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宜春市新康府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宜春市新康府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法教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促进本校教育事业发展。具体职责有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组织开展教学及教研工作,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2023年宜春市新康府学校本单位内设股室8个,包括:办公室、党建办、政教处、团委、少先队、总务处、电教处、工会。
编制人数127人,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27人。实有人数133人,其中:在职人数93人,包括全额补助事业人员93人;退休人员36人;遗属补助4人。在校学生2090人,其中:中学生1040人、小学生1050人。
第二部分?宜春市新康府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新康府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202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增加,教师工资及三保一金增长,教育收费资金及其他收入纳入了收入预算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2.8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511.29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4.4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新康府学校支出预算总额为202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增加,教师工资及三保一金增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也纳入了支出预算中。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2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7.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5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5万元;项目支出3.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658.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9.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9.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07.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5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宜春市新康府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1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9.69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增加,教师工资及三保一金增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也纳入了支出预算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055.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7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1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9.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4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延时服务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落实市、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大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力度,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有效地加强学生学业水平提升、加强学生课后时段的安全监管和作业辅导,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全面铺开课后延时有偿服务。
2)立项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及《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9)10号)
3)实施主体
宜春市新康府学校
4)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根据实际上课天数,在每学年最后清算,按实际课节数进行收费,预计生均每学年不超过1404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延时服务教学内容,提升学生水平,培养学生各项兴趣爱好。
绩效指标:覆盖学生数力争达到2068人;参与课后延时的学生完成课程率达到100%;每日安排延时课程不少于2课时;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家长满意度力争达到100%;参与课后服务师生满意度力争达到100%
(一)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23年宜春市新康府学校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0.5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二)2023年全口径“三公”经费
2023年宜春市新康府学校“三公”经费全口径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