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ty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inspectionbodyandlaboratory
2022-03-02发布2022-05-02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机构和人员············································································································2
4.1机构和职责······································································································2
4.2人员及培训······································································································2
4.3安全文化建设···································································································2
5场所环境与设备设施································································································2
5.1场所环境·········································································································3
5.2设备设施·········································································································2
5.3安全投入·········································································································3
6管理体系···············································································································3
6.1总体要求·········································································································3
6.2方针目标·········································································································3
6.3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与控制········································································4
6.4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4
6.5运行的策划······································································································4
6.6运行的控制······································································································5
6.7应急准备与响应································································································6
6.8隐患排查治理···································································································7
6.9事故管理·········································································································7
6.10合规性评价····································································································7
6.11其他要求·······································································································8
参考文献····················································································································9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认证认可协会、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湘力检测有限公
司、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宏特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化研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电计
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宏伟、熊虎、余辉、苏光荣、唐新辉、蒋永华、伍音茵、蒋卓娟、李文君、
付东阳、黄娟娟、黄朝晖。
III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场所环境与设备设施、管理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管理,不适用于医学实验室、三级及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工作场
所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27476.2检测实验室安全第2部分:电气因素
GB/T27476.3检测实验室安全第3部分:机械因素
GB/T27476.4检测实验室安全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因素
GB/T27476.5检测实验室安全第5部分:化学因素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T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AQ/T900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GA151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RB/T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及GB/T450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隐患hiddendanger
未发生但有可能发生伤害和健康损害的事件。
注:隐患通常指:工作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
3.2
事故acciden
发生了伤害和健康损害的事件。
4机构和人员
4.1机构和职责
4.1.1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a)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b)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4.2人员及培训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
a)各级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
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b)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c)对进入机构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方、供应商的从业人员以及来访者和实习人员,应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
果等。
4.3安全文化建设
检验检测机构宜按AQ/T9004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机构的安全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
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贯彻执行。
5场所环境与设备设施
5.1场所环境
5.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包括安全管理的要求。
5.1.2检验检测机构员工在工作场所接触的化学物质、粉尘和生物因素在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浓度应不
超过GBZ2.1所规定的限值。
5.1.3检验检测机构员工在工作场所接触的物理因素,包括: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
激光辐射(包括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远红外线)、微波辐射、紫外辐射、高温作业、噪声和手传
振动等,应不超过GBZ2.2所规定的限值。
5.2设备设施
5.2.1设备设施的配备
5.2.1.1检验检测机构应按6.3要求对设备设施的危险源进行辨识,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充分适宜。
2
5.2.1.2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设施采购过程实施控制,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5.2.1.3检验检测机构应按GB/T11651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5.2.1.4涉及生物因子操作的各类实验室应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和GB19489标准要求。
5.2.1.5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感染性样本或生物样本接收、检测、储存、处置的检验检测机
5.2.2设备设施的使用
5.2.2.1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结合本机构工作特点以及设备设施安全风险,
制定并实施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5.2.2.2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使用台账。
5.2.3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设备和设施维修维护制度,以确保设备和设施完好并满足检验检测安全
要求:
a)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b)所有的维修维护工作应根据设备制造商的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执行;
危险;
d)维修维护完成后,应对设备进行核查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5.2.4租用设备设施的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租用设备设施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
a)租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应纳入机构的管理体系;
5.2.5设备设施的报废
5.2.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并实施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5.2.5.2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
标志。
