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包豪斯的设计教育体系中对艺术风格与个性化表现的克制,以及“艺术工程师”的培养目标定位和对优质设计的探究,对于近年来中国设计教育中越来越多的“中国风格”研究的现象,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当我们无视优质设计的重要性,执念于“民族风格”设计,“民族风格”设计与优质设计就会产生矛盾。关键词:包豪斯、优质设计、民族风格、舍本逐末
引言
讨论包豪斯对中国现代艺术设计教育的意义,或者说讨论包豪斯主义的中国化,是一个较为困难的话题。一是因为包豪斯本身是个包含了不同思想观念和方法的矛盾体,不同学者对包豪斯的理解和评价会不同,甚至有学者执可以理由充分地否定包豪斯主义传承、发展以及中国化的必要性。二,包豪斯设计教育是一个发展的系统,着眼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现代设计语境中,包豪斯设计教育不仅意指1919年至1933年在德国魏玛、德绍和柏林的包豪斯,也包含旨在传承和发展包豪斯的乌尔姆造型学院,以及受包豪斯影响的设计师和教育家对包豪斯设计教育理念、方法的实践和演绎,并共同汇聚成了我们今天所谓的广义的包豪斯设计教育体系。三,是因为中国设计教育发展的特殊历史阶段与包豪斯设计教育之间是否能找到契合点是个疑问,尤其是在倡导中国风格的设计创新教育发展中如何学习借鉴包豪斯,更是问题重重。
难以讨论的问题,并不是不可讨论。以下就自己对包豪斯的教学方法和培养目标定位以及中国设计教育中关于中国风格问题的点滴思考与方家讨论,以期在沟通理性的框架内让异见也能发挥作用。
1、包豪斯的教学方法和培养目标定位
1.1关于个性化问题在设计教育中,对于为大众生活服务的设计专业学生来说,普通大众生活消费必需的设计要求都是类似的,这些设计更多地需要发挥理智而非激情,更不应凸显个人印记,设计是一项联接艺术创新与科学发明、生活智慧的纽带,不是艺术家个性表现和情绪表达领域,设计的价值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无我的服务精神。包豪斯的设计教育类似于一个创新实验室,在这里,师生共同探究适于批量生产的、具备典型特征的设计原型,并且进行着仔细的、不断的改进。包豪斯的意图,正是希望从这个实验室里培养出适应未来时代的新型的、前所未有的协作者、生产者、创造者。
1.2关于风格问题包豪斯的教学大纲明确否定之前所有的艺术风格,甚至反对风格本身,即包豪斯是反对刻意的固定模式的风格化。
当然,正是这种无风格的“风格”,成就了真正的包豪斯风格。自1922年包豪斯理性主义时期开始,试图把解决设计问题的方法规范化的努力,在客观上促成了一种新的风格特征的产生,成为大众识别包豪斯设计的一种标志,即包豪斯风格。尤其是通过包豪斯举办的各种展览和部分包豪斯师生来到美国,包豪斯风格在美国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并借助美国雄厚的经济实力的推动,以及部分包豪斯师生在美国的设计实践和设计教育活动,使得包豪斯风格最终演化、放大为20世纪现代主义设计中的“国际主义风格”(InternationalStyle)。
2、中国设计教育中的民族风格
这种现象俨然昭示了中国现代设计教育的一个重要转向,即从系统学习西方典型化的现代设计转向个性化的中国风格设计。而且从以上这些论文中对于为什么要民族风的设计,我们基本上可以总结归纳出三点共性:传承传统文化、市场营销的需要、创新设计的需要。
2.2为什么要优质设计?在自己看来,这种转向或许仅仅是个假象。一是因为对民族风格设计的探究可以说从中国近代最早接触西方现代设计之初就已经开始,并非新现象;二是因为这些研究大都将“民族风格设计”想当然地当做文化传承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或是作为市场营销的一种商业策略,充其量是对设计的衍生意义的追寻,而非对时代的设计本质及其价值的探究。
客观来说,民族风格设计与优质设计二者之间本无冲突,因为创造了优质设计的设计师总会归属于某种民族,带有特定民族审美趣味和文化习俗的优质设计也是现实存在的。但是,如果执念于民族风格设计,无视优质设计,那么他们之间就会有矛盾。
当我们面对普通民众追求幸福生活的过程中对产品品质、功能效率、艺术价值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时,我们就不能无视狭隘的民族风格设计或伪装出来的“民族风格”设计与优质设计之间的矛盾。对于设计的定义有很多,但在所有的定义里,我们很难找到旨在“传承传统文化”或为了“民族风格”的定义。“民族风格”设计的目的或理由都偏离了设计的本质,即实事求是的“无我”原则和为真实世界设计的诚实原则。设计文化的发展历史,正是一部对偏狭、虚妄、谬误不断揭露、批判的历史,是实事求是不断探寻为真实世界设计的创新实践历史,即对“优质设计”的探索历程。
2.3什么是优质设计?
包豪斯继承了德意志制造联盟的“规范”(Norm)与“典型”(Type)理念,形成了初步的关于优质设计的评判标准,即反对任何形式的装饰,能够适应标准化的批量化生产,并经由迪特·拉姆斯演化为评价现代意义上的优质设计的十项标准,包括创新、实用、谦虚、诚实、对环境的关怀、对消费者的尊敬、耐久等等。迪特·拉姆斯长期与造物文化肤浅的个性化表现和不道德、不耐久的粗糙设计和矫揉的装饰作斗争,并对优质设计的标准予以界定。
类似的例子还有日本。索尼公司(SONY)也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拟订了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八大原则,包括良好的功能、美观大方、独创性、坚固、耐用等等。与索尼类似,日本的松下电器公司(PANASONIC)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优质、廉价的产品;丰田汽车公司(TOYOTA)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将设计定义为“协调人的需求和机械设备之间的关系”;夏普公司(SHARP)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设计原则是“方便使用第一”;理光公司(RICOH)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设计口号是“人情味的技术”,等等。
我们在研究日本设计时,更多看到的是日本“民族风格”,但是面对那些塑造了日本设计强国地位的系列企业及其设计标准或宗旨,我们或许会发现日本设计的另一面,即:日本现代设计的发展历程正是对优质设计不懈追求的历程,而且这一过程离不开包豪斯的影响。
总之,正是这些设计原则或优质设计的标准,以及对设计师错误做法的批评,定义或更新着设计的本质。虽然这些设计原则和标准都制定于上个世纪,但正是因为如此才成就了今天这些国家设计强国的地位。
3、结论
包豪斯设计教育是一个发展的系统,其对艺术风格与个性化表现的克制,以及艺术工程师的培养目标和对优质设计的探究,正如格罗皮乌斯在1956年的回忆录中所说,包豪斯的目标是“实现卓越的标准,而不是创造短暂的新奇”。包豪斯的这种追求,对于近年来中国设计教育中越来越多的“中国风格”研究热的现象,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民族风格的设计研究,成为当代中国设计理论界和教育界的一个热点问题,俨然昭示了中国现代设计教育的一个重要转向,但这种转向或许正在使设计偏离其应有的价值。
原文刊载于《家具与室内装饰》2019年第10期第6至8页,部分内容有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