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肿瘤基因检测测序及信息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O二0年八月
总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有关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1.采购人:如东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肿瘤基因检测测序及信息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3.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届满,经采购人确认成交单位完成全部合同要求,经双方协商后可办理续签合同(不超过二年)。
4.采购预算:约150万元。
二、项目需求说明:
具体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人民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Illumina测序平台,用于文库的测序;
3.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投标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十一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
磋商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十一楼大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
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大厦内邮编:226400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其他缴纳方式无效。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开标前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应随同单独提交】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2.1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1《人民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人民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1投标人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人民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二、采购文件
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五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招标人认为已发布的采购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更正公告。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如东县人民医院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人民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响应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每项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质保售后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12.4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或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提供参加本项目所需案例的简介(如需);
13.3培训计划;
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或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
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服务的反应能力。
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5.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4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人的保证金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
16.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6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响应文件,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8.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18.3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18.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8.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
23.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3.3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3.4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4.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4.3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4.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最后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24.7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5.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3)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对采购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人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9)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
(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5.3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六、定标
26.1磋商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成交候选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26.2如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7.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7.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7.1.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7.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7.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7.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7.4.4提起质疑的日期;
27.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7.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7.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8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及答复。
27.9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8.l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成交)通知书已收到。
28.3中标(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2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0.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1.其他说明
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肿瘤基因检测测序及信息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如东县人民医院意在院内开展肿瘤基因检测服务,院内进行核酸提取和文库构建,现对外招文库测序和信息分析服务。
三、项目要求
需在本地有专门的的业务人员负责文库接收和寄送,确保项目的质量。
四、服务周期:1年。合同期届满,经采购人确认成交单位完成全部合同要求,经双方协商后可办理续签合同(不超过二年)。
五、付款方式:按每月实际测序和信息分析情况,按实结算。
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数算术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及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标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2.评分细则:
类别
类别明细
评估要求
公
司
情
况
(40分)
公司科研能力
(30分)
实验室资质
(10分)
肿瘤检测机构是国家卫计委肿瘤诊断与治疗项目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有得5分,没有0分)
获得权威机构CAP认证实验室或CLIA认证实验室,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份得2.5分,最高得5分,没有不得分。
服
务
能
力
检测服务
(5分)
投标人是否有完善的外送检测服务方案(包括检测方案、数据传输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优:提供完善科学详细的外送检测服务方案,得5分;
中:提供基本完善的外送检测服务方案,得3分;
差:提供较简单的外送检测服务方案,得1分。
检测能力(25分)
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提供61基因到700基因以上、且覆盖所有基因全长的基于Illumina平台的基因检测服务(非WES服务)的能力,且可覆盖肺癌、食管胃肠癌、妇科肿瘤、肝胆胰、泌尿等常见实体肿瘤。满足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基因检测服务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物流服务
投标单位自带物流/冷链运输团队或与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签订合作协议,提供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或者与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得5分,没有不得分。
报告服务团队实力
报告服务团队实力:
产
品
质
量(10分)
室间质评
提供2016年到2019年国家卫计委/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全国肿瘤游离DNA(ctDNA)基因突变检测(高通量测序法/ddPCR法)、全国肿瘤体细胞突变高通量测序检测、全国EGFR、BRAF、KRAS、PIK3CA突变检测室间质评合格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份得1分,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
价格(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
1.请各投标人参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
2.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未能在开标现场提供或现场提供的材料不全的,则该项不得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投标响应文件
(封面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1.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文件1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1。
文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必须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备查)。
2.投标人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以上评分所需提供原件的原件须携带至投标现场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应条款不得分。
二、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盖章,详见格式附件6)。
三、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章,详见格式附件7)。
注:投标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投标函格式
致:如东县人民医院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将接受如东财政采购管理机构的处罚。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人民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
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是否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备注
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致(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数额较小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月日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附件6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履约保证金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付款方式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如各项商务条款已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则该表只需填写是否响应。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未在投标文件中单独说明的,投标人可在此表中承诺或说明。
附件7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名称
投标总报价
大写:医院基因检测实际收费情况的百分之
小写:医院基因检测实际收费情况的%
注:1.总价均应包括实施该项目所有费用。
2.投标人应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对所投采购项目进行报价。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报价非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现场报价单为准。
4.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医院基因检测实际收费情况的85.00%,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医院实际收费情况的85.00%,保留2为小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