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3)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3、大病补偿:
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不能报销医疗费的情况:
3、残疾辅助器具,整容矫形、镶牙、配镜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非病情需要不经批准或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核磁共振等超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自费检查项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