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是指对以多属性体系结构描述的对象系统地做出全局性、整体性的评价,即对评价对象的全体,根据所给的条件,采取一定的方法给每个评价对象赋予一个评价值,再据此择优或排序。可见,综合评价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复杂过程,既要求评价方法具有客观性、合理性、公平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又要求评价过程具有可再现性,以促进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构成综合评价的基本要素有评价对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专家及其偏好结构、评价原则、评价模型方法。最重要的基本要素如下:首先,由于影响电网公司经营风险的因素众多,要科学的进行风险系统的评价,必须分析各风险因素的构成以及它们彼此间的关联,同时还要分析风险因素的组合情况、电网公司所处的环境。指标体系的建立是整个多属性综合评价的关键,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是对评价对象进行较准确的排序或分类的基础和前提。所以在电网公司经营风险综合评价过程中,如何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风险指标体系就成为首要问题。其次,评价方法的选择将决定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因此评价方法的选择也是综合评价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问题。
三、建立电网公司经营风险指标体系
为实现对电网公司经营风险的有效监管,亟需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风险评价体系,及时监视市场参与者的竞标行为和市场的竞争性状况,为电网公司监管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电网的经营风险是指在电力购售过程中,由于经营者经营管理不善、电价涨跌变动或电能供需变化、电力市场所处大环境的经济波动等种种因素造成的经营盈亏方面的风险。一般包括发电商的市场力风险、购电风险、用户欠费风险和负荷预测不确定性风险和大用户直供风险。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因此,电网公司经营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电商市场力发电市场中市场力的存在,使得某些发电商通过控制市场出清价格而获得超额利润。这样在目前单一购买者模式下,增加了电网运营企业的购电成本,损害了购电方利益,有悖于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电费回收风险分析电费是电力企业经营最终成果,电费资金的回收与管理直接关系到整个电力行业经营链的有效运作。如何加强电费资金及时有效的回收,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将产生重大影响。
(五)购电风险分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输电与供电相分离将成为下一步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最终电力市场将形成完善的两级市场,即发电市场与电力零售市场。在完善的电力市场条件下,供电企业将成为一个独立的环节,它同时担负着电量的购买与销售双重活动,由于电力不能储存的特点,供电企业将面临着电量购买与销售差别的风险。因此,合理有效地评估供电企业的购电风险有助于供电企业作出科学的经营决策。在电力市场为单一购买者模式的情况下,由于销售电价固定及发电商上网电价波动而产生电网经营企业的购电风险。电网公司的购电风险主要有:电价波动风险,购电量的市场分配风险,购电商风险偏好。依据灵活性原则,综合评价决策指标体系的结构应具有可修改性和可扩展性,电网公司根据不同阶段以及实际情况的要求,可对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进行修改、添加和删除,将评价指标进一步具体化。综上所述电网公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图略)
四、综合评价方法的选择
国内外对于经济评价及风险分析的方法的研究较为深入,目前成熟的评价方法大概有三十几种,每种评价方法都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在逻辑性和统计方法上,我们都没有理由对所有的指标采用单一的评价方法。相反,对于不同方面的指标体系可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在理论上和方法上都是可行的。通过不同的方法的组合,可以到达取长补短的效果。每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缺点,他们的适用场合也并不相同。通过将具有相同性质的综合评价方法组合在一起,就能使各种方法的缺点得到弥补,同时兼具有各种方法的优点。通过不同方法的组合,可以利用更多的信息,一种方法只是反应事物的一个侧面,提高该事物的一部分信息,要反应事物的全貌必须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研究,这样得到的信息就更能体现事物的本质和全貌。总的来说,在选择电网公司经营风险综合评价体系的评价方法时,不论是对哪些指标进行评价方法的选择,都要注意以下问题:
(二)要充分考虑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特点根据各具体模块与具体的指标体系的不同选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要以最适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三)要易于评价指标基础数据的选择和确定评价方法的选择根本上是能保证评价指标基础数据的全面与准确,才能保证定量化,否则,无论评价方法如何先进,也难以真实地揭示项目的真实情况。
