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安局警犬基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ZX-202011FJ-26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荆门市公安局警犬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荆掇行审发【2019】44号、《关于荆门市公安局警犬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荆掇行审服【2020】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全部为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门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荆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原何场砖瓦厂(团何公路旁)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约3488.0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警犬饲养管理用房及室内训练馆区1栋2066.83㎡;食堂1栋124.38㎡;犬舍6栋948.6㎡;新建门房21.66㎡;隔离犬舍区1栋88.22㎡;新建疾控中心区1栋238.37㎡(另包括原3座旧房拆除,拆除的建筑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等。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1081.03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新建警犬饲养管理用房及室内训练馆区1栋2066.83㎡;食堂1栋124.38㎡;犬舍6栋948.6㎡;新建门房21.66㎡;隔离犬舍区1栋88.22㎡;新建疾控中心区1栋238.37㎡(另包括原3座旧房拆除,拆除的建筑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一项≥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荆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