5.2.5.3带有放射源、有毒有害物质的检验检测设备报废处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5.3安全投入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6管理体系
6.1总体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其中,有关安全管理宜满足
GB/T45001的要求。
6.2方针目标
6.2.1最高管理者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检验检测机构安全方针。安全方针应:
3
a)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的承诺,并适合于机构的宗旨、规模和所处的环境,以及机构的安全
风险的特性;
b)为制定安全目标提供框架;
c)包括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包括消除危险源和降低安全风险的承诺;
e)包括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
f)包括工作人员及其代表(若有)的协商和参与的承诺。
致。可行时,目标应可测量。建立和评审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及安全风险,应考虑可选的技术
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6.2.3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实施和保持实现安全目标的方案,至少包括:
a)有关职能和层次为实现安全目标的职责和权限的指定;
6.3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与控制
6.3.1危险源辨识
6.3.1.1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GB/T45001要求制定并实施危险源辨识程序,持续主动地进行危险源辨
识。
6.3.1.2危险源辨识应覆盖本机构的所有活动,包括:设备设施管理、合同评审、分包、采购、服务
客户、投诉处理、方法的选择和验证及确认、抽样、样品处置、其他检验检测活动和办公活动等;
6.3.1.3危险源辨识范围应覆盖本机构的所有区域,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
所;
6.3.1.4危险源辨识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6.3.2安全风险评价与控制
6.3.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
和工作程序等。
6.3.2.2检验检测机构应评价来自于已辨识的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同时必须考虑现有控制的有效性;
6.3.2.3检验检测机构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6.4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应将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
6.5运行的策划
6.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检验检测安全控制过程以及6.3辨识的风险防控措施所需的过程,制定过
程的运行准则。
6.5.2检验检测机构应策划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对紧急情况做出准备和响应的措施,所策
划的措施要与其他业务过程相融合。
6.5.3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机构检验检测项目特点以及岗位操作安全风险,编制岗
4
修订工作。
6.5.4变更管理(见6.6.5)也应考虑应对风险的措施,以确保不产生非预期的后果。
6.6运行的控制
为了满足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实施6.5确定的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实施、控制和保持所需的过程,
并保留必要的记录。
6.6.1工作条件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控制检验检测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工作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
确保工作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6.6.2作业行为管理
6.6.2.1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法合理进行检验检测过程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
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行为安全风险。
6.6.2.2应确定和分析关键任务,以控制完成关键任务的风险。应对关键任务实行工作票或作业许可
的管理措施,并对工作票或作业许可的签发人员进行能力确认。
6.6.2.3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爆
破、吊装等作业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6.6.3警示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GB2893、GB2894、GB13495.1、GBZ158等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
特点,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
要求的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6.6.4危害告知
6.6.4.1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6.6.4.2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涉及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还应按GBZ/T203进行危害告知。
6.6.5变更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按GB/T45001制定并实施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
这些变更包括:
a)新的检验检测服务项目和过程,或对现有检验检测服务项目和过程的变更;
b)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变更;
c)有关安全风险的知识或信息的变更;
d)检验检测技术的发展。
6.6.6承包方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承包方的管理制度,对承担机构管辖范围内工程施工、设备设施
维修及其他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单位进行管理,确保承包方的安全行为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法律法规以
5
6.6.7主要危害因素管理
6.6.7.1电气因素
检验检测机构应按GB/T27476.2要求实施电气安全管理。预防触电、电气火灾和爆炸试过和雷电
危害、静电危害。
6.6.7.2机械因素
检验检测机构应按GB/T27476.3要求实施机械安全管理。确保各种设施、环境、通用设备、专用
设备、特种设备的机械因素安全。
6.6.7.3非电离辐射因素
见的非电离辐射危险源,包括紫外辐射、可见光、红外辐射、射频辐射(微波辐射、甚高频辐射、高频
实验室突然停电、停水、地震、水灾、台风等特殊状态下的非电离辐射安全。
6.6.7.4化学因素
6.6.7.4.1检验检测机构应按GB/T27476.5要求实施化学因素安全管理。
6.6.7.4.2检验检测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加注说明和标签、建档、登记、申报。
6.6.7.4.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接收、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
害、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应符合GA1511的要求。
6.6.7.4.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GB18597
等有关规定要求。
6.6.7.5生物因素
涉及使用致病性标准菌株、血清或检验样品中存在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
6.7应急准备与响应
6.7.1应急准备
6.7.1.1应急救援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机构
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6.7.1.2应急预案
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
符合GB/T29639规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6.7.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
6
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6.7.1.4应急演练
检验检测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应对演练进
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6.7.2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后,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并开展先期处置。
6.7.3应急评估
6.7.3.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6.7.3.2涉及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备评估。
6.7.3.3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检验检测机构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6.8隐患排查治理
6.8.1隐患排查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
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
管理。
6.8.2隐患治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6.8.3验收与评估
隐患治理完成后,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6.9事故管理
6.9.1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
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6.9.2调查和处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
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
6.9.3管理
本机构事故管理。
6.10合规性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用于对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见6.4)的合规性进行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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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检验检测机构应:
a)确定实施合规性评价的频次和方法;
b)评价合规性,并在需要时采取措施;
c)保持对其关于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合规状况的认识和理解;
d)保留合规性评价结果的文件化信息。
6.11其他要求
有关管理体系文件控制、记录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以及不符合控制、纠正措施的实施宜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