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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乃至消除疫苗可预防传染疾病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也是政府为群众提供的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儿童预防接种的普及使全国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我国免疫规划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提高特殊健康状态儿童的预防接种率,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基于此,广东省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召集专家撰写《特殊状态儿童预防接种(广东)专家共识》,审视疫苗使用数据及国内外使用经验,旨在更加科学、规范地为特殊状态儿童提供预防接种保障,提高全民接种率。本共识涉及肿瘤、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器官移植、免疫功能缺陷、心脏疾病、新生儿等几种特殊状态儿童的预防接种。同时本共识强调,群体情况不能代表个体表现,针对具体个体需严格参照疫苗说明书和国内接种指南。
由于中国国情与欧美国家不同,国外的疫苗指南并不能直接应用于国内。例如,与多数国家应用的甲型肝炎病毒甲醛灭活疫苗相比,国内更多采用的是免疫原性更强的自研减毒活疫苗[1,2];乙型脑炎(简称乙脑)病毒因为在欧美、澳洲等地发病率较低,无需疫苗广泛防护,所以欧美各国均未将该疫苗列入常规计划中,我国则由于该疾病传播风险度高,将其列入Ⅰ类计划疫苗防护,且与发达国家通用的灭活疫苗不同,我国广泛使用的是减毒活疫苗(SA14-14-2)(表1)[3]。
国内主要疫苗种类
MajorvaccinecategoriesinChina
注:DTaP-Hib:白喉、破伤风、无细胞性百日咳、b型流感嗜血杆菌混合疫苗;DTaP-Hib-IPV:白喉、破伤风、无细胞性百日咳、b型流感嗜血杆菌、灭活脊髓灰质炎混合疫苗DTaP-Hib:diphtheriaandtetanustoxoidwithacellularpertussisandhaemophilusinfluenzaetypebvaccine;DTaP-Hib-IPV:diphtheriaandtetanustoxoidwithacellularpertussis,haemophilusinfluenzaetypebandinactivatedpoliovirusvaccine
主要疫苗不良事件表现及处理
Characteristicsandtreatmentsofthecommonadverseeventsaftervaccination
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疫苗犹豫的策略咨询专家工作组提供了以下定义[5]。
尽管国内全部疫苗拒绝的总体比例较低(<2%),但有大量父母拒绝接种1种或多种疫苗,或要求采用替代性接种方案接种疫苗[6]。尤其对于特殊状态儿童的家长来说,他们对于疫苗的安全性及对本身疾病的担忧、疾病诊治所带来的各种繁杂事务的压力均加剧了这一现象。由于特殊状态儿童较普通儿童更易遭受感染,尤其应注意该群体儿童的预防接种,要做好疫苗犹豫风险性的充分告知和家长思想工作。
疫苗犹豫及拒绝最常见的原因是对于疫苗安全性的担心。具体的安全性疑问包括上述的不良事件、某些疫苗的特异性不良反应及更普遍化的担心,一些负面的意外事件和媒体消息,以及反疫苗团体的活动信息和宣传(尤其在西方国家)加剧了父母对安全性的担忧[7],疫苗常见安全性疑问及目前结论见表3。
疫苗常见安全性疑问及目前结论
Commonsafetyquestionsaboutvaccinesandcurrentconclusions
与接种了疫苗的同龄人相比,未接种疫苗的儿童获得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风险更高。观察性研究和数学模型显示,水痘风险约增加至9倍,麻疹高达35倍,百日咳则为6~28倍[12,13]。
肿瘤患儿应在放疗、化疗前及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前接种所有需要接种的疫苗,见表4。灭活疫苗应在化疗、放疗2周前接种,活病毒疫苗应在放疗、化疗4周前接种。一般无需在放疗、化疗后再次接种,但造血干细胞移植(hematopoieticcelltransplantation,HCT)受者除外。
肿瘤患儿预防接种方案
Vaccinationprogramforchildrenwithtumor
