
肾:肾小球、肾小管结构基本正常。
胃肠:粘膜、粘膜下、肌层、浆膜层均未见炎性细胞浸润。
子宫、辜丸:结构正常
结合镜下检查,以上脏器部分病理改变,非试验用样品毒性所致。
7.结论
《申报书》中对于华中农业大学委托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明恢63(Bt)稻谷SD大鼠三代繁殖试验研究报告》(报告日期:2003年12月29日》中上述内容的描述:“结果显示,1)各代中Fa与Fb代比较,其重量基本上在正常波动范围内,没有明显的差异性,各剂量组没有发现剂量-反应对窝重产生的明显影响。2)三代各剂量组分别在出生时4天和21天存活期胎仔的死胎数,与稻谷对照组比较没有显著性差异。3)各剂量组在三代中(Fa与Fb比较)无论是受孕率、妊娠率、胎仔出生存活率和哺乳存活率,与普通稻谷组比较,结果基本一致,没有明显差异。
“在Bt稻谷三代繁殖试验中,通过对实验动物SD大鼠受孕率、妊娠率、窝重、出生及哺乳存活率、幼鼠体重增长情况和食物利用率、血液细胞、生化成分等指标的观察与检测以及病理组织切片检查,未观察到受试物对动物繁殖有影响和对仔代有致畸作用。”【剖析:华中农业大学向农业部提交的《申报书》故意无视、篡改、掩盖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代繁殖试验报告》中确认的如下事实:
1)“F2b和F3b试验中Bt稻谷高剂量组长长育低于普通稻谷对照组”以及以狡辩“根据配方中蛋白质含量比较,Bt稻谷高剂量组因稻谷成分太多,使测得蛋白质比例比基料组低18.38%,蛋白质降低,影响动物生长发育,特别是对生长期幼鼠体重增长最明显,故本次试验中F2b和F3bBt稻谷高剂量组动物体重低于其它试验组,并非Bt稻谷毒性引起”!
2)“病理组织检查”中观察到“肝:各代肝脏细胞可见散在轻度浊肿和汇管区炎性细胞浸润。脾:可见部分脾红髓区有含铁血黄素和轻度脾淤血,脾小梁增宽现象”以“结合镜下检查,以上脏器部分病理改变,非试验用样品毒性所致”予以排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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