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直播拆卡就是直播售卖卡片,主播公开拆卡,观众围观开盲盒。但其与传统直播卖货不同的是,在销售这类卡包及动漫文创产品时,主播都可提供代拆服务,并将这些过程通过直播展示出来,让观众体验拆盲盒的快感和刺激。
一位熟悉此类直播拆卡直播商业模式的互联网运营从业者孙钊(化名)向法治网记者透露,这些主播会在直播间不停拆卡,吸引观看者下单,有时候还会带着观众玩开卡小游戏。“有些观众先下单一套卡片直播拆开,往往还挺有收获。在获得了相应数量的高级卡片后,凭借该数量的高级卡片,又可以兑换另一套卡片,非常容易让观众上瘾。”
“有些孩子甚至为了某张稀有卡片而‘一掷千金’,这些孩子哪有什么辨别力?越稀有的卡片,卡面越精美,出现率越低,这简直就是赌博。”孙钊说道。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志广律师分析,此种模式实际上是把“集卡”这种存在数十年的行为通过互联网直播给异化了。这些大热IP卡片持续刺激着一些有着强烈追星和攀比欲望的未成年人,拥有稀有卡片自然可以拿出来炫耀,而在直播间直播拆卡时主播一惊一乍的话术表达,直播间弹幕惊讶羡慕火上浇油的话语,更激化了这种炫耀满足心理。这让抽卡的未成年人尚未成熟的心智骤然体会到一种类似赌博成功的快感以及赌博失败的不甘,导致未成年人持续沉迷在直播拆卡的狂热消费里。
“未成年人禁止下单”形同虚设
“一经拆开不退不换”不能免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强调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网络信息的侵害。如果商家在直播间拆卡的过程中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消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行为,那么监护人可以要求退款,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刘宏岩说。
西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网络教育立法研究所所长杨攀表示,由于这些卡主要对未成年人有吸引力,经营者的所谓商业创新往往就是在法律的边缘地带,在现有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的情况下,利用人性的弱点和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特点,大肆牟利,值得警惕。
如何才能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李志广建议:首先,对于直播平台来说,做好强实名认证,未成年人身份证不得绑定账号,不得注册直播平台;规范消费行为,购买平台礼物产品时二次验证,核对身份信息、消费前人脸识别。其次,对于主播来说,应加强主播管理,禁止用“必出货”、“欧皇圣手”等词汇对拆卡概率做虚假宣传;禁止诱导消费,严管实物奖励,严管宣传低价卡命中稀有卡等以小博大的涉赌行为。“既防止诱导未成年人沉迷拆卡,也防止主播将拆卡结果与货币价值挂钩,将拆卡行为演变为真正的赌博行为,防止直播间变成卡片赌场。”
杨攀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应当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落实这项未成年人保护原则,需要社会、企业和政府都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