注:a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绝对中性白细胞计数<0.5×109/L)期间不应接种疫苗,以避免诱发急性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b由于侵袭性肺炎链球菌性疾病风险增加,建议患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患儿接种肺炎链球菌疫苗;c建议年满6个月的所有肿瘤患儿每年接种流感疫苗。建议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免疫功能低下的肿瘤患儿至少间隔4周接种2剂疫苗(无论年龄),之后每年接种1剂aSevereneutropenia(absoluteneutropeniacount<0.5×109/L)shouldnotbevaccinatedinordertoavoidinducingacutefebrileneutropenia;bbecauseoftheincreasedriskofinvasivepneumococcaldisease,pneumococcalvaccinationisrecommendedforchildrenwithhematologicalmalignancies;citisrecommendedthatallchildrenwithcancerover6monthsageshouldgetinfluenzavaccineeveryyear.Twodosesgivenatleast4weeksapartarerecommendedforchildrenaged6monthswhoaregettinganinfluenzavaccineforthefirsttimeandforsomeotherchildreninthisagegroup
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儿和/或恶性肿瘤控制不佳的患儿禁止接种活疫苗[包括卡介苗(bacilluscalmette-guerin,BCG)、麻腮风(measles-mumps-rubellavaccine,MMR)疫苗、水痘疫苗(varicellavaccine)和轮状病毒疫苗(rotavirusvaccine)等][14](表4)。如果恶性肿瘤已缓解,则建议在化疗结束3个月后,或抗B淋巴细胞免疫治疗6个月后,对血清学阴性者接种上述疫苗(条件不允许可不进行血清学检测直接接种)[15]。
推荐在放疗、化疗及免疫抑制的间歇期和维持期使用灭活疫苗。接受这些治疗的患儿免疫记忆功能仍然存在,可按常规或强化免疫计划接种灭活疫苗。由于免疫功能较健康人受损,疫苗的免疫应答可能达不到最佳效果,是否给予补种,可咨询免疫专科医师进行评估[16]。
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绝对中性白细胞计数<0.5×109/L)期间不应接种疫苗,以避免诱发急性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
对于放疗、化疗期间曾接种灭活疫苗的恶性肿瘤缓解期患儿,在化疗结束3个月后或抗B淋巴细胞抗体(如利妥昔单抗等)治疗结束6个月后,应检查抗体滴度,对于血清学阴性患儿,建议采用以下疫苗复种方案,且可同时接种(亦可无需事先检测抗体效价即可接种以下大多数疫苗)。
(1)单剂量MMR疫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nactivatedpoliovirusvaccine,IPV)、乙型肝炎疫苗;(2)1剂13价肺炎链球菌结合疫苗(13-valentpneumococcalconjugatevaccine,PCV13)(前提是以往未接种与年龄相适应的剂次);(3)1剂或多剂23价肺炎链球菌多糖疫苗(23-valentpneumococcalpolysaccharidevaccine,PPV23)(在PCV13后接种);(4)1剂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疫苗(前提是年龄<5岁,或年满5岁但无脾);(5)1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疫苗(无脾者可接种ACYW流脑多糖疫苗);(6)4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4-valenthumanpapillomavirusvaccine,4vHPV):前提是年龄>9岁,如果已完成初免,则再接种1剂;如果以往未预防接种,则采取3剂次方案(0、2和6个月);(7)若有条件,应在接种MMR疫苗后6~8周检测麻疹和风疹抗体状态,未实现血清学转化者应再次接种。水痘病毒血清学阴性者应在停止化疗至少6个月后接受2剂次水痘疫苗接种程序。
出血性疾病患儿(如血友病)存在疫苗注射后局部血肿的风险,应在接受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或类似治疗后,尽快安排肌内注射接种疫苗。
出血性疾病患儿或接受抗凝治疗者,亦可考虑皮下接种途径减少出血及血肿(肱三头肌上外侧,23G或25G针头,与皮肤45°进针)。但通过皮下途径接种疫苗,可能导致免疫应答下降,需要接种额外的剂次,因此如果疫苗接种仅有肌内注射模式,仍首选肌内接种(请咨询专家意见)。
其他措施:可采用细针(23G或更小口径);接种后不可揉搓注射部位,应用力按压5~10min;告知疫苗接种者/看护人血肿风险;出现小血肿可采用冰敷和固定[17]。
