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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疑难案件办理
服务流程标准化
办案经验丰富
收费透明合理
辽宁省律师协会建设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沈阳市法学会建筑法学院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中国狮子联会沈阳代表处第二主任、沈阳工业大学外聘教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沈阳市仲裁委仲裁员、抚顺市仲裁委仲裁员
2021年6月-至今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
康硕,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丰富的商务工作经验,精通证券业务领域。
刘春艳,北京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于民商事领域业务的处理和诉讼案件,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劳动关系合规师。
参与起草、审查和修订丹东市大惠城项目承包经营合同;处理沈阳某产业园混改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数起律师见证等非诉事项;处理辽宁省辖区内新三板公司的法律意见;处理涉诉涉执行的工程款追缴案件;为沈阳某丰混凝土、沈阳某均建筑公司、沈阳某实验学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993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农牧大学(后并入吉林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内蒙古边防某部,担任过四年团级党委班子成员
原系65653部队副政治委员,2018年自主择业从部队退役,本人2001年7月大学毕业后直接入伍,入伍18年来,历任干事、政治指导员、组干股长、政治处副主任、政治教导员、团副政治委员等职,长期在政工岗位学习历练。先后参加汽车管理学院(初级培训)、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国防大学联合学院(中级培训)等各级学习培训。先后20余次担负各种会议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多次牵头组织了本单位各类干部集训和大型活动。撰写大型汇报材料40余份、首长重要讲话30余份,有20余篇经验材料和政研成果被总部、军区、集团军转发。
精通韩语,接办涉韩业务无需翻译,做到零障碍沟通,提高接办效率。主攻方向公司证券业务。
专注于民商事领域业务的处理和诉讼案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协助处理非诉讼业务。
“京元”公司证券法律服务团队是以证券虚假陈述、新三板、重组并购等证券业务为专业方向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由10余名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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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总体不断增多。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在境内三大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共计4728家,其中从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例中可查到的因虚假陈述争议涉诉的上市公司为227家。
延缓开市有利有弊,但根据五部委释放的政策信号及WHO(世卫组织)公布的最新消息,我们应正常开市,坚定信心共克时艰。
一、设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二、确立了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三、创新了投资者民事赔偿权利的实现方式证券市场的运行特点以及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证券法要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宗旨。我国《证券法》自1998年颁行,历经四次修订,在2019年“大修”之际,终于设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并对证券市场历经实践检验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安排加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我国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整体效能,彰显了我国资本市场对投资者保护的决心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沈阳北站)方圆大厦13楼,京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