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解决农民工工资投诉需要撤诉吗?,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拖欠工资,如调查后发现工资已付清或无拖欠事实,行政部门可准许撤回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组织和个人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劳动者可向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侵犯劳动权益
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拖欠工资,如调查后发现工资已付清或无拖欠事实,行政部门可准许撤回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组织和个人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劳动者可向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侵犯劳动权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宣传法律、检查用人单位遵守法规、受理举报、投诉,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而投诉单位的,可以向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申请撤回投诉,该行政部门调查后发现单位确实已经付清工资或者没有拖欠事实的,可准许撤回。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拓展延伸
劳动监察大队应如何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劳动监察大队能够更加妥善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结语
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投诉受理机制、保护农民工权益、提高法律意识和加强合作与协调,劳动监察大队能够更好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待遇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待遇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资料
1、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三种资料: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劳动者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样维权
1、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不法侵害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益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