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称“高原反应或其引发疾病属预知免赔”,市民看法不一
本报讯记者王洪军报道:铁路进藏和暑假刺激了西藏游迅速升温,但游西藏可饱览风光的同时,却也面临高原反应的挑战。记者昨天走访市内保险公司发现,目前高原反应仍面临无险可保的尴尬。
意外险不保高原反应
记者咨询市各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出游西藏买保险,一般只有旅游意外险。
比如中国人寿的旅行意外保险卡,保险期2至15天,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15万元,意外医疗为1.5万元;太平洋保险的旅游安全人身意外险,保险期20天、保费20元,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身故全残和意外医疗费用。
“高原反应属预知免赔”
问及是否有保障高原反应的险种时,市内保险公司业务员普遍表示,目前既无专门的险种,也无附加的可保高原反应的险种。
“高原反应一般属于免责之列。”平安人寿佛山分公司保险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比如原来有脑血栓,由高原反应引致病发,也不在保障范畴之内。“高原反应是可以预知的,并非意外。”
太平人寿佛山分公司企划部蒋经理认为,旅游意外险的“意外”,是指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高原反应产生的原因是缺氧。他同时称,由高原反应诱发的其他疾病或死亡,也在旅游意外险的免赔范畴之内。
对此,一些报名西藏游的受访市民明显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我们买旅游意外险的初衷就是规避高原反应可能引发疾病。”市民张先生认为,高原反应本属于“意外”。
或将开发高原反应险
有专家预测,在2005年游客突破百万的基数上,若以每年30%增长率计算,2010年去西藏的游客有望达到528.24万人。针对目前险种难以覆盖高原反应风险,包括太平人寿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随进藏游客增多,市场越来越大,将考虑开发迎合市场需求的高原反应险。
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出生满180天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旅行的中国公民及外国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下落不明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最长为一年,保险公司应按意外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责任免除不付)的一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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