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动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国卫妇幼发〔2022〕32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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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提升我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水平,维护母婴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母婴健康为中心,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机制;坚持综合施策,强化统筹服务,构建消除母婴传播的全程服务网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促进消除母婴传播各项服务公平可及,全面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目标。
二、行动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规范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2023年,以县为单位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目标,并达到国家评估要求。2024—2025年,巩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成果,并持续提升消除工作水平。
(二)具体目标
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
2.?先天梅毒发病率≤50/10万活产;
3.?乙肝母婴传播率≤1%;
4.?产前检查覆盖率≥95%;
5.?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98%;
6.?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95%;
7.?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95%,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5%。
(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见附件2)
三、策略与措施
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紧密结合生育全程服务与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规范开展消除母婴传播服务,强化信息质控,加强实验室管理,完善社会支持关怀体系,不断促进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持续改善。
(一)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
1.?预防育龄妇女感染。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控政策及措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除母婴传播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青少年、低收入人口、跨境婚姻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健康宣教和干预服务,提高对消除母婴传播的认知水平,促进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减少新发感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检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引导新婚夫妇、备孕夫妻双方尽早接受检测,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措施,指导科学备孕。尽早对单阳家庭实施健康教育、监测随访、生育指导等综合措施,预防并减少母婴传播风险。建立多部门感染育龄妇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感染育龄妇女健康咨询与指导,避免非意外妊娠和预防家庭内传播。
3.?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各机构要梳理本单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病情监测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及科学喂养等服务资源,以感染孕产妇和儿童服务需求为中心,明确机构职责分工,优化服务流程,畅通转介服务机制,建立完善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一站式”服务模式。根据《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感染孕产妇纳入“紫色”妊娠风险分级,严格实行专案管理;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干预服务及健康管理;加强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干预服务及健康管理,确保感染儿童及早获得规范的诊断和治疗。对临产时发现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阳性的孕产妇要及时实施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提供安全助产和干预服务(附件4)。健全中医药参与预防母婴传播的工作机制。
4.?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完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随访工作机制,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随访管理,确保随访服务连续完整。重点加强流动个案跨地区追踪随访服务和信息对接,建立拒绝随访和失访人群原因分析制度,定期开展分析,有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管理服务水平。提高随访监测服务质量,尽早明确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感染状态,及时评估干预效果。定期开展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重点案例评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改进措施。
(二)提升预防母婴传播数据质量
6.?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消除母婴传播数据分级质控体系,细化数据质控方案,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工作,通过现场核查、线上质控等多种方式对各类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及数据漏报情况等进行全面质控,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建立多部门信息系统的互通共享机制,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与传染病信息报告、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等多方数据的核查比对,提高消除母婴传播数据质量。
7.?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各单位要围绕国家消除母婴传播评估指标,定期开展本单位消除母婴传播数据与指标完成情况差距分析,科学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研判与消除目标的差距,针对薄弱环节,及时制定和调整工作策略,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持续改进。
(三)加强实验室管理
10.?加强实验室数据信息管理。完善实验室检测数据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信息登记、报告和质量控制工作。健全实验室检测结果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推进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机构内实验室数据与临床数据的链接和匹配。加强实验室检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做好所有检测对象结果的隐私保护,尤其是阳性结果的登记、报告与处理,保障检测信息安全。
(四)保障感染者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
