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教育系统30家事业单位,115个岗位,计划招聘134人。会计岗位13人,保健医师1人,教师岗位120人;教师岗位中:初中教师27人,小学教师46人,幼儿园教师42人(含心理健康教师3人),高中教师5人。
招聘范围:
(一)专项招聘:
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至36岗位。
(二)公开招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37至115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梅河口市公办在编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三)缴费及确认
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笔试85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6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除语文岗位含有作文题以外,其余岗位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梅河口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梅河口市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2.考务网站:
0435—4228022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