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切实抓牢幼儿园和小学近视防控关键阶段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11356029/2024-31474文号:教体艺厅函〔2024〕34号
信息分类:教育
发文机构: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主题分类:教育;卫生;妇女儿童
名称: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切实抓牢幼儿园和小学近视防控关键阶段防控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教育、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协同,进一步推动全国幼儿园和小学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落实2024年“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年”工作方案,前移防控关口,抓牢幼儿园和小学近视防控关键阶段,有效减少幼儿和小学生近视发生,推动全国和各地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以更快速度下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深化落实“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在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中小学校推进“每班张贴一张标准对数视力表、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每月开展一次班级内视力自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活动、每学期初开展一次专题部署、每年跟踪对比分析一次全校学生视力状况”等“六个一”近视防控试点要求的基础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在每所小学和幼儿园推进落实“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
四、主动改善视觉环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改善小学教学设施和条件,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为小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校园环境,小学每月至少调整1次座位。全面深入实施“学校明亮工程”,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和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要严格落实《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2021),确保使用合格的学习用品。
五、有针对性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培养,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等医疗机构面向幼儿和小学生,开展视力健康科普讲座等活动。通过健康教育课程或主题班会等形式,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提高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和小学在合适的位置、以适宜的方式建立眼健康科普宣教区或科普长廊。落实学前教育阶段和小学阶段近视防控指引,精准分类指导幼儿、小学生和家长科学有效防控近视。鼓励班级设立学生视力健康委员等班级近视防控专门岗位,提升学生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和用眼行为改进率。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近视防控工作事关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盯紧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年度下降目标,强化防控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强化协同工作机制,协调医疗机构指导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好健康体检、眼保健、视力监测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各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幼儿园、小学近视防控要求,指导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