12.?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与关怀。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营养和心理支持。加强部门协同,落实社会保障政策,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帮助经济困难的感染者家庭提供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服务,减轻其医疗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13.?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消除母婴传播行动,在疾病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方面协同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督导考核指标体系(附件9、10),按照省级每年一次、市级每半年一次、县级每季度一次的要求,定期组织专家开展消除母婴传播督导考核工作,针对管理机制建设、服务提供、信息数据管理、实验室管理、权益保障/性别平等/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监督与指导,根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适时调整工作策略,不断提高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质量。
(五)促进社会支持。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健康促进活动,在工作进展成效、信息分析应用和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加强行业交流合作,注重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消除母婴传播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环境。
附件:1.?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2.?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主要指标定义与
计算方法
3.?孕产妇配偶/性伴艾滋病、梅毒检测服务流程
4.?临产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
流程
5.?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
方案
6.?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验室管
理方案
7.?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补助
经费使用说明
8.?泗洪县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用乙肝免疫球蛋白
管理应急预案
9.?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
考核表
10.?泗洪县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实验室管理专
项检查表
附件1
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为加强我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组织领导,保障项目工作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修凯?县卫健局党委委员
成员:闫士军?县卫健局财审科科长
刘育江?县卫健局医政科副科长(挂职)
王?峰?县卫健局宣教科负责人
唐?峰?县卫健局疾控科负责人
陈广力?县卫健局基妇科负责人
刘贤兵?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以良?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钟华云?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刘贤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钟华云具体负责督导质控、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等。
二、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钟华云?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员:姚兰云?县卫健局基妇科工作人员
臧成忠?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张雪利?县妇幼保健院妇保科科长
阚?颖?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科长
刘?利?泗洪医院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吴雪红?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科主任
宋保德?泗洪医院感染科主任、主任医师
黄小丽?泗洪医院检验科副主任、副主任检验师
杨艳艳?泗洪分金亭医院检验科主任、主任技师
张明方?泗洪中信医院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技师
胡雪珂?县第一人民医院儿童保健科医师
吴永先?泗洪医院检验科主管检验师
蔡?灿?县疾控中心防疫科工作人员
周昊杰?县疾控中心检验科工作人员
骈秀秀?县妇幼保健院妇保科工作人员
汤婷婷?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工作人员
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钟华云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张雪利同志负责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面工作,骈秀秀同志负责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具体业务工作。
附件2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主要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维度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指标定义
分子
分母
结果指标
1
HIV母婴传播率
<2%
HIV暴露儿童中因母婴传播途径感染的儿童数所占的比例
某时期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儿童中因母婴传播途径而感染艾滋病的儿童数
同期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活产数
需通过以下3种方法分别计算:
1.?根据抗体检测结果测算:(A+B+年度死亡矫正系数*C)/(D+E):
A=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存活儿童中,诊断为艾滋病感染(抗体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的儿童数;B=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中,接受过婴儿早期诊断且结果为阳性的儿童数;C=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中,未接受过婴儿早期诊断,或诊断结果不详的儿童;D=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存活儿童中,接受过艾滋病抗体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的儿童;E=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数;
年度死亡矫正系数=统计年度内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中,接受过婴儿早期诊断的群体中阳性结果所占的比例。年度死亡矫正系数每年由妇幼司统一公布。
2.?以3月龄内婴儿HIV早期诊断检测阳性率替代(要求测算提取3月龄内至少一次早诊覆盖率≥95%);
3.?根据Spectrum模型软件推算。
2
先天梅毒发病率
≤50/10万活产
先天梅毒病例数占活产总数的比例
某时期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传染病疫情直报信息系统中先天梅毒数),与梅毒感染产妇分娩的20周以上的死胎死产之和
同期活产总数(全国妇幼年报中的活产数)
(某时期某地区通过国家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统计的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梅毒感染产妇分娩的20周以上的死胎死产数)/同期某地区通过国家妇幼卫生信息年报上报统计的活产数
3
乙肝母婴传播率
