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该保险公司突然收到王女士父母的起诉状,要求赔付理赔保险金中的50%。在收到诉状后,保险公司对诉讼原因进行分析,经了解客户家属之间存在矛盾,互不配合导致无法提供完整的理赔申请资料,最终使案件无法顺利理赔。
【案例分析】
该案件本应正常申请理赔,但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提供完整的理赔申请资料,导致案件被迫走上诉讼道路。
在日常理赔实操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材料不全,属于比较常见的现象。比如没有入院记录,缺少医保的结算单,少了发票,费用清单、发票、处方等没有医院的红/蓝章,病历本缺页不完整,公司的HR把医院的发票都拿走去报销医保了、医生的诊断报告写得不够明确、发票和检查报告弄丢了、快递小哥把寄送的材料搞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风险提示】
其次,及时与保险公司确认理赔方式。要明确是线下人工理赔还是直接通过线上自助理赔。对于小额理赔案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线上递交材料,智能审核,相对更简单快捷。
再次,向保险公司索要最新且完整的理赔资料包。不同公司、不同险种的理赔资料会不一样,包括但不限于理赔申请书、理赔流程文件、理赔材料清单、理赔注意事项和其他要提前签署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