[关键词]KMV模型上市公司信用风险评估
一、KMV模型的理论基础及计算方法
KMV模型评价公司信用风险的基本思路是:以违约距离(DD)表示公司资产市场价值期望值(V)距离违约点(DP)的远近,距离越远,公司发生违约的可能性越小,反之越大。违约距离(DD)以资产市场价值标准差的倍数表示。违约点(DPT)通常处于流动负债与总负债面值之间的某一点。对EDF的度量分三步进行:首先估计公司资产价值和公司资产波动率:其次计算违约距离DD(Distance-to-Default),它是用指标形式表示的违约风险值,最后使用对违约距离进行t-检验,得出相应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实况。
根据默顿和Black-Scholes的期权概念,公司股票价值可表示为:(1)
其中
其中E为企业股权市场价值,V为企业资产市场价值,D为企业债务面值,r为无风险收益率,T为债务偿还期限,N(d)为标准累积正态分布函数,σv为企业资产价值波动率,σE为企业股权市场价值波动率。
公司资产价值V和资产价值波动率σv是隐含变量,显然不能从期权定价模型的一个方程中求解出两个未知变量,这就还需要利用可以观察到的公司股权市场价值的波动率σE与不可观察到公司资产价值波动率σv之间的存在的关系来联立求解。由公司股票收益标准差σE和公司资产收益标准差σv之间的关系式:
(2)
ηE,V为股票价值对公司资产的弹性,dE/dV为期权Delta值,即对等式两边求导,然后在求期望得到下式:
(3)
通过求解1.1和1.3的联立方程组,就可得到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价值波动率。
(4)
在KMV模型中,DD被定义为企业资产未来市场价值的均值距违约点之间的距离,它以资产市场价值偏离违约点(DPT)的标准差的个数来表示。或换言之,要达到违约点资产价值须下降的百分比对于标准差的倍数称为违约距离。在实际应用中,KMV模型的DD计算公式为:
(5)
例如:某A借款企业资产价值E(V)为500万,公司资产价值波动率σV为5%违约点(或违约执行价格)为450万元。那么企业距违约点的距离是:
DD=(500-450)/(500×5%)=2标准差
其经济含义是该借款企业只有当资产价值在一年内减少2个标准差的水平(即10万元),才会出现违约。
二、KMV模型评估上市公司信用风险的实证分析
上市公司的违约距离DD采用公式(5)进行计算。利用(5)式得到2007年样本公司的违约距离结果如下:
表1所选上市公司07年违约距离计算结果
对上市公司整体信用风险识别能力的t检验,对非ST公司和ST公司的违约距离的均值进行t检验,得到结果如下:
表2违约距离(DD)均值差异检验
上述检验中自由度V=22,α=0.05,对应的t值为1.717,统计量的值落在拒绝域中,所以否定原假设,说明2005年~2007年期间,非ST公司和ST公司的违约距离差异在α=0.05显著性水平下是统计显著的,即非ST公司的违约距离在整体上是大于ST公司的,也就是说ST公司的违约概率要比非ST公司大,这也符合证券市场的现实情况。另外,还可以得出:公司的资产价值受公司的股票市值影响较大,而公司资产价值的波动性略低于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因此,KMV模型在对上市公司信用风险的整体度量方面是比较适合的。
三、结语
随着经济发展,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会不断的创新和改进,信用风险评估理论和技术也会随之完善。但是,不管什么样的风险管理体制和技术都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的经济社会实际,建立或创建适用于我国特色的信用风险管理和评估理论,只有适用的工具和机制才能带来效益。我国信用风险管理和评估模型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学习国外的先进模型,掌握其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加以吸收和借鉴,并运用到我国信用风险管理和评估的实际,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以及上市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必然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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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ndreasCharitou,LenosTrigeorgis.“Option-BasedPrediction”.UniversityofCyprusWorkingPaper.SocialScienceResearchNetworkElectronicPaperCollection.2000
[3]肖霞:基于KMV模型的我国上市公司信用风险实证研究[J],金融经济,2008年第2期
[4]潘莉:KMV模型在我国上市公司信用风险评价的应用研究[D]
论文关键词:道德风险,过程激励理论,剩余索取权
一、理论
“委托人”和“人”一词最早由罗斯(Ross)1973年提出。一般意义上,委托的主要内容是委托人雇佣人并赋予其决策权。在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中,普遍存在着委托关系。委托人与人签订或明或暗的契约,委托人授予人某些决策权并代表其从事经济活动。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由于“隐蔽信息”和“不可观行为”的存在,契约是不完全的,必须依赖于人的“道德自律”规避产生损失的风险。但这是一种风险,由于委托人与人的利益往往不趋同,人的某些私人信息不被委托人所知,或者委托人不能完全了解人的行为动机,而且委托人和人的效用函数不相同,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可能做出不利于委托人的行为,这种不作为行为产生的风险被称作“道德风险”。