≤1%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HBsAg阳性的比例
某时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HBsAg阳性的人数
同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接受HBsAg检测的人数
某时期某地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HBsAg阳性的人数/同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月龄内接受HBsAg检测的人数
过程指标
4
产前检查覆盖率
≥95%
某地区某年中接受过至少1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与活产数之比
某年某地区产前接受过至少1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同期活产数
某时期某地区在分娩前接受过至少1次产前检查服务的孕产妇人数/辖区同期活产数
5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
≥98%
接受艾滋病检测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
某时期孕期或产时接受过艾滋病检测的产妇数
同期分娩产妇总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
某时期某地区孕期或仅产时接受过至少1次艾滋病检测的产妇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
6
孕产妇梅毒检测率
接受梅毒检测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
某时期孕期或产时接受过梅毒检测的产妇数
某时期某地区孕期或仅产时接受过至少1次梅毒检测的产妇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
7
孕产妇乙肝检测率
接受乙肝检测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
某时期孕期或产时接受过乙肝检测的产妇数
某时期某地区孕期或仅产时接受过至少1次乙肝检测的产妇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
8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比例
孕期和(或)产时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艾滋病感染产妇数
同期艾滋病感染产妇总数
某时期某地区预防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2-2中填报了“用药”的分娩产妇数/同期上报的个案登记卡2-2中分娩产妇总数
9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比例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中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儿童数
同期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
某时期某地区预防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2-2中填报了新生儿“用药”的记录数/同期上报的个案登记卡2-2中新生儿总数
10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
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梅毒治疗的比例
孕期和(或)产时接受过梅毒治疗的产妇数
同期梅毒感染产妇总数
某时期某地区在个案登记卡3-2中上报接受至少1次梅毒治疗的产妇数/同期上报的个案登记表3-2产妇总数
11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过预防性治疗的比例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中接受过预防性治疗的人数
同期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
某时期某地区预防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3-2中填报了新生儿“用药”的记录数/同期上报的个案登记卡3-2中新生儿总数
12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儿童及时(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
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儿童数
同期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
乙肝暴露儿童中12小时内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人数/同期乙肝暴露儿童总数
13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儿童及时(12小时内)接种首剂乙肝疫苗的比例
某时期出生后12小时内接种了首剂乙肝疫苗的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
某时期某地区乙肝暴露儿童中12小时内接种首剂乙肝疫苗的人数/同期乙肝暴露儿童总数
附件3
孕产妇配偶/性伴艾滋病、梅毒检测服务流程
附件4
临产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
附件5
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
母婴传播信息管理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和《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为细化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职责和任务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
1.负责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工作的职责与分工,组织协调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助产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辖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信息管理考核、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并及时通报结果。
(二)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信息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反馈和信息的分析与利用工作。
2.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开展信息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和培训,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及分析评价,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和信息管理人员工作能力。
3.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辖区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本机构开展消除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硬件设施、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
4.实行分级审核管理制。县妇幼保健机构是信息管理的首要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信息的日常管理,承担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数据的审核.
5.建立信息安全制度,妥善保存各类业务数据与信息的原始记录,及时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严格保密,依法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2.接受县妇幼保健机构对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按时参加例会和培训,接受上级部门的督导和质量控制。
3.对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及儿童随访管理服务中发现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者,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二、信息收集与上报
