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关于退医疗就诊卡余额的公告
就诊卡(门诊)持卡人: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即日起,您持有的我院医疗就诊卡(门诊)余额可以退还您本人,现就具体退款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备哪些资料?
(1)、(蚌埠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就诊卡;
(2)、就诊卡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就诊卡本人银行账号;
(4)、就诊卡本人银行卡(存折)的开户行详细名称;
(5)、办理退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当办理人与就诊卡人不一致时);
(6)、其他(见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一:“(6)、其他”,仅指特殊情况下额外需要的资料:就诊卡人已病故,需要就诊卡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就诊卡人与接受退款人的继承关系证明(如户口本中有就诊卡人和接受退款人的系夫妻、子女、父母等有效信息)。
补充说明二:资料(3)、(4)是防止直接退款不成功后,为今后转账汇往您的银行账户时准备的。
二、如何办理退款?
第二步,当第一步无法直接退款时,(指老卡,由于当初记录信息不全的原因),请您到我院收费处对面“暖心服务窗口”登记您准备资料的信息,后续退款由我院信息科、财务科在每月25日之前完成。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