在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态下,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就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关系,作为企业资本所有者的股东是委托人,管理层作为经营者是委托人雇佣的人。管理层往往在事实上掌握了企业大部分的控制权,相比股东而言具有信息优势,同时管理层的管理行为也是一种难以监督的“不可观”行为,所有者无法像经营者本人一样了解经营者所采取的行动。如果以经营者是“经济人”为假设前提,那么管理层将有动机和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逃避股东的监督,实现其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种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偷懒行为,即经营者所付出的努力小于其获得的报酬;二是机会主义,即经营者付出的努力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这两种行为的典型表现就是操纵企业经营利润和管理腐败行为。偷懒和机会主义两种行为即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得企业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变得十分必要。
二、激励理论
现代激励理论是以人性理论和需要理论为基础的,人性理论解决的是激励逻辑,需要理论解决的是激励方式和途径。西方目前较为流行的激励理论主要有三种:一是内容型激励理论,该理论从激励行为动机的因数这个角度来研究激励问题,该理论认为人的积极性和受激励的程度主要取决于需要的满足程度,以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为代表;二是过程激励理论,该理论从连接需要和行为结果的中间心理过程这个角度来研究激励问题,试图搞清楚员工面对奖励时如何决定其付出努力的程度,它涉及员工如何对奖酬进行评估、如何选择自己的行为、如何决定行为的方向等。以弗洛姆的期望理论、亚当斯和洛克的目标设计理论等为代表;三是行为矫正型激励理论,该理论从行为结果出发来研究行为是否受到激励,认为受到激励的行为倾向于反复表现,该理论主要是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和心理学理论中的挫折理论等。
激励过程理论体系较之于激励内容理论体系从系统性和动态性的角度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从根本上来说仍以对人的心理特征和以此为基础的行为特征为出发点。而人的心理需求难以加以观察、评估和衡量,属于内涉变量;同时心理特征必然因人、因时、因事而异,并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各种激励方法实施的可重复性差,由此而难以把握;再次随着人们对于激励条件的适应性,任何激励因素都会变成保健因素,致使管理组织激励资源的稀缺性和激励因素(如奖金、工资)的刚性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使得管理激励难以持久。因此,激励往往被认为是属于管理艺术和领导艺术的范畴,是一种令人敬而远之、望而生畏的工作。
三、人力资本产权论
中国年青的经济学家(周其仁、杨瑞龙、方竹兰等)从产权的角度研究人力资本。他们通过研究企业理论发现:产权在企业理论研究中的运用还不够彻底,存在一个重要的缺憾,这就是缺乏对人力资本产权的承认和规定。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理革命”之后至知识经济的兴起,对经理的作用给与了越来越高的重视。詹森和墨菲(1990)的研究表明CEO最大的激励来自于他们公司股票的所有权,在美国500家大公司的80%给予了经理股权激励,即给予经理一定的剩余索取权。但是,这种经理的剩余索取权的取得不是基于人力资本的产权收益,而是作为一种激励手段赋予的。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经理在企业生产率提高中的作用显得日益重要,经理作为特殊专用性的人力资本的拥有者与物质资本相比更具稀缺性目前,经理事实上已拥有部分剩余索取权,现在己到了在理论上确立人力资本产权地位的时候了。
四、结论
研究高管持股与公司业绩关系的理论基础以理论为主,激励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较少使用。委托理论是从股东的角度研究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委托理论主要是给所有者激励和监督经营者提供了理论基础。激励理论以人性理论和需要理论为基础,认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要平衡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对于高管人员的激励机制,会受到一系列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进行恰到好处的激励决定着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资源的合理导向和分配。而人力资本理论则不同,它从人自身的角度出发,指出人的才能本身也是能产生投资收益的资本,尤其是人力资本产权论,更是为经营者获得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或者说是股权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法权地位。对于经营者的股权与公司业绩之间关系的研究,可以从理论出发,并同时参考其他两种理论的思想。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型活动风险评估主体模式保安服务