三、质量控制
建立数据质控制度,健全数据质控体系。县妇幼保健机构除常规逐级数据审核外,要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数据质控工作,对源头数据登记的规范性,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数据漏报等情况进行全面质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逐步改进。
提供消除母婴传播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本机构数据填写、收集、统计、上报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鼓励运用机构内信息化系统开展内部质控和自查自纠,保证数据质量。
四、数据共享与多方比对
五、信息利用
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数据分析与评价工作,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发现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调整工作策略。
定期发布消除母婴传播有关信息,使社会公众了解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进展和疫情态势,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开展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各提供消除母婴传播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内部交流和利用消除母婴传播信息资料时,必须经本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六、信息安全
七、制度建设
(二)培训、例会制度:定期开展工作培训和交流,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能力。
(三)信息报告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信息收集、报告及审核流程,保障数据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四)数据订正、补报、查重制度:提高数据信息准确性,减少漏报和重复报告。
(五)信息保密制度:防止疫情数据和个人信息泄露。
(七)质量控制制度:提高信息管理工作质量。
附件6
母婴传播实验室管理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和《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提供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机构实验室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对象
全县所有开展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检测、确诊等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包括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和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基层快速检测点的实验室。
二、管理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要求开展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检测、确诊服务。
(一)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筛查试验:包括免疫凝集试验、免疫层析试验(ICA)、免疫渗滤试验(IF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化学发光免疫试验(CLIA)、抗体抗原联合检测试验等。
(二)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补充试验:包括抗体确证试验和核酸试验。抗体确证试验包括免疫印迹试验(WB)、条带/线性免疫试验(RIBA/LIA)、免疫层析试验(ICA)、免疫渗滤试验(IFA)及特定条件下的替代试验。核酸试验包括核酸定性试验和核酸定量试验。
(三)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包括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化学发光免疫试验(CLIA)、快速检测(RT)等。
(四)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包括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学试验(TRUST)、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等。
(五)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包括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化学发光免疫试验(CLIA)等,不推荐使用胶体金标记免疫分析方法。
三、实验室组织管理
1.制定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项目的流程图,包括阳性标本的复检流程和产妇临产时的检测流程。
2.规范艾滋病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和乙肝病毒DNA定量的检测流程。
(四)生物安全。制定并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四、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室内质量控制
规范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质控物应选用弱阳性和阴性两个水平,做好质控结果记录。
(二)室间质量评价
(三)第三方检测公司要求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的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和检测情况的现场评价,确保检测质量。
五、实验室试剂耗材管理
(一)规范建立试剂耗材管理制度,科学管理试剂。
(二)除常规检测试剂外应配备快速检测试剂。所购试剂均应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注册产品。不得使用过期、无批准文号的劣质试剂。
新批号试剂或新到同批号试剂应与之前或现在放置于设备中的旧批号、旧试剂平行检测以保证患者结果的一致性。
(四)试剂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条件进行存放。
(五)规范试剂出入库登记,按年、按品名登记试剂耗材的入库、出库、盘点信息,并完整记录物资的批号、厂家、试剂性能参数等重要信息。艾滋病抗体初筛试剂(酶联与化学发光试剂)应有检定合格证书。
(六)实验室应指定人员定期对试剂出入库记录、有效期、储存环境、性能进行核查,根据日常检测量做好申领计划,避免断货及浪费现象。
六、实验室人员队伍
(一)检测技术人员应有医学检验专业教育背景,上岗前应获得相应实验技术的培训资格证。
(二)在岗期间应定期参加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对实验室人员检测能力进行考评,做好培训记录等痕迹资料。
(一)确保有开展实验所需相应设备和仪器,如空调、酶标仪、洗板机、TPPA检测使用的微量振荡器、RPR/TRUST检测使用的水平旋转仪、水浴锅或温箱等恒温设施、高压灭菌器、冰箱等,并保证运转良好,每台仪器设备均有操作SOP、使用和维护记录。
(二)每年对移液器、酶标仪、水浴锅或温箱等恒温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定期对梅毒水平旋转仪进行自校准。
(三)建立完备的仪器设备档案。
八、实验室数据信息管理
(一)规范实验室信息登记与报告,建立数据管理制度。
(二)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报告的审核工作。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阳性结果的登记、报告与处理。
(四)应当对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九、工作保障
附表1
泗洪县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实验室质控情况统计表
医疗机构名称
室内质控完成情况
室间质评完成情况
附表2
泗洪县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项目检测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检验科负责人
开设的项目
□?HIV抗体试验
□非梅毒抗体血清试验
□HIV抗体抗原试验
□?乙肝两对半
□梅毒抗体血清试验
免疫检测设备
已开展室内质控的项目及试剂厂家名称
试剂厂家:
开展室内质控情况
艾滋病:□每天?□每批次??
梅毒:□每天?□每批次??
