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市工作,市商务局制定了《新乡市商场超市及农产品市场(批、零)复工指导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此手册指导各类经营服务性场所落实复工复市工作。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新乡市商场超市及农产品市场(批、零)
复工指导手册
为做好节后复工以及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保障消费者的健康,维护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确保商场超市及农产品市场(批、零)服务和经营,新乡市商务局制定本指导手册,供企业复工参考使用,不作为复工验收强制标准。
一、复工前准备事项
(一)成立疫情防控小组
针对疫情,成立包括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经营场所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物资保障组在内的疫情防控小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资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超市等零售类企业及批发企业2月15日复工;其他具备复工条件的零售类百货企业2月15日以后复工。
(三)防护物资准备
企业应在复工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复工经营场所疫情防护用品清单
名称
规格
数量
适用对象
备注
口罩
护目镜
手套
红外线体温枪
75%酒精
84消毒液
紫外线空气消毒灯
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
洗手液
(四)企业员工管理
1.每日采集员工(含商户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有武汉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
2.动态信息良好的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并伴有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应要求员工自我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
3.员工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4.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沟通。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二、复工后经营场所管理
(一)做好人员体温测量
复工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登记情况
姓名
体温测量情况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
地址
现场值
班人
体温异常人员处理情况
(二)加强营业场所的消毒和清洁卫生
1.在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进行清洁消毒。
复工经营场所服务设施消毒情况
消毒区域
门口/楼层
消毒方法
消毒次数
消毒物品
责任人
各门口
停车场入口处柜台
休息区
服务台
收银台
座椅
2.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自动售卖机、购物车等,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复工经营场所设备设施消毒情况
电梯扶手
电梯按键
门把手
自动售卖机
购物车
3.在显著位置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提示顾客佩戴口罩。
4.公共区域如走廊、地面、直梯、滚梯和休息区的桌椅等做好清洁消毒;厕所内配备洗手液,提示顾客勤洗手。
5.建议母婴室、儿童游乐活动设备设施停止使用。
7.有条件的企业,可请专业清洁消毒服务商配合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并向消费者公示每日消毒情况。
8.建议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
复工经营场所口罩、手套集中回收情况
回收物品
物品回收数量
回收方法
回收物品放置场所
回收物品流向
9.如遇客流集中、人员过于密集的情况,可采取限流、疏导等措施。
三、设备设施管理
(一)加强空调及新风系统的消毒、维护和管理。在保证设备良好运行的基础上,加强检查通风设备,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及时更换滤网。
(二)在营业现场发现感染病例时,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消毒。带回风的全空调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三)应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严格控制客梯和货梯混用。
(四)营业场所的垃圾桶应增加清理频次,保持清洁卫生。
(五)垃圾房及时清运,封闭储存。
(六)收货区及送货车辆应注意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四、商品管理
(一)所有的商品应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在运输、储存过程严格防控,杜绝污染。
(二)经营单位应严格杜绝随意涨价,在稳定物价、保障供应方面做出贡献。
(三)经营场所不应经营活体动物。
(四)提倡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附件:《商场超市及农产品市场(批、零)复工疫情防控方案要点》
附件
商场超市及农产品市场(批、零)复工
疫情防控方案要点
一、复工前防疫准备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要开辟单人隔离间,以备急用。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上报程序,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后防疫工作
2.疫情管控期间提醒员工在家及复工后,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对家人及密切接触者出现异常身体状况的,应及时上报家庭所在地防控指挥部,并立即上报企业,安排居家观察。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企业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企业。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企业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禁止进入。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
7.复工前,各企业组织人员对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消毒频次企业根据情况和防疫部门要求确定,至少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一次性防护用品使用后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使用后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9.卫生间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企业组织排查防护用品库存量,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12.频繁接触人和集中作业封闭的岗位(控制室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有盖医用废弃桶,专人负责处置。
13.超市、卖场、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行为。如确实需要,须向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疫情的员工,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