大型活动风险评估,是指评估主体利用风险评估方法,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识别,并提出防范对策以确保活动安全的一项工作。可以说,风险评估是对大型活动查补安全漏洞、布控安保资源、协调指挥力度的依据,是保证大型活动安全的一道重要关卡,对保证大型活动的安全至关重要。
1我国现行大型活动风险评估方式
目前,我国现行大型活动风险评估的工作方式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公安主导下的极少数社会力量参与型。它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
(1)公安主导。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由公安机关来完成是我国现阶段的一个基本国情,为了保证安保过程中警力的合理部署,确保活动安全,公安机关往往会在活动之前对活动的整体安全水平进行评估,以确定警力投入的数量和部署的位置。
这种公安机关为评估主体的方式存在很多弊端:一方面,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是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审批机关,活动主办方需聘请第三方对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因此,如果公安机关对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就是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这种方式不仅让公安机关忙于应付,也影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我国公安民警很少有全面了解风险评估理论知识和评估方法,由民警对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很有可能就会出现照搬模板的现象,使该项工作失去了科学性和真正的意义。
(2)少数社会力量参与。由于我国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日益增多,大型活动风险评估市场也慢慢吸引着社会力量的参与。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少数一线城市已陆续出现了专业从事大型活动风险评估的机构,这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也已渐渐退出了大型活动的风险评估,而改由专业评估公司来完成。
虽说我国已出现了专业从事大型活动风险评估的机构,然而,这点星星之火还远未形成燎原之势。以北京为例,每年在北京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近2000余场次,且每年都会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而北京专业从事大型活动风险评估的公司却不足10家,这种大型活动的发展速度与风险评估的需求之间严重不相匹配。
这种现状的存在,使得我国大型活动风险评估领域发展极为不规范,在评估主体选择上更是显得混乱,造成了我国现行大型活动风险评估的实践难以适应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要求。
2国外大型活动风险评估主体操作模式
由于国外很早以前就将风险评估引入了大型活动领域,因此,国外大型活动风险评估模式较为成熟,在主体选择上走的是社会化路子。对于官方举办的大型活动,风险评估和活动安保工作一般由警方来完成,而对于民间举办的大型活动,风险评估和活动安保工作则主要由社会力量来完成。
3“保安服务”模式的提出
针对我国大型活动风险评估主体选择现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现阶段状况的大型活动风险评估主体模式:“保安服务”模式。
3.1“保安服务”模式
所谓“保安服务”模式,就是将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全权委托给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在策划和组织开展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之前,必须对活动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因此,在此种模式中,对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成为整个活动安保服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通过对两者的比较分析可知,“保安服务”模式侧重于活动的安保,注重的是活动的过程,而“保险”模式则更加侧重于事故发生后的赔付。因此,相比与“保险”模式,“保安服务”模式更适合在我国现阶段的状况下推广应用,除了我国保险业自身目前发展尚不健全的因素外,保安服务业在近几年的蓬勃发展也注定了“保安服务”模式更适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
3.2“保安服务”模式推行的可行性分析
(1)有依据。201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保安服务是指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由此可见,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保卫等基本内容已经成为保安服务公司的常规服务内容,当前环境下推行“保安服务”模式有法可依。