乙肝五项:□每天□每批次
已参加的室间质评
□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江苏省临检中心??□江苏省性病实验室质评
□省疾控艾滋病实验室质评?□全球室间质评?□其他室间质评或能力验证说明
质量体系情况
□有质量手册??□有科室程序文件??□所有操作有SOP??□有检验科规章制度
未来培训需求
□质控知识??□性病实验室管理???□专题学术培训??????□技术支持
项目名称
国家临床
检验中心
省临床质控
省疾控艾滋病
质控中心
省性病实验室
室间质
评成绩
是否
通过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
梅毒抗体(特异)
梅毒抗体(非特异)
乙肝DNA定量
乙肝表面抗原
乙肝表面抗体
乙肝e抗原
乙肝e抗体
乙肝核心抗体
附件7
工作补助经费使用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和《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促进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各项工作的落实,规范经费使用,特制定本经费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二、补助原则
三、经费用途
(二)项目管理和能力建设经费
技术指导和培训经费:需拨付给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承担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业务指导和管理的医疗机构统一管理,用于相应的辖区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三)专项经费使用时要整合资源、实事求是,既要按照国家下发的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也要结合县区实际制定适宜的分配使用方案,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提供消除母婴传播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以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服务对象获得实惠。
附件8
泗洪县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用
乙肝免疫球蛋白管理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用乙肝免疫球蛋白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使用过程等各个环节,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无法及时注射或可能导致其发生损伤的应急处理。
二、总体要求
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条块结合、部门合作、依法处置的原则。
三、预防与控制
1.加强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日常监管。定期梳理乙肝免疫球蛋白使用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在采购、运输、储存、保管、调配等环节中的状况,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件苗头,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2.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用乙肝免疫球蛋白的监管。
四、报告与处理
(一)发生下列7类情形的要立即报告:
1.由于特殊原因如疫情等,造成乙肝免疫球蛋白不能及时采购、分发;
2.冷链运输过程中突发故障;
3.医疗机构储存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设备突发故障;
4.医疗机构乙肝免疫球蛋白丢失、被盗;
5.由于预估量不足或其他原因,医疗机构乙肝免疫球蛋白发生断货;
6.分娩量少的助产机构,发生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急临产妇所生新生儿不能及时提供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情况;
7.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事件。
(二)针对上述报告的处理:
1.发生上述第一类情形时,各助产机构及时核实本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库存,若库存不足,2天内报至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汇总后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范围内乙肝免疫球蛋白进行调剂,避免医疗机构发生断货。
2.发生上述第二类情形时,各级分发过程中若遇冷链故障,应于2小时内及时报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控机构对所载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进行调剂,保障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持续供应。
3.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预留乙肝免疫球蛋白库存,若发生上述情况第三、四、五3类情况时,助产机构应于24小时内报至属县级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负责调剂、评估、报损。
4.发生上述第六类情形时,医疗机构应立即联系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调剂。
五、培训
六、惩处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工作不力,未按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9
泗洪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考核表
一级
二级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扣分及扣分理由
得分
一、
组
织????
管
理?(20分)
制度建设(5分)
成立消除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及技术小组。(2分)
无项目领导小组不得分;责任人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项目领导小组??有/无
技术指导小组??有/无
制定本单位消除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且明确目标、策略、职能职责。(2分)
无实施方案不得分;实施方案不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实施方案??有/无???????????????????
制订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方案,或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有明确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1分)
无资金管理方案或管理办法不得分;资金管理方案或管理办法中未明确资金配套标准和支出范围各扣0.5分。
资金管理方案或办法???有/无???????????????????
明确资金配套标准???是/否
明确资金支出范围???是/否
分工协作机制
(3分)
建立多科室参与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2分)
②技术指导专家组织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1分)
未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不得分,分工职责不明确扣1分,技术小组成员未参与业务指导及自查扣1分。
分工协作机制???有/无
分工职责明确???是/否
按照职责参与业务指导???是/否
人员培训(3分)
项目管理和指导人员逐级组织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
培训工作?有/无???????????????????????培训(?)期???????????????????????内容全面??是/否????????????????????????????????????
