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1建设地点:石柱县。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施工的内容为犬舍新建、场地铺装、电、给排水、室外绿化、综合楼室内外装修等补充部分。
2.3□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1.55万元。
2.4比选范围:本项目比选文件、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1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竞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比选□接受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2比选人必须将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比选资料书面送达所有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竞标人。
4.3竞标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提问送达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比选文件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报名资料费不退还。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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