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为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易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与韩国签订了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该自由贸易协议的签订,将有效利用多边贸易机制发展经济共同体。中韩FTA签订不仅加强了中韩经贸合作关系,更是促进了两国农业经济贸易双赢。
2.中韩自贸区建立概况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涵盖了商品、服务贸易、投资等17个领域,中韩两国的贸易合作因此可以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商品流通中各种费用,商品可以自由进出并在国内外市场上竞争,实现贸易自由化及便利化,共同提高中韩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两国货物贸易自由化达到“税目90%,贸易额85%”的开放水平,为中韩贸易提供贸易保障,设立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拓宽两国在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的经贸合作,扩大贸易、创造多样化,加速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一体化。
3.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现状
3.1.与韩国存在近邻的地理优势,双方农产品结构互补
Table1.ThenumberofagriculturalbusinessentitiesinShandongprovince
单位:万户、万个
而韩国土地面积较小,耕种土地类型少及可生产的农产品较为单一,主要以蔬菜、水果、大米及豆类等为主,无法满足韩国人民日益增进的需求。在此条件下山东省对韩国的农产品符合韩国人民对基本生活的需求,而韩对中的农产品输入主要是以附加值较高的产物为主,农产品贸易结构互补,资源合理配置。
3.2.出口态势良好,出口量大
Figure1.TheimportandexportvolumeofagriculturalproductsinShandongProvincefrom2013to2018
3.3.出口农产品品种单一,获利不高
3.4.受FTA限制,关税减让过程缓慢
关税减让会增加两国的贸易额,使中韩的GDP、进出口都有质的飞越,但若取消超敏感产品(如大米)的关税,中国的加工食品、韩国的谷物和其他作物也会受到较大冲击[1]。所以目前中韩FTA的谈判存在阻碍,中方希望韩方能够大力开放农产品市场,然而韩国为保护本国农产品贸易发展,仍有一部分农产品列入敏感及超敏感产品清单中,达不到零关税或大幅减让的期望。
Table2.Cropproductionofeachcity(2017)
3.5.韩国加强贸易保护,出口存在压力
中韩两国签订的FTA提出的关税减免在提升了本国农产品出口的成本优势的同时也引发了韩国农民对我国农产品的抵制情绪,另外,为了减少对本国农产品输出的打击,韩国加强贸易保护,进一步提升了对山东省农产品的进口门槛,设定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加大山东省对韩农副产品出口压力[2],这些举动为我国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了冲击我国与韩的农产品贸易,带来许多贸易摩擦。
4.中韩FTA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4.1.扩大农产品出口、优化山东省农业的产业结构
4.1.1.关税减让、刺激出口
中韩FTA关税减让,从区域贸易来看会刺激中韩扩大对农产品的出口,加快资本、技术、人才要素的国际间流动,双方实现优势互补且有利于农产品产业合力[3]。这无疑会让山东省对韩的农产品出口更进一步,加速进入韩国市场。
4.1.2.凸显山东农产品结构以初级加工为主的问题
4.1.3.优化山东省农业的产业结构
山东省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基数大,作物生产面积宽广,但竞争力却不强。以初级加工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加工水平不高以及科技水平不足等原因使得山东省对韩出口的农产品附加值不高,成为与韩农产品竞争市场相对薄弱的一环。山东省农产品行业需要促进专业化生产,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吸引外资并产生投资刺激效应,推动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强规模化生产,形成技术与生产相结合的农业产业园。
4.2.提升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加快技术改革,提高生产技术水平。韩国对我国农产品设立高标准高要求,我们必须对农产品生产技术进行改革,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产业升级[5]。山东省出口以“薄利多销”为特点,市场开放后不得不提高自己的生产技术、设备要求,大力培养品牌知名度,逐渐生产符合市场要求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农产品,提升自己的价格优势。
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中韩自贸协定的签订,虽然在现阶段不能实现100%的零关税,但韩国将在未来的5~20年内对大部分农产品会逐步取消关税或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截止至2018年12月,2018年山东省与韩国贸易总值已经达到1934.65亿元,仅次于美国、欧盟、东南亚国家联盟。可见韩国对于山东农产品进出口是一个重大不可缺的市场。关税的减让会让山东省农产品出口更具优势。
4.3.非关税壁垒及歧视性政策的制约
韩国对我国农产品设立技术屏障,提高市场准入标准。韩国对我国采取一系列的非关税贸易保护政策,在通关环节,检验标准等市场准入条件上不断设置关卡,提高检验检疫标准、立歧视性政策等。我国每年农产品对韩出口经检验后被退回数量甚高,且韩国对中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验指标也增加了许多,使我国农产品对韩出口遭受多方阻碍。
韩政府为本国企业做支撑,山东农业出口有压力。韩政府积极为企业提供出口担保,为薄弱的农产品企业提供短期的融资支援,积极利用协定条款开拓市场。山东省农产品需要保持自身的质量和价格优势,否则不利于对韩国以及国外其他市场输出。
4.4.双边贸易不平衡,引起贸易摩擦
不容置疑中韩自贸区建立促进了两国的经济贸易合作,但会加剧对农产品市场的争夺。加之山东省农产品生产属于劳动力要素丰富、土地资源充足的产业,相对韩国拥有相对较低的生产成本优势,从而造成双边贸易不平衡,加剧对农产品市场的争夺,造成农产品贸易摩擦,让双方的农产品贸易合作受到阻碍。
5.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发展的对策
5.1.建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减少贸易摩擦
当前的中韩自贸协定针对具体实施贸易领域,仍需逐步完善,要进一步明确贸易合作领域,一步一步完善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协定。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争端解决机制,减少贸易摩擦的发生。制定公正透明统一的通关检验体系、合理制定市场准入准则、加强平台交流,为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建立一个和谐的发展平台。
5.2.提升品牌意识、提高产品附加值
5.2.1.明确市场定位
5.2.2.发展特色农业经济
品牌特色化,形成特色农业文化,如寿光的蔬菜、金乡的大蒜以及烟台苹果等等。利用好生产地区优势,政府也可以适当给予补贴,培养能够起带头作用的龙头企业,走向国际化。
5.2.3.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力度
加强与检验检疫机构的合作,规范检验检疫流程。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接受完整系统性的指导,以此改善山东省农产品结构粗放,以初级加工农产品为主的局面,提升产品附加值。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困难,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
5.3.打造强有力的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5.3.1.规模化生产,改善技术
推进规模化生产,改善生产技术,在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如近年来在水产品加工,进口大豆压榨技术上等方面都有突破性的发展。
5.3.2.开设课堂,提升农民食品安全意识
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开设农业知识课堂,指导农民接受引进新技术,改善生产模式,量产的同时注重品质的监控。
5.3.3.完善行业间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体系、了解客户需要,及时对消费者的疑问做出反馈,完善行业间市场监管体系,以此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5.3.4.打造针对山东农产品出口的贸易平台
打造强有力的线上农产品交易平台(如聚农网,一亩田等),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交易平台,通过B2B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完善物流供应链和信息、产品互通,将个人经营户生产的农产品聚集到同一平台,在合作中竞争,发掘更多的潜在客户,打开更大的韩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