信息管理(2分)
现场查看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情况。
无专人负责信息管理扣1分,各类档案、登记表册、个案卡及汇总表记录完整,保存完好得1分。
专人负责????是/否
记录及保存完整????是/否
项目宣传(3分)
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消除母婴传播项目,提高服务对象对项目的知晓率。
无宣传消除母婴传播项目活动记录和材料不得分,资料不全酌情扣分;机构内显著位置未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或记录扣1分。
活动记录和材料???有/无
实物或记录???有/无
监督指导(4分)
制定监督指导和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监督指导活动。
无方案且未开展监督指导不得分;
监督指导方案????有/无
监督内容齐全????是/否
采取干预措施???是/否
每年对项目工作进行1次绩效考核。(2分)
未开展绩效考核不得分,无绩效考核报告扣0.5分;无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有关文件(如通报、公示等)扣0.5分。绩效考核结果未与资金分配挂钩扣0.5分。
绩效考核????有/无
考核报告????有/无
绩效考核应用文件????有/无
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是/否
二、
项
目
执
行
(70分)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15分)
孕产妇三病检测率:产妇在孕产期接受三病检测的比例,孕期或仅产时接受过至少1次三病检测的产妇数作为分子,同期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作为分母。(10分)
其中孕期三病检测率:产妇在孕期接受过至少1次三病检测的比例(3分);孕早期三病检测率:产妇在孕12+6周以内接受至少一次三病检测的比例(2分)。
查阅项目报表及医疗机构的原始登记(系统管理、检验、分娩)等,从省系统随机抽取孕产妇保健记录5人进行孕早期检测核实,如非孕早期检测视为不真实。
孕产妇三病检测率>98%得10分,<98%不得分;
孕期三病检测率>95%得3分,≤95%不得分;
孕早期三病检测率>85%得2分,≤85%不得分。不真实每例扣0.5分。
孕产期接受三病检测的产妇数:
孕期接受三病检测的产妇数:?????
孕早期接受三病检测的产妇数:??????????????产妇总数(人):
孕产期三病检测率(%):
孕期三病检测率(%):
孕早期三病检测率(%):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
(5分)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中应用抗病毒药物者所占的比例,年度内应用抗病毒药物的HIV感染产妇数作为分子,同期HIV感染产妇总数作为分母。(5分)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95%得5分,≤95%不得分。管理不规范(未转诊、未定期随访、检测等)每例扣1分。
应用抗病毒药物的艾滋病感染产妇数(人):?????????????????
艾滋病感染产妇数(人):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
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比例,年度内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应用抗病毒药物的人数作为分子,同期HIV感染产妇所生活产儿数作为分母。(5分)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95%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管理不规范每例扣1分。
应用抗病毒药物的婴儿数(人):
艾滋病感染产妇所娩活产数(人):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
(10分)
梅毒感染孕产妇中接受梅毒治疗者所占的比例,年度内接受至少1次梅毒治疗的产妇数作为分子,同期梅毒感染产妇总数作为分母。(10分)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95%得10分,≤95%不得分。管理不规范(未转诊、未定期随访、检测等)每例扣1分。
接受梅毒治疗的梅毒感染产妇数(人):
梅毒感染产妇总数(人):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10分)
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中接受预防性治疗的比例,年度内接受预防性治疗的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作为分子,同期所有梅毒感染产妇所生活产儿数作为分母。(10分)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95%得10分,不达标不得分。不规范每例扣1分。
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儿童数(人):
所有梅毒感染产妇所生活产儿数(人):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
高母婴传播风险乙肝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率(10分)
高母婴传播风险(HBV≥2*105或e抗原阳性)的乙肝感染孕产妇中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10分)
高母婴传播风险乙肝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率≥90%得10分,<90%不得分。管理不规范(未转诊、未定期随访、检测等)每例扣1分。
接受乙肝抗病毒治疗的高母婴传播风险的乙肝感染产妇数(人):
应接受乙肝抗病毒治疗的高母婴传播风险的乙肝感染产妇数(人):
高母婴传播风险乙肝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率(%):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及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疫苗比例
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儿童数作为分子,同期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作为分母。(10分)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的比例均>95%得10分,不达标不得分。规范注射(出生后12小时内,最好是6小时内,越早越好)1例不规范注射扣0.5分。
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疫苗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数(人):????????、?????????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数(人):
免球/乙肝疫苗及时注射率(%):???、?????????????
