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次“交通事故”就可以获得车险理赔,这样的“来钱”速度让不少人都动了“碰瓷”车辆来进行骗保的歪念头。但这却让保险公司十分头痛。
“单起事故赔偿金额是不高,
但是十几甚至几十次累计加起来数额可不小!”
“每次碰撞的部位都差不多,
明知是骗保,但没有证据......”
龙湾区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诈骗案时,发现林某某等人为了谋取不当利益,多次驾驶车辆故意碰撞前方正在变道或者转弯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并隐瞒自己故意碰撞的事实,从而导致对方被认定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并通过车险理赔的途径,骗取保险公司给付的赔偿金,并在获得赔偿后,选择不维修或者简单维修后再次与他人发生碰撞,反复获得赔偿获利。经查,林某某等人2年内利用上述手段与不同车辆发生轻微碰撞30余次,诈骗金额4万余元。后林某某等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依法审判。
“‘碰瓷’车辆进行骗保的行为其实长期存在,但却存在发现难、定罪难的问题!”承办检察官介绍。
“‘碰瓷型’车险诈骗的乱象,不仅影响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还会侵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我们深入剖析个案、类案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充分利用大数据在汇集、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优势,推动问题的解决。”承办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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