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全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信息报送说明一、上报说明(一)系统访问地址。(二)工作要求和采集范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号)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中小学校每年需在春季、秋季学期开展视力监测并上报,采集范围包括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三)视力表和电脑验光仪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10月发布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规定,视力检查应采用GB115332011标准对数视力表,屈光检查采用的电脑验光仪应符合ISO103422010眼科仪器:验光仪规定。(四)采集指标1.右/左
2、裸眼视力:采用五分记录法,保留一位小数,录入范围为3.05.3之间,如裸眼视力低于3.0以“9”代替。2.右/左眼屈光:球镜、柱镜、轴位均为要求上报的数据项目,需使用专业电脑验光仪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视力结果录入,球镜、柱镜保留2位小数,轴位为整数。球镜(S)数据范围为-20.00D至+20.00D,柱镜(C)数据范围为-20.00D至+20.00D,轴位(A)数据范围为0180,轴位为整数。数据录入示例:个人信息右眼裸眼视力左眼裸眼视力右眼球镜S右眼柱镜C右眼轴位A左眼球镜S左眼柱镜C左眼轴位A是否为角膜塑形镜(OK镜)佩戴者张某某5.04.90000-0.258是/否李某某4.54.
5、,如数据无问题,可点击审核上报完成数据审核。五、其他说明1.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籍号等)与学生体质健康学生基本信息一致,如需增加,需要在体质健康基本信息中进行维护,如图所示,点击学生体测数据管理,通过【学生信息管理】和【学生基本信息导入】两个模块完成学生基本信息修改。2.视力监测学生上报人数,无需与体质健康系统保持一致,根据学校实际测试人数进行上报。3.视力数据上报后,需省、市、县(市、区)三级审核,数据审核与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分开审核。4.学生视力监测基本信息与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基本信息一致,在视力上报模块内无法修改学生基本信息。附件2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摘录近视防控
6、名词术语1.视力:又称视觉分辨力,是眼睛能够分辨的外界两个物点间最小距离的能力。视力是随着屈光系统和视网膜发育逐渐发育成熟的,06岁是儿童视力发育的关键期,新生儿出生仅有光感,1岁视力一般可达4.3(标准对数视力表,下同),2岁视力一般可达4.6以上,3岁视力一般可达4.7以上,4岁视力一般可达4.8以上,5岁及以上视力一般可达4.9以上。2.正视化过程:儿童眼球和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新生儿的眼球较小,眼轴较短,双眼处于远视状态。儿童青少年时期是眼屈光变化最快的阶段,其发育规律表现为随着儿童生长发育,眼球逐渐长大,眼轴随之变长,远视度数逐渐降低而趋于正视,称之为“正视化过程”。比较理想的情况
7、是儿童到12岁后才由远视眼发育成正视眼。3.远视储备量:正视化前的远视大多为生理性远视,是一种“远视储备”,可理解为“对抗”发展为近视的“缓冲区”。远视储备量不足指裸眼视力正常,散瞳验光后屈光状态虽未达到近视标准但远视度数低于相应年龄段生理值范围。如45岁的儿童生理屈光度为150200度远视,则有150200度的远视储备量,如果此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屈光度只有50度远视,意味着其远视储备量消耗过多,有可能较早出现近视。4.裸眼视力:又称未矫正视力,指未经任何光学镜片矫正所测得的视力,包括裸眼远视力和裸眼近视力。5.屈光度:屈光现象大小(屈光力)的单位,以D表示。平行光线经过眼的屈光系统聚集在1m焦
8、距上,眼的屈光力为1屈光度或1.00D。通常用眼镜的度数来反映屈光度,屈光度D的数值乘以100就是度数,例如200度的近视镜屈光度为2.00D,150度的远视镜的屈光度为1.50D。6.近视:屈光不正的一种类型,指人眼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前的病理状态,其表现为远视力下降。7.筛查性近视:应用远视力检查、非睫状肌麻痹状态下电脑验光(俗称电脑验光)或串镜检查等快速、简便的方法,将儿童青少年中可能患有近视者筛选出来。当6岁以上儿童青少年裸眼远视力5.0时,通过非睫状肌麻痹下电脑验光,等效球镜(SE)0.50D判定为筛查性近视。8.等效球镜:等效球镜度(SE
9、)球镜度+1/2柱镜度。如某学生球镜度数为0.50D,柱镜度数为3.00D,则该生的SE+0.50+1/2(3.00)=1.00D,即等效于1.00D的近视。附件3标准对数视力表(GB115332011)摘录5视力表使用方法5.4视力测定5.4.1一般视力测定按视力表一般使用方法,测出被检眼所能辨认的最小行视标(辨认正确的视标数应超过该行视标总数的一半),记下该行视标的视力记录值,即为该眼的视力。5.4.3低视力测定视力不到4.0(0.1)时,可采用下列方法测定:a)被检者直接走到远视力表前1m处,测得的5分记录均需减去校正值0.7(即表5中1m检查距离相应的校正值e),此时远视力表可测3.34.6(0.020.4)的视力;b)被检者向远视力表走近至表5左侧所列某一检查距离时,测得的5分记录值加相应校正值e后即为其实际视力;表5远视力表变距校正表状态走近不移动后退检查距离(略值)m1.01.21.52.02.53.04.05.06.38.010.0校正值(e)-0.7-0.6-0.5-0.4-0.3-0.2-0.10+0.1+0.2+0.36视力统计6.1采用5分记录的视力可直接进行视力水平比较及视力平均、标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