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史的儿童接种MMR疫苗后,可能出现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18,19],美国预防接种咨询委员会(AdvisoryCommitteeonImmunizationPractices,ACIP)建议对于有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儿,应根据风险和效益的评估结果来酌情决定是否接种此类疫苗[20]。
解剖性无脾或功能性无脾患儿的预防接种
Vaccinationprogramforchildrenwithanatomicalorfunctionalabsenceofspleen
注:Hib:b型流感嗜血杆菌;PCV13:13价肺炎链球菌结合疫苗;PPV23:23价肺炎链球菌多糖疫苗Hib:haemophilusinfluenzaetypeb;PCV13:13-valentpneumococcalconjugatevaccine;PPV23:23-valentpneumococcalpolysaccharidevaccine
疫苗应尽量在脾切除术前14d接种完毕。可同时在不同解剖部位进行多种疫苗接种(但某些疫苗不能同时接种,如PCV13与PPV23)。如术前未接种,可在手术14d后接种,明显脾功能受损患儿亦应按此推迟接种(表5)[24,25]。
接受输血(包括大量输血)者无需重复接种既往接种过的疫苗。
灭活疫苗的使用方式:灭活的抗原通常不受循环抗体的影响,因此灭活疫苗可在输入抗体之前、之后或同时接种。对于某些传染病(如乙型肝炎、狂犬病和破伤风)的暴露后预防,可推荐同时使用抗体(免疫球蛋白)和疫苗。
Recommendedintervalbetweenbloodproducttreatmentandliveattenuatedvaccination[27]
注:RBC:红细胞;IVIG: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TP: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HBIG: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RIG:抗狂犬病毒免疫球蛋白RBC:redbloodcell;IVIG:intravenousimmunoglobulin;ITP:immunethrombocytopenia;HBIG:hepatitisBimmunoglobulin;HRIG:humanrabiesimmunoglobulin
接受小到中等剂量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及其等效药物<2mg/(kg·d)或患儿体质量>10kg,<20mg/d,治疗<1周;或日剂量较低(1mg/kg)及隔日给药方案,治疗<4周],灭活疫苗接种不受影响,也可接种减毒活疫苗[28]。
接受中等或大剂量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或其等效药物≥2mg/(kg·d)或患儿体质量>10kg,≥20mg/d][14]:(1)灭活疫苗:可接种(免疫功能抑制,免疫应答降低,预防接种的效果因人而异)。(2)减毒活疫苗:停用激素治疗>3个月,可接种[28]。
患儿在接受HCT后存在严重的免疫功能损伤[29],对疫苗的保护性免疫反应较差,且在接种病毒活疫苗后可能出现病毒增殖,因此需设计合理的HCT疫苗接种方案[30,31]。异基因HCT接受移植物后可提供给受体免疫保护作用,但这种保护作用短暂且受HCT预处理方案、移植物抗宿主病(graftversushostdisease,GVHD)及移植后免疫抑制剂应用等因素影响。
免疫功能正常的HCT候选者应根据年龄、疫苗接种史和疾病暴露史,按常规接种计划进行疫苗接种[23]。其中,病毒活疫苗接种应在预处理方案开始4周前完成,而灭活疫苗应在预处理方案开始2周前完成(表7)。
造血干细胞移植患儿的预防接种
Vaccinationprogramforchildrenwithhematopoieticcelltransplantation
患儿在HCT后早期存在严重的体液、细胞免疫抑制,之后免疫功能逐渐恢复,产生功能性B淋巴细胞和出现T淋巴细胞反应[30]。若出现CD4细胞计数恢复,则提示患儿免疫系统的恢复[32]。
HCT最初24个月内,受者应完全避免接种病毒活疫苗;无活动性GVHD且未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儿,HCT后24个月需接种部分特定疫苗。预防接种的方法总结,见表7[23]。
重度免疫功能低下患儿禁忌接种活疫苗[33]。
(1)GVHD患儿、移植2年内或仍接受免疫抑制药物的肾移植受体。
(2)接受大剂量激素和/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肾脏病患儿。大剂量激素指每日泼尼松(或等量其他剂型)剂量>2mg/kg或≥20mg/d且连续用药>1周,或每日剂量>1mg/kg且连续用药>4周。
等量其他剂型:5mg泼尼松对应4mg甲泼尼龙、20mg氢化可的松、0.75mg地塞米松。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肾脏患儿可接种灭活疫苗。
减毒活疫苗应在停用环磷酰胺>3个月,停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CNI)(如环孢素A、他克莫司)、来氟米特、吗替麦考酚酯(MMF)>1个月后再接种。
免疫功能抑制,免疫应答降低,预防接种的效果因人而异。
