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做好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2023年度体检的通知》(豫医保中心函【2023】4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我校2023年6月30日以前登记参保的在职在编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体检项目
您可以根据医生建议或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项目不区分性别、年龄)。
以下三套项目供您选择(见附件1):
项目一:基础项目+自选项目(自选项目1-18项中选择6项或单独选择核磁共振(1.5T以上)2项)
项目二:8项常规项目+无痛胃肠镜检查
项目三:8项常规项目+磁控胶囊胃镜检查(郑大一附院无此项检查,颐和医院有此项检查)
三、体检医院
1.参检人员可以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院(见附件2),体检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四、体检流程
(一)自选体检医院的线上预约体检流程
2.现场确认。参检人员在体检医院进行预约体检项目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参检人员到体检医院现场确认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等,参检人员确认体检医院后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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