(2)有力量。近年来,我国保安服务业得到了充分地发展。首先,表现为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全国经公安机关批准组建和管理的保安服务公司2258家,人数已达103万人,在公安机关监管之下的物业公司的保安、商场的保安和其他一些地方或企业自建的保安大约有300万人。其次,表现为业务范围日渐拓宽。保安服务业发展至今,已从提供一般性的人力防范发展为人防、技防、犬防、押运、保安咨询、劳务输出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的保安服务网络,形成了多种形式的保安服务并存的保安服务业务体系。保安服务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和业务的日益拓展,为保安服务业涉足大型活动风险评估领域提供了可能。
(3)有意义。推行“保安服务”模式,将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全权委托给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可以让公安机关从繁琐的活动安保中抽身出来,在~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警力不足的难题。同时,一旦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将由保安服务公司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因此,保安服务公司必然会将事前的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做到全面与细致,这就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对大型活动风险评估的质量,为大型活动的安全提供了更为科学合理的依据。
4“保安服务”需解决的核心问题
目前,在我国推行“保安服务”模式需解决两个核心问题,第一是专业从事风险评估的机构与保安服务公司间的关系问题;第二是保安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划分问题。
4.1专业活动风险评估机构与保安服务公司间的关系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虽然规定了保安服务业务包含安全风险评估,但是该项业务只能算是保安服务业务里的一个分支,现有保安服务公司许多还没有开展此项业务,一些甚至还未具备开展此项业务的条件。所以,目前在我国承担大型活动风险评估业务的主力还只能是专业从事活动风险评估的机构。由于目前我国专业从事风险评估的机构和保安服务公司分属于不同行业,因此,在我国大型活动风险评估领域实行“保安服务”模式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正在尝试的做法是将专业从事活动风险评估的机构划归至中国保安协会的名下,即认为专业从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机构的业务范围也属于保安服务业的业务范畴,对外统一称两者为保安服务公司,从而理顺两者的关系。这样做既能做到让专业风险评估企业物尽其用,又解决了专业安保服务公司风险评估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4.2保安服务公司业务范围划分
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有高低之分,而大型活动的规模也有大小之别,类型多种多样。为了保证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质量,对于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大型活动,应当配备与之相匹配的保安服务公司来提供服务。为此,对保安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合理的划分显得尤为必要。在划分保安服务公司业务范围时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第一,确定服务对象的优先级。
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对象可以简单划分为大型活动和其他服务领域两类。由于大型活动的特殊性,可认为其相对于专业保安服务公司的其他服务领域的重要程度要更高;而同为大型活动,也会因为参与人数和资金投入的多少而使得活动的重要程度各有不同,参与人数和资金投入多的大型活动的重要程度显然要更高。所以,划分服务对象优先级时可以按照如下思路:参与人数和资金投入多的大型活动>参与人数和资金投入少的大型活动>保安服务公司的其他服务领域,如图1所示。
第二,划分保安服务公司资质等级。
与此对应,可以将保安服务公司在资质和业务等级上做出划分,例如:能够为大型活动提供风险评估和安保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资质定为甲级,而将只能为其他领域提供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资质定为乙级。在这两级中,又可根据保安服务公司的自身实力,分别定出一二三等。在业务范围划分上实行“向下兼容”的方式,即资质等级高的保安服务公司能承揽资质等级低保安服务公司的业务。相反,资质等级低的保安服务公司则不能承揽资质等级高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业务。同时,为了保证保安服务公司业务等级划分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应当适当引入升降级的机制,如图2所示。
5结论
本文在全面分析总结国内外大型活动风险评估主体操作方式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现阶段发展状况的大型活动风险评估主体操作模式:“保安服务”模式。通过研究,笔者得出以下结论:
【关键词】风险控制投资公司对策
一、小型投资公司的风险控制
