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印发《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底,“一社区一站点、一街道一中心、一区县一院”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城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全面覆盖。
到2025年底——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
根据《方案》,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与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不断完善。“一社区一站点、一街道一中心、一区县一院”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
到2025年底——每个区县(开发区)建有一所以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为主的公办示范性养老院
《方案》提出,我市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性作用,持续推进区县(开发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建设,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到2025年底,每个区县(开发区)建有一所以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为主的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实现辖区内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应住尽住”,经济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等重点保障对象优先、低偿入住,空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
同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4-2026年,在完成110个国家试点项目、90个市级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基础上,再建设15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站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开展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精神慰藉、委托代办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到2025年底——累计建设100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在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方面,我市将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养老机构全部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标准。每年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到2025年底实现三星级以上机构占比达到60%。
支持养老机构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设立以收住认知障碍老年人为主的照护专区。以社区为单位,每年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的宣传科普、筛查及早期干预等工作。
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底,累计建设100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比例达到80%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85%。全面推广家庭病床服务,做好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所有区县(开发区)。
制定我市发展老年助餐的政策措施。2024-2025年,全市每年建设100个以社区食堂、邻里互助老年助餐点等为主要形式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大力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4年底,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重点解决失能、高龄老年人“洗澡难”问题。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2024-2025年,完成培训5000人次。
到2025年底——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需求
我市将推行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一中心、三平台、九服务”模块功能。到2025年底,实现市级各部门涉老保障、服务、信用、财产等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初步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数据库。在全市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失能照护设备配置,空余床位面向社会开放。全面摸排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运营状况,建立台账、分类处置,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到2025年底,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能力显著提升,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需求。
我市还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措施,建立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持续举办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大力宣传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将高技能养老服务人才纳入全市人才目录。推动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达到1.2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