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企业养老退休(职)人员;
(二)已终止、注销的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
(三)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遗孀)。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体检项目
常规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片(不含胶片)、肝功能(小套)、肾功能常规、血糖、血脂、癌胚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糖类抗原CA19-9测定、甲状腺彩超、腹部肝胆脾胰彩超、双肾输尿管膀胱彩超(男)、双肾子宫及附件彩超(女)、妇科常规(宫颈刮片)。
四、体检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具体名单可咨询12345)可任选一家本地体检定点医院,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体检。
(二)异地安置人员可以在本地体检定点医院体检,也可在安置地定点医院体检。
五、费用结算
(一)在本地体检定点医院体检的,市医保中心按每人次260元定额标准与医院结算。
(二)在安置地定点医院体检的,由参保人员付费后凭医疗发票、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市医保中心按260元定额标准结算(不足260元的按实结算)。
六、工作要求
(二)符合条件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待遇仅限本人享受,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替体检。体检人员自行要求增加的体检项目费用由本人自负。
(四)体检定点医院应在体检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体检结果按照《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医疗服务数据接口规范-健康体检V3.5》标准上传至义乌市全民健康平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