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57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939万人,女性人口2798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2%和48.8%。
2018年,浙江省出生人口62.8万人,出生率为11.02‰;死亡人口31.8万人,死亡率为5.58‰;自然增长率为5.44‰。城镇化率为68.9%。
二、浙江省经济概况
2018年,浙江省地区生产总值(GDP)56197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6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350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0724亿元,分别增长1.9%、6.7%和7.8%,第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6.2%。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上年的3.7︰43.0︰53.3调整为3.5︰41.8︰54.7。人均GDP为98643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4907美元),增长5.7%。
2018年,浙江省城镇新增就业125.3万人,城镇就业人数达到671.2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比上年下降0.13个百分点。城镇调查失业率各季保持在4.1%~4.5%,四季度为4.1%。
2018年财政总收入11706亿元,比上年增长1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98亿元,增长11.1%,其中,税收收入5587亿元,增长1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8亿元,增长14.6%,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73.4%。
三、浙江省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
2018年,浙江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840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增长6.5%。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5574和27302元,增长8.4%和9.4%。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71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增长6.4%。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34598和19707元,增长8.4%和8.9%,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6.0%和6.6%。
四、2019年浙江省经济发展前景规划
(一)着力做好稳企业稳增长工作
一是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面实施民营经济31条。实施企业帮扶“白名单”制度,实化细化民营企业发债需求清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纾困帮扶清单、帮扶困难企业清单。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
二是深化企业降本减负。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切实降低企业的电价、气价、物流等各项成本,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以上。
三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深入实施投资新政,突出基础设施补短板和产业竞争力提升,着力推进“4+1”重大项目。滚动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着力推进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文化旅游、能源环保等“五个千亿”投资工程。
四是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落实“稳外贸十条政策”。支持企业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持续推进外贸主体三年培育计划。大力发展市场采购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五是大力推动消费升级。积极参与强大国内市场建设,培育智慧消费等六大引领性消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零售标杆城市,打造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完善无理由退货等制度。
(二)坚持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实施浙江制造品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和品牌强省建设。开展块状特色经济提升行动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积极培育若干世界级万亿产业集群。高质量创建一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二是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制定实施服务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行动,打响“浙江服务”品牌。开展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三是全面实施科技新政。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业创新生态圈。打造“互联网+”和生命健康两大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建设三大科创走廊和杭州、宁波温州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
四是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深入推进云上浙江、数字强省建设。加快建设移动支付之省,争创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加快打造“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施“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
五是加快市场主体升级。实施“凤凰行动”,制定支持科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实施“雄鹰行动”,培育一批本土跨国公司。实施“雏鹰行动”,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把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落到实处
一是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领跑者”典型经验,所有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开通网上办理。确保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用时“最多90天”。推广“标准地”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二是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分领域分行业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继续扩大亩均效益评价范围,推广“提升亩均效益十法”。
三是扎实推进其他重点改革。谋划推进“三个一批”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出台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支持国有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加快“一带一路”枢纽建设。全面实施打造“一带一路”枢纽行动计划,推动实施十大标志性工程。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系列站建设。深化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宁波“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
五是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编制实施重大外资和“一带一路”项目推进计划。实施我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做好企业境外发债工作。
(四)坚定不移打好金融风险防控、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一是打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持续化解企业“两链”风险。落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深入推进P2P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减少隐性债务存量,严控隐性债务增量。
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扎实开展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基本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加快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
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100个工业园区废气整治、1000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整治项目。巩固深化剿灭劣Ⅴ类水和消除黑臭水体工作,完成30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重点土壤污染地块和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
(五)全力以赴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
一是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出台我省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和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八个一批”重大事项。
二是加快自贸区“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建设。加快油气储运、交易体系和海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自贸区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自贸区扩权扩区,打造油气贸易中心。
三是深化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联动推进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做强做大宁波舟山港。加快推进浙江宁波、温州两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六)全面开展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年活动
一是加快推进大湾区建设。编制实施大湾区重大战略平台空间规划。以“三廊四新区”为基础,谋划实施“双十大”行动及支持政策。
二是加快推进大花园建设。启动“大花园”典型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印发实施大花园核心区建设规划、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推动“十地、百珠”建设。继续抓好丽水等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三是加快推进大通道建设。加快“3个1小时交通圈”补短板,打造长三角主要城市1小时交通圈,谋划构建沪杭甬“三角形”高速高铁双回路。加快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四是加快推进大都市区建设。谋划推进重大标志性平台(工程)。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深化龙港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七)更大力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着力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完善“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机制,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二是着力振兴乡村产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三是着力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实施“四美联创”,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深入实施万村善治示范工程。
(八)大力推进文化浙江建设
一是着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加快大运河(浙江)文化带规划建设,扎实推进之江文化中心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
二是着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八大计划”,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加快影视演艺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大力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加快打造之江文化产业带。
(九)扎实推进富民惠民安民
一是推进就业增收富民。实施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切实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全面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
二是推进公共服务惠民。实施千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健康浙江建设,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是推进平安建设安民。深化以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为内容的四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完成“除险安居”各项任务。
2018年青海省货物进出口总额46.00亿元,比2017年增长3.5%。其中,出口额31.11亿元,同比增长8.1%;进口额14.89亿元,同比下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