接受生物制剂,如利妥昔单抗治疗的肾脏病患儿建议停药6个月后再接种疫苗[14],因利妥昔单抗治疗6~10个月患儿的体液免疫功能才逐渐恢复。
接受肾移植的患儿应在移植前完成相应的疫苗预防接种。移植后禁止接种减毒活疫苗[35],灭活疫苗可在移植后6个月再接种。肾移植患儿的预防接种建议见表8。
儿童常见肾脏病免疫抑制状态下预防接种推荐
Recommendationsforvaccinationinimmunosuppressedchildrenwithcommonkidneydiseases
注:PCV7:7价肺炎链球菌结合疫苗PCV7:7-valentpneumococcalconjugatevaccine
所有慢性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患儿和肾移植受者均为乙型肝炎易感人群,推荐接种乙型肝炎疫苗[35,36]。
慢性肾衰竭和肾病综合征患儿是肺炎链球菌的易感人群,推荐接种肺炎链球菌疫苗[14]。可通过使用PPV23和PCV13这2种肺炎链球菌疫苗为此类患儿提供更广泛的保护,但由于PPV23不能诱导2岁以下患儿产生足够的免疫反应,不推荐用于2岁以下。对于已完成PCV13计划免疫(共4剂)的2岁以上慢性肾脏病(CKD)患儿,推荐在末次PCV13接种8周后接种1剂PPV23,5年后复种1剂;而对于未接种过PCV13的CKD患儿,若<6岁,推荐完成常规4剂PCV13接种后再接种2剂PPV23,若≥6岁,推荐接种1剂PCV13。
建议6个月以上的患儿接种。8岁以下的儿童和之前没有抗体的个体,需要接种2剂灭活疫苗,2剂之间间隔应≥1个月。既往已接种2剂或以上者,以后每年接种1剂流感疫苗即可[37]。
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对接种儿童的免疫功能是否有异常进行判断和评估。
一般来说,灭活疫苗在免疫功能低下的患儿和免疫功能正常者通常具有相同的安全性。然而,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免疫反应强度和持久性可能会降低[38]。
评估体液免疫的检查包括免疫球蛋白、免疫球蛋白亚群类水平和特异性抗体水平(如破伤风和白喉)。证明细胞免疫状态的实验包括淋巴细胞数(即全血细胞分类计数),描述淋巴细胞亚群的计数和比例(即T淋巴细胞和CD4+T淋巴细胞与CD8+T淋巴细胞比值),以及检测特异性或非特异性刺激后T淋巴细胞增殖或功能的试验(如淋巴细胞增殖试验)[39]。
PID是先天性免疫功能受损的一类异质性疾病,以单基因缺陷为主,迄今发现354多种疾病、344种基因,涉及天然免疫或适应性免疫应答。虽然单一种类的PID多为罕见病,但300多种PID的总和是一个较庞大的群体,总发病率约为1/5000[40]。
由于存在胎传抗体,绝大多数患儿出生时无明显临床症状,且80%无家族史[41]。
对于PID患儿来说,接种减毒活疫苗存在风险,须注意询问病史,建议警惕如下表现[42]:反复细菌感染或深部皮肤/器官脓肿;1次或多次严重感染(如脑膜炎、骨髓炎、脓毒症等);感染呈慢性病程或常规治疗无效;持续鹅口疮或皮肤真菌感染,尤其1岁后复发性鹅口疮;机会感染(肺囊虫病、肺曲霉菌病等);脐带脱落延迟(>30d);减毒活疫苗(特别是BCG)接种后不良反应(如播散性BCG病、水痘疫苗感染、脊髓灰质炎疫苗感染及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导致的腹泻等);持续低淋巴细胞(<2500个/μL)或其他血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缺乏);胸腺缺如;家族中有PID患者或与其类似症状者。
PID患儿接种灭活疫苗基本是安全的(免疫功能抑制,免疫应答降低,预防接种的效果因人而异)。一般情况下禁忌接种活疫苗,但要根据接种疫苗的益处(如可预防严重致死性的感染)和疫苗本身引起的不良反应之间的平衡做出决定[38]。建议根据PID分类标准做疫苗接种决定(表9)。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预防接种建议[38,43]
Recommendationofvaccinationforchildrenwithprimaryimmunedeficiencydisease[38,43]
注:正规接受静脉免疫球蛋白治疗患儿不需接种疫苗,卡介苗除外;体液免疫缺陷(如X连锁无丙种球蛋白血症、普通变异性免疫缺陷病、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病等)接种后保护效果欠佳Childrenreceivingintravenousimmunoglobulindonotneedtobevaccinated,exceptforbacilluscalmette-guerin;humoralimmunedeficiency(suchasX-linkedagammaglobulinemia,commonvariantimmunedeficiencydisease,severecombinedimmunedeficiencydisease,etc.)isnotwellprotectedaftervaccination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
