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当前由于对法律服务市场缺乏规范有效的管理,一些无资质的社会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现象越来越多,引发了干扰党委政府正常管理、扰乱法律服务市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一系列问题。一是假冒律师身份违法开展律师事务所业务,误导群众混淆咨询公司业务和执业律师业务,破坏了律师行业整体形象,扰乱了我州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环境。二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在交警处理期间或住院治疗期间,散发虚假宣传资料,上门承揽业务,甚至蓄意唆使当事人缠诉滥讼,导致矛盾激化。三是有法律咨询公司高价承揽业务后再将诉讼业务以低价兜售给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出庭,充当诉讼“掮客”,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环境,涉嫌非法经营。
为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
建议:
一、加强立法,明确法律服务机构纳入司法行政监督。任何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和许可审批均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排除其他任何部门对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及经营事项的行政许可权。
三、加强宣传,拓宽群众对“假律师”的识别、投诉渠道。司法行政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明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的区别,进而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从而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当事人如果发现“非律师”假借律师名义招揽业务,当事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律协以及司法局任何一个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对于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对法律服务公司进行严惩,也可给予当事人一定奖励。
州司案复〔2023〕第7号A类
关于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田中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州法律咨询公司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现将办理意见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帮助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付出了巨大艰辛与努力,也作出了诸多贡献和成绩。特别是我局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了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加强全州律师队伍监督管理专项活动,律师队伍的执业环境、执业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更有保障。
一、善用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为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力军、排头兵
二、严格执行惩处措施,依法对违规执业行为进行打击,维护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如收到当事人投诉、举报或其他职能部门转交的案件线索,必积极作为,一旦查实将依法给予相应人员严惩。如律师队伍与法律咨询公司之间存在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承担业务等违法、违规情形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也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交由律师协会给予行业处分。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律师协会加强内部自律管理,倡议各律所、律师正确拓展、承揽业务,杜绝违规执业行为。
三、主动对接,理顺工作程序,让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均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推动宣传明确化。利用宣传平台,向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告知“法律咨询公司”的性质与法律地位。加强人民群众的辨识能力,不给不法的“法律咨询公司”恶意混淆之机,不让人民群众误认为律师事务所,给人民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遭受不法侵害。
改革一直在路上,规范新事物不可避免有一定的滞后性,也难以一蹴而就,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定会积极作为,对外做好宣传协调、对内做好引导教育,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力争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规范好法律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