艾滋、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率。(3分)
艾滋、梅毒感染孕产妇的配偶/性伴中接受艾滋、梅毒检测的人数所占的比例。
艾滋、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率≥85%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艾滋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率:
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率:
药品管理(2分)
做好项目用乙肝免疫球蛋白、抗艾滋病药品的储存、发放、领取及发放后的管理,并做好记录。(2分)
查阅项目报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储存、发放、领取等资料。
药品储存、发放、领取有一项不规范扣0.5分(储存、发放、领取应按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记录不全扣0.5分。
乙肝免疫球蛋白储存:规范/不规范?????
乙肝免疫球蛋白领取:规范/不规范?????????????????????????????????记录不全单位名:(?????????????)
三、
营造无歧视医疗环境(10分)
消除歧视(5分)
有消除医疗歧视的制度或规定,并明确有关医疗歧视的行为。
消除医疗歧视的制度或规定??有/无
保护隐私(5分)
建立保护感染者隐私制度及措施,
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充分保障感染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和决策权等。
无保护隐私制度及措施不得分
医疗环境中有易引起歧视或泄露隐私的标识不得分
保护隐私制度及措施??有/无
易引起歧视或泄露隐私的标识?有/无
附件10
泗洪县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实验室管理专项检查表
考核内容
具体要求
存在问题
组织管理(40分)
承担的职责与分工内容需纳入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2分)
定期参加或者组织专题培训,做好归档管理(2分)
制定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项目的流程图,包括阳性标本的复检流程和产妇临产时的检测流程。规范艾滋病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和乙肝病毒DNA定量的检测流程。(5分)
配备两种不同厂家或不同原理的快速检测试剂。(5分)
按《工作规范》和国家最新的检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5分)
实验室质量控制(20分)
规范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质控物应选用弱阳性和阴性两个水平,做好质控结果记录。(5分)
通知、收样记录、检测结果与报告、上报记录、反馈报告以及整改措施等资料齐全、完整(参加室间质控的过程资料要有痕迹管理)(5分)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的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和检测情况的现场评价,确保检测质量。(1分)
试剂耗材管理
(15分)
规范建立试剂耗材管理制度,科学管理试剂。(2分)
除常规检测试剂外应配备快速检测试剂。所购试剂均应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注册产品。不得使用过期、无批准文号的劣质试剂。(3分)
新批号试剂或新到同批号试剂应与之前或现在放置于设备中的旧批号、旧试剂平行检测以保证患者结果的一致性。(2分)
规范试剂出入库登记,按年、按品名登记试剂耗材的入库、出库、盘点信息,并完整记录物资的批号、厂家、试剂性能参数等重要信息。艾滋病抗体初筛试剂(酶联与化学发光试剂)应有检定合格证书。(2分)
人员队伍(5分)
检测技术人员应有医学检验专业教育背景,上岗前应获得相应实验技术的培训资格证。(2分)
在岗期间应定期参加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对实验室人员检测能力进行考评,做好培训记录等痕迹资料。(3分)
确保有开展实验所需相应设备和仪器,如空调、酶标仪、洗板机、TPPA检测使用的微量振荡器、RPR/TRUST检测使用的水平旋转仪、水浴锅或温箱等恒温设施、高压灭菌器、冰箱等,并保证运转良好,每台仪器设备均有操作SOP、使用和维护记录。(2分)
每年对移液器、酶标仪、水浴锅或温箱等恒温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定期对梅毒水平旋转仪进行自校准。(3分)
信息管理(15分)
规范实验室信息登记与报告,建立数据管理制度。(2分)
有健全的实验室结果反馈流程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推进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机构内实验室数据与临床数据的链接和匹配。(3分)
保障实验室检测数据信息的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做好所有检测对象的隐私保护,尤其是阳性结果的登记、报告与处理。(5分)
应当对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5分)
考核人:?????????????????????????????????????????????????????????????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