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综合扬子晚报、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澎湃新闻等媒体
近日,河南3岁男童被狗咬伤18天后不幸离世的消息令人揪心。5月15日下午,#警方提级调查3岁男童被狗咬伤身亡#词条上热搜第一!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新野县上岗村村干部处了解到,目前咬人的恶犬已被打死,但狗主人仍未找到。
橙柿互动记者联系了新野县多个部门,了解到当地警方就此案已提级调查。15日,孩子母亲樊女士在个人微博发文:“愿天堂没有疯狗,妈妈一定给你讨一个说法”。
孩子母亲质疑治疗不规范,疾控中心回应
据红星新闻报道,按照国家疾控局发布的规范,狂犬病Ⅲ级暴露者应接受处置伤口、注射被动免疫制剂、接种狂犬病疫苗三个步骤的治疗。5月15日,小星母亲樊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孩子被狗咬后接受了上述治疗,但最终没有挽救生命,她质疑医院诊疗不规范导致狂犬病病毒未被中和清除。给小星处置伤口和注射免疫球蛋白的是南阳卧龙瑞和医院犬伤门诊部,门诊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他们按指南要求操作,尽了最大的努力。南阳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疾控中心已成立了调查组,调查医院在处置这起医疗事件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事件还原:河南3岁男童被狗咬伤18天后身亡
橙柿互动记者了解到,该事件发生在南阳市新野县上港乡赵岗村。
男童妈妈樊女士称,4月21日下午,孩子和奶奶路过一条公路,忽然有一只狗扑过来攻击,孩子的脸、脖子、腿部多处被严重咬伤。
当天,家人就带孩子注射了狂犬病疫苗,但乡下缺少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又因孩子伤势严重,家人立刻带孩子赶往南阳市,最后找到一个24小时犬伤处理预防接种综合门诊,清洗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孩子在南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几天,医院的入院诊断显示为多发性动物咬伤(狗咬伤)。5月1日,孩子出院。
樊女士说,孩子刚出院前几天状态还正常,但到了5月7日,情况开始变坏,体温升高,出现半昏迷!
5月8日,孩子进入南阳市妇幼保健院的ICU,医护人员再次进行抢救。
次日凌晨,孩子无法自主呼吸,被连夜转往郑州市人民医院。但还没到医院,孩子就停止了心跳。
樊女士伤心不已,“现在的我就是行走的躯壳。芒果下个月就要过四岁的生日,现在没人出来给孩子还一个公道。”
至今,这只伤人的恶犬仍不知来自哪里,狗主人也并未现身。
多位律师解读:谁该负责?此类案件通常按民事案件处理
《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我国城镇家庭宠物犬数量是5429万只。但另一方面,随着宠物饲养数量不断增加,遭到遗弃的犬、猫数量也在逐年递增。据该白皮书,流浪犬数量高达4000万只。
2019年,国家卫健委在中国动物伤害救治论坛上指出,我国每年有4000万人被猫犬咬伤。而世界卫生组织曾指出,有研究表明,动物咬伤伤害中有76%—94%是犬造成的。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如经警方进一步调查,该狗有狗主人,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规定,狗主人应当向男童的家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赵良善称,如非恶意犯罪,此类案件通常按民事案件处理。但他强调,如该狗系烈性犬,我国法律对烈性犬饲养作出了禁止饲养的规定,狗主人擅自饲养,且放任其进入公共场所,如主观存在故意,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主观上存在过失,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表示,若未找到饲养人,应看该恶犬活动的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尽到义务。
赵良善举例称,如该狗长期在该村庄流浪,那么村委会未采取避免侵入、驱逐等措施,村委会亦需承担一部分过错赔偿责任。“另一种情况是,如该狗有投喂人,长期、经常性投喂,投喂人也会被视为‘饲养人’或‘管理人’,需负狗主人同样的法律责任。”
付建提到,恶犬伤人问题治理的一大难点,便在于发生咬人事件后,难以锁定犬主人,后续赔偿难以解决。
3岁男童被咬离世,农村恶犬不该成为管理盲区
媒体人闵萧撰稿《农村恶犬不该成为管理盲区》指出,相对于过往引发舆论聚焦的恶犬伤人事件,此事还有一个相对特别的地方,那就是它发生在农村地区。事件暴露了某种普遍存在于农村地区的犬只管理乱象,应该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