Nationalimmunizationprogramvaccinerecommendationforchildrenbornbymotherinfectedwithhumanimmunodeficiencyvirus
注: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umanimmunodeficiencyvirus
与有免疫力的儿童相比,HIV感染的儿童感染水痘和带状疱疹后出现并发症的风险升高[43,44,45],HIV感染患儿预防接种程序见表1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患儿预防接种程序[47]
Vaccinationproceduresforchildrenwithhumanimmunodeficiencyvirusinfection[47]
CD4+T淋巴细胞计数>200个/μL的HIV感染儿童应考虑接种水痘疫苗,12月龄以上的HIV感染者应接受2剂单组分水痘疫苗,间隔3个月[45,46]。
目前无重度免疫抑制(即≤5岁儿童的CD4+T淋巴细胞百分比≥0.15持续≥6个月,>5岁儿童的CD4+T淋巴细胞百分比≥0.15,且CD4+T淋巴细胞≥200个/μL持续≥6个月),无麻风腮疫苗接种史的所有≥12月龄HIV感染者,建议接种2剂MMR疫苗。
如果没有检测CD4+T淋巴细胞百分比,可根据CD4+T淋巴细胞计数评估是否为重度免疫抑制。以下情况定义为无重度免疫抑制:6~12月龄,CD4+T淋巴细胞计数>750个/μL持续≥6个月;1~5岁,CD4+T淋巴细胞计数≥500个/μL持续≥6个月。
神经系统疾病患儿预防接种建议见表12。
神经系统疾病患儿预防接种建议
Vaccinationrecommendationforchildrenwithnervoussystemdiseases
FS不是预防接种的禁忌证,可以接种疫苗。
预防接种可能会促发FS,但不存在导致或加重癫痫的危险性。由疫苗引发的FS与其他非疫苗发热诱发的FS具有相同的良好预后,两者在日后FS发作频率、发作总次数、FS转归、发生癫痫危险性及智力运动发育的远期预后等诸多方面均无明显差异[14]。
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应该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对受种者接种特定疫苗的获益和风险。如果风险大于获益,则不应接种疫苗,反之则应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均不会加重癫痫、脑性瘫痪或智力低下等神经疾患的病情,也不会对其最终预后造成负面影响,因而不应是常规疫苗接种的禁忌对象。但对诊断尚未确定,或癫痫发作尚未完全控制,或病情呈进行性加剧的患儿,应等待疾病诊断明确,或癫痫发作完全控制0.5年以上,或原发病情稳定后再恢复正常疫苗接种程序。在可能情况下,尽量选用无细胞疫苗[14]。
已经控制的癫痫,或具有癫痫家族史,或病情已经稳定的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患儿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可以接种疫苗。但稳定的神经系统病症(如脑性瘫痪,控制良好的惊厥发作或发育延迟)、惊厥发作家族史不是禁忌证[20]。
需要注意:以前接种百日咳疫苗(无细胞或全细胞百日咳疫苗)后7d内患过脑病者,不应该接受额外剂量的含百日咳疫苗[20]。
急性感染期、神经系统感染进展期不宜接种疫苗;感染治愈后或后遗症期(病情已稳定)可以进行预防接种[20,48]。
对于神经系统损伤、先天性神经系统发育不全及脑血管病、神经系统代谢病及遗传性疾病、孤独症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证[14]。
简单无分流或左向右分流先天性心脏病,血流动力学稳定,不并心力衰竭,可按计划正常接种[14]。
左向右分流先天性心脏病,并显著肺动脉高压、血流动力学障碍及心力衰竭,短期内需行体外循环下心血管手术的患儿,暂缓接种[14]。
发绀型先天性心脏病血流动力学及心功能稳定,行择期手术的患儿,可按计划正常接种;并显著低氧血症、血流动力学障碍及心力衰竭,短期需行体外循环下心血管手术的患儿,暂缓接种。
心脏病患儿预防接种建议
Vaccinationrecommendationforchildrenwithheartdisease
正常新生儿(含母婴同室新生儿):无合并疾病的正常新生儿按照国家规定正常进行预防接种。
高危新生儿(包括母亲罹患疾病而新生儿初筛后正常的):出生观察6~12h无异常后可进行预防接种。
(1)急性感染性疾病:主要指细菌性感染(新生儿肺炎、新生儿败血症、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新生儿细菌性脑膜炎等)。急性感染性疾病住院治疗期间需暂停接种,感染控制病情稳定后,在治愈出院前可正常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和BCG,抗生素治疗对此2种疫苗效应无影响,应尽量保证出院前进行接种。
(2)新生儿黄疸及其他系统疾病:包括神经系统(窒息、颅内出血等)、心血管系统(动脉导管、卵圆孔未闭及其他先天性心脏病)及遗传代谢性疾病。不需治疗者可正常预防接种,需要住院治疗者需暂缓接种。病情稳定后,在治愈出院前进行评估,尽量保证正常出院患儿在出院前进行预防接种。