风险投资行业概述。风险投资产生于美国,由于新兴的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较大,但又很难通过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的支持。风险投资公司利用其经营方式、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创新,在风险控制和风险评估的灵活性方面,能够满足很多新兴企业对于资金和资源的需求。投资公司的价值创造能力的主要体现在对投资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对风险的评估和管理能力,也就是说,在投资前对准确的判断和甄选出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和项目,然后在投资后对这些企业或项目提供诸如资金、管理、资源整合等各种支持活动,使得其能够快速稳健的发展,从而为企业带来高额的投资回报。
小型投资公司的界定。由于投资公司的商业模式特点决定了,不能单纯的以注册资金的多少来界定大小。目前投资行业在我国仍属于新型行业,缺乏相应行业规范和法规,因此对于小型投资公司的界定有待进一步研究。
根据2011年6月18日,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对于小型企业的界定:“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且100人以下的企业为小型企业”。本文参考了以上的规定,以及国内几家大型招聘网站中对于同类型公司的界定条件,对于本文所讨论的小型投资公司的特征进行了简要描述:公司员工人数20人以下;注册资本在500至2000万元;总资产投资规模2亿元以下。
风险控制机制对于小型投资公司的重要性。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减少或消除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小风险事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从诞生的那一天起,风险投资行业就是一个高风险和高回报并存的行业。大型的风险公司由于其所掌控的资产实力和人员规模,使得其对于风险控制的管理更加专业和严格,以及在对于风险出现后的对于已投资产的减值损失,具有更强抵抗力。可以说,风险控制贯穿了风险投资公司经营行为的全部过程,是风险投资公司的与生俱来的基因。而对于小型投资公司的项目管理来说,风险控制机制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保证获得项目投资收益;由于小型投资公司的可使用资金相对有限,无论是投资前的风险评估,还是投资后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机制都是保证投资人资金安全性,以及保证能够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的最重要因素。
二、小型投资公司面对的风险种类
由于小型投资公司的人员和资金规模的限制,在同一时期内的在投项目的数量相对较少,所以多数投资一般采用项目制管理的经营模式。那么对于这种经营管理模式来说,主要存在以下五类风险:
市场风险。被投资公司处于的市场发生环境发生变化,比如新技术出现、新的替代品、市场生命周期改变、消费者需求或偏好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测的变化等原因,都会导致市场风险的发生。由于项目公司的经济效益直接影响着投资公司的利润水平,所以投资公司不仅要应对已投资的项目所处的市场风险,同时也要兼顾自身所处的市场风险。
自身风险。小型投资公司还要经常面对自身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能力风险和管理风险两个方面:
(1)由于投资公司内部负责风险控制的人员自身存在的知识、经验、技能等方面的不足或局限性,而带来的对项目风险预判不足,或对风险发生的预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等,而产生的风险。
(2)投资行业在我国尚属新兴产业,小型投资公司在组织结构、运作模式、投资方式和手段等方面的不成熟性,更增加了其管理风险。
三、小型投资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
限制投资行业的选择范围。制定投资策略时,要避免“全而不精”,要适当地限制可进行投资的行业,便于集中力量对行业政策、行业特点进行研究和深入了解,以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提高投资成功率。在选择投资行业的范围时,可以选择比较熟悉的行业,或已经投资成功案例的行业,或是未来有增长潜力的行业。另外,要注意处于该行业所属的生命周期,尽量选择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行业,对处于幼稚期的行业要慎重选择,而不要选择衰退期的行业。
限定投资方式及投资比例。要选择比自身强大的合作伙伴,采用联合投资或跟投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这样做即可以分散风险,也可以整合合作伙伴的资源,提高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可使用多种投资方式进行,比如进行股权投资时,可以配以同等金额的债权,以降低项目公司破产清算时的减值风险。要限定投资比例,一般来讲,投资于单个项目的金额不宜超过投资公司资产总额的15%。
多种形式进行项目监管。在项目投资后,要采用多种方式确保投资后的有效监管,以降低项目的运营风险:在被投资公司董事会中确保至少一个董事会席位;派往被投资公司的董事须定期向公司报告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及项目进展情况,遇有偏离投资计划和变现计划以及出现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报告;可以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被投资企业定期进行审计,如有可能向被投资企业派驻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