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及下属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03,74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产品;向关联方提供设计、工程承包、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体检等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蒋晨明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2、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4年度的经营预判,2024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103,74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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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
2、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278,453.83万元,净资产752,457.04万元;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1,955,675.34万元,净利润36,522.9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南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集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敖铭贸易”)
法定代表人:王妙林
注册资本: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萧山区衙前镇南庄王村
经营范围:经销:五金电器,日用百货,轻纺产品,麻制品,润滑油,计算机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纸张,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国家政策允许上市食用农产品,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塑料制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5.79万元,净资产233.76万元,营业收入1,410.01万元,净利润5.5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敖铭贸易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齐配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敖铭贸易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敖铭贸易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杭州萧山城厢绿洲茶叶商店
公司名称:杭州萧山城厢绿洲茶叶商店(以下简称“绿洲茶叶”)
经营者:周利平
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洄澜路116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绿洲茶叶系本公司监事周立尹父亲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绿洲茶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绿洲茶叶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物业”)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564.84万元,净资产43,663.28万元;营业收入1,361.83万元,净利润955.33万元(数据经审计)。
浩天物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浩天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浩天物业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浙江萧山医院
浙江萧山医院系由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和东南集团投资设立,于2004年11月9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30109754405020K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2亿元。
医院经营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浙江萧山医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下属企业投资举办的事业单位,东南集团间接投资比例为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萧山医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江萧山医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六)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
法定代表人:郭建荣
注册资本:41,088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杭州江东工业园区江东一路7068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7,528.92万元,净资产43,858.49万元;营业总收入279,878.07万元,净利润828.6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东南新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南新材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东南新材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2、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
交易双方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分次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4、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或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2)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南集团、敖铭贸易、浩天物业、萧山医院等发生的房屋租赁、五金采购、物业管理、体检服务,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东南集团、萧山医院、东南新材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设计建造服务、光伏发电、钢结构建造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房屋租赁等交易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规模处于合理水平,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103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4、变更日期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
(3)第(2)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编号:2024-038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迟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王会娟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迟梁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迟梁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独立董事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附:迟梁先生简历:
迟梁: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SuiterSwantsPc.llo专利工程师、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标准代表。2016年12月起至今为浙江科技大学信息与工程讲师,并兼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迟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编号:2024-039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次补选及调整后,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郭明明先生、周观根先生,翁晓斌先生担任,其中郭明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曼行女士、迟梁先生、蒋晨明先生担任,其中黄曼行女士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迟梁先生、郭明明先生、翁晓斌先生担任,其中迟梁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翁晓斌先生、徐春祥先生、黄曼行女士担任,其中翁晓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编号:2024-041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的通知,获悉东南集团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物业”)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以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9,820,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5,500万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比例为12.51%,占公司总股本的4.78%。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02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编号:2024-040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此外,关联股东在审议议案9时需回避表决。
其中议案1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蒋建华张燕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5。
2、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二: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被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年月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年月日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编号:2024-030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审计人员配备合理,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历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各项鉴证报告等均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9、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何挺先生、周立尹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编号:2024-033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14.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5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11.3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88.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35.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853.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1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2022年12月1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2022年11月2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2022年11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公司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预计效益是累计毛利率15.14%,截止2023年底,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68,388.68万元,累计毛利31,125.40万元,累计毛利率18.10%,达到预计效益
2.公司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预计效益是累计毛利率12.41%,截止2023年底,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
20,000.00万元,累计毛利4,984.98万元,累计毛利率12.42%,达到预计效益
由于上述两个钢结构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最终效益尚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