(1)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早产儿与早产儿母亲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情况及出生体质量有关,母亲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或状况不明,无论出生体质量多少,都必须在出生12h之内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及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然后出生1、2、7个月分别接种3次乙型肝炎疫苗,共计4次(表1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阴性且出生体质量>2kg可在出生0、1、6个月进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而出生体质量<2kg的早产儿在出生1个月或出生体质量>2kg后进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然后在第2个月及7个月分别进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50]。
早产儿预防接种建议
Vaccinationrecommendationsforprematureinfants
(2)BCG接种:由于BCG为减毒活疫苗,早产儿接种BCG与病情、出生后体质量及纠正胎龄有关,只有病情稳定的早产儿,出生体质量>2.5kg和纠正胎龄超过37周之后才能进行BCG的接种[51]。
(3)早产儿其他疫苗接种:建议早产儿住院期间不接种其他疫苗,患儿治愈出院后按照实际年龄进行接种或补种,超早产儿(<28周)/超低出生体质量儿(<1500g)由于其免疫系统不完善,建议出院后由专科医师进行评估后提出预防接种建议。
(4)需要额外加强接种疫苗建议:超早产儿(<28周)/超低出生体质量儿(<1500g),建议在出生2、4、6、12月龄时接种4剂PCV13。并且可以在4~5岁接受1剂PPV23加强免疫,尤其是患有慢性肺病的早产儿[52]。
(5)流感疫苗必须在早产儿≥6月龄开始接种。在接种流感疫苗的第1年,需要至少间隔4周接种2剂次疫苗[53]。
(6)接种方法:早产儿或低体质量儿应于大腿前外侧行肌内注射。针的长度应参照早产儿肌肉量来确定,多数用于小于常规足月儿的针型,2.22~2.54cm。
孕妇可接种灭活疫苗从而对自己及新生儿进行预防,但禁止孕妇接种活病毒减毒疫苗和活细菌疫苗。推荐孕妇接种疫苗如下。
孕妇接种百白破疫苗后,新生儿在出生2个月内都能得到保护,2个月时可以接种百日咳疫苗。推荐孕妇在怀孕27~36周期间接种百白破疫苗,从而给新生儿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
孕妇有家庭成员感染了甲型肝炎病毒,或去甲型肝炎流行地区旅行,以及生活环境差或饮水不卫生都应该接种甲型肝炎疫苗,应接种2剂,间隔6个月,可以对新生儿进行保护。
孕妇如果有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危险因素,且尚未获得对乙型肝炎病毒的免疫力,需要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危险因素包括:在过去6个月内有超过1名性伴侣,近期因性传播疾病接受了治疗,正在接受透析,近期或目前吸毒,以及性伴侣有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如要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应在6个月内接种3剂。
孕妇如果有糖尿病等特定的健康问题,需要接种肺炎链球菌疫苗。
孕妇如果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特定的健康问题,需要接种脑膜炎球菌疫苗(MCV3、MCV4)。
(陈运彬马廉俞钢吴婕翎胡华芸王艳丽文飞球林晓源梁东坡郑贵浪蒋小云裴瑜馨崔其亮陈业增执笔)
陈运彬和马廉对本文有同等贡献
执笔专家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陈运彬、吴婕翎、胡华芸、王艳丽);深圳市儿童医院(文飞球、马廉);广东省人民医院(林晓源、梁东坡、郑贵浪);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蒋小云、裴瑜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俞钢、崔其亮);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陈业增)
特别顾问:杨永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参与本共识审定专家:刁连东(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何剑峰、孙立梅、梁文佳、赵占杰、林永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绍丽(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