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发生意外伤害如何报销?
1、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发生意外伤害报销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1、需要资料是:新农合证,入院证,出院证,诊断证明,病历,住院花费总清单,身份证等。报销比例看的大小。
2、一般按以下标准进行申报:(仅供参考)
(1)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100元以上—1000元补助40%;1000元以上—3000元补助50%;3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
(2)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0元以上—2000元补助3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4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0%。
(3)在县外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8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800元以上—2000元补助2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3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40%。
(4)个人年内累计补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1、对于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可报住院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封顶为1万元。对下列有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1因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发生的有他方责任的伤害;
2、在工厂、工地等做工期间,因机器、机械、工具等造成的伤害以及不慎跌落、摔伤;
3、为他人或他方务工、建筑等作业期间造成的伤害;
4、因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伤、自残、吸毒等原因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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