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求助者前来寻求帮助,普遍采用的咨询程序有:
1.做好初诊接待。
提供恰当的初诊接待,给求助者提供一个释放压抑的空间,并在交谈中捕捉有效信息,对求助者进行初步的了解。充分结合求助者的不良情绪和表现,比如纠结、不安、忧愁、焦虑、痛苦、恐惧、亢奋、哭泣,甚至出现的幻觉、妄想等,进行综合分析,对求助者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进行初步判断。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初诊阶段是建立良好咨询关系的开始。
2.开展心理测验。
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正确使用心理测验。这一步骤也可设置在摄入性会谈之后。
3.进行摄入性会谈。
这一步骤是初步诊断的延续和深化。通过会谈了解求助者的客观背景资料,了解健康状况、工作状况和家庭状况等;通过会谈了解求助者当前的感受、状态、咨询动机和期望等。工作程序包括:
(1)确定会谈的目标、内容与范围。所依据的参照点有:求助者主动提出的求助内容;咨询师在初诊接待中观察到的疑点;咨询师依据心理测评结果的初步分析发现问题;上级心理咨询师为进一步诊断而下达的会谈目标;会谈目标有一个以上时,应分别处理。
(2)确定提问方式。开放式提问与封闭式提问。
(3)倾听。
(4)控制会谈内容与方向。常用的方法有:释义、中断、情感反射、引导。
(5)对会谈内容归类。会谈之后必须对问题进行归类。如,个人成长、发展中的问题(经受的挫折和不良行为等);现实生活状况;婚姻状况;人际关系中的问题;身体方面的主观感觉(主观症状);情绪体验、生活态度;其他。
(6)结束会谈(结束会谈时必须申明和承诺的话语)
结束语:“谢谢您的来访和对我们的信任,以后有什么问题,希望再联系。”
4.对一般临床资料整理和评估。
在归类的基础上,对临床资料进行解释。第一,注重行为的观察,在现象与可能的原因之间建立联系。比如,看到求助者精神抑郁、行动缓慢,这时就可能把这些表现和其性格联系起来。第二,找出哪些东西是偏离正常标准的,然后抓住偏离标准的行为表现去考虑问题。第三,抓住那些“显眼”和“突出”的事件,首先给以解释,并按这种解释去归纳别的事件。
对那些曾经有过心理咨询经历的求助者,还要了解他的既往史,寻找有价值的资料。
6.进行初步诊断。
将各种方式获取的临床资料相互对照印证和比较,确定资料的真实可靠性;将各种资料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抽象概括出牵动各种因素的关键点。关键点内涵包括:其一,该因素是多数临床表现的原因或者与多数临床表现有内在联系。其二,该因素在个体发展中持久地存在着并随着生活环境的变化改变自身的形式,但无论形式如何改变其本身性质不变。
7.诊断出求助者心理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
8.商定咨询目标。
9.商定咨询方案。
10.实施心理咨询。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可采用:参与性技术;影响性技术;放松训练;阳性强化法;合理(理性)情绪疗法;求助者中心疗法;克服阻碍咨询的因素(多话、沉默、依赖、移情、阻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