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要求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医疗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方位监督和执法。
《意见》将针对医学检验等重点执业活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纳入了重点:
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发起联合随机抽查任务;针对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健康体检、医学检验、互联网医疗等重点执业活动,以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倒买倒卖出生医学证明或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01
多地已开展巡查工作
这些内容涉及检验科
同时,《通知》还提出了探索推动长三角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和满意度测评落实情况,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日间诊疗推行情况。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设置和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临床检验第三方委托服务。
02
国家官宣“大检查”
检验曾被点名
四川、上海等地宣布开展全省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也是对国家卫健委提出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落实。
在该会议上曾明确提出,开展2023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加大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实验室、健康体检等抽查力度。检验被点名,自然也就意味着极大可能将会在医院巡查工作中成为被检查的重点。
随后,2023年12月18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根据该工作方案,医院巡查工作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自2023年12月启动,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工作方案》明确,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03
这些监督检查内容
检验人需警惕
另外,从四川及上海新近发布的文件之中我们不难看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及样本外送两个方面,是对检验科进行检查时所聚焦的重点。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将“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作为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之一。
这也是自2022年3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制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首次将“互认”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可见国家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重视,以及未来将对检验医学行业所带来的影响之大。
○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验检查,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有偿介绍患者及家属到指定机构进行指定项目检验检查;
○严禁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个人自行联系外部机构进行临床检验检查;
○严禁违法违规向患者收取费用等;
○发现违反规定委托临床检验检查行为的,依据权限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除此以外,《2023年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中明确的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项目,也是检验人们需要了解的:
1.医学检验实验室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取得资质并按要求开展校验;是否进行医学检验诊疗科目登记。
2.技术人员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情况;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及流程是否规范,检测能力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
3.仪器设备场所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检测试剂采购渠道和质量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