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1.损失补偿
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4)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8)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契约责任保障:以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为基础。
2.承保责任单一:仅承保雇员从事职业有关工作时的人身伤亡,不负责任何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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