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不对板严重“缩水”网购买到“小人国”商品网购要数量还要重量质量含量
抽纸1包40抽
迷你火龙果一口一个
瘦身蚊香小了几圈
洗衣凝珠单个克重少2-4克
若万物皆可迷你
只怕会因『小』失大
只要99元就能带回家
抽纸1包120张
味道绝对包你满意
量大优惠,错过后悔
买三送二
挂起来绝对大气
如果没了良心
发展怎能良性?
>>足『量』少两
以为网购量大实惠
结果只是数量达标
收到的货往往重量、净含量不足
尺寸缩水、体型迷你
与展示商品差距大
>>讨个『说法』
且不能夸大填写
如出现货不对板等情况
消费者可举报索赔
>>呵护消费
政策、法规要跟上
提高违法成本
产品销售者虚假宣传
平台也应担责
降低消费者举证维权难度
为网络消费护航
网售商品货不对板严重『缩水』
买卖在仁义不在?!
口口声声说着『消费者是上帝』
搁这儿坑『上帝』呢?!
网店购物、直播带货优惠天天像过节
是过节还是渡劫?!
在网店购物、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货不对板的情况——商家卖力地宣传某件商品,反复强调优惠力度大,如买一送二、100元10件等,而买到货后却发现,数量对得上,但商品尺寸、重量都“缩水”了,让消费者闹心不已。
>>题解
购,可拆为“贝”与“勾”,贝为钱,勾为征调。《说文解字》中解释为“以财有所求也。”
“购”字之下的钱物交换,本应是双方认定的条件下所行光明磊落之举。
别为了“贝”(钱),明面上打着福利旗号,背后却做着名不副实的小人“勾”当!
>>小编说两句
如今,网店在售、直播带货风行。电商平台火爆的同时,也存在平台监管不到位、准入门槛低的现象,这也使得人人皆可线上做老板。
未经过严格审核的大量电商从业者,泥沙俱下,素养高下不同。难免会有人企图依靠虚假宣传坑蒙他人而盈利,做的是“一锤子买卖”,坑的是不知情的消费者。
只谈数量不谈重量到货发现少得可怜
“这么多人买,总不能有什么问题吧。”吴先生就这样毫不犹豫下了单,收到货后却气不打一处来:宣传图中全透明包装被换成绿色包装,“体型”严重“缩水”,“这5袋加在一起估计也没有网店展示的半袋重,商家展示的是‘成人版’,而发的货是‘婴儿版’。”吴先生仔细观察发现,这款夏威夷果还是“三无产品”,包装上没有张贴任何商品信息,品牌、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一概没有,只标注净含量100克。吴先生去该网店商品页面查看,也没有找到商品详情。更可气的是,他后来去其他网店查询,500克差不多规格的夏威夷果只要25元左右。
8月初,按照吴先生指引,记者联系了上述网店的客服,对话框中仅弹出“当前人工座席繁忙,你的咨询已进入排队状态,请稍等”这样的自动回复,之后再没有任何回复。
迟迟没等到回复,记者联系了平台客服,在告知订单号后,平台客服称,这个问题需要买家联系商家协商,如果商家不处理再联系平台客服。
联系商家依然没回复后,记者又联系了平台客服,客服告诉记者已催促商家尽快解决,并赠送了一张50元优惠券(部分商品可用)。
截至记者发稿时,商家也没有回复记者。
8月18日,记者再次打开购物链接查看时,弹窗提醒:该小程序近期被大量用户投诉,可能涉嫌交易纠纷,请注意甄别信息真伪。但仍可点击访问并跳转到该商品页面,且仍能正常下单。
只谈数量不谈规格商品尺寸缩小一截
不仅在购买食品上存在不标净含量的陷阱,其他商品也会有类似的销售套路。
河北廊坊的李先生遇到类似问题却难以解决。在一次逛直播间时,40多岁的李先生看到一箱30包的抽纸只需要29.9元还包邮,觉得划算就果断拍下两箱。收到货后吃了一惊:“我活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小的抽纸!”他特意测量了一下,一般抽纸大多是12.5厘米×17.5厘米,而他此次收到的抽纸是12厘米×8厘米,“还没有我手掌大,真是‘活久见’”。
据李先生回忆,当时主播全程在描述纸巾的吸水性多好、不易破损等,对于规格只字未提,也没有单张拿出来展示给大家看。后来他去订单详情中查看,发现也没有提到规格,只提到一箱30包。“我找卖家要求退货退款,可卖家拒绝。找到平台客服,客服一直说会尽快处理,但始终没有下文。经过我长期投诉,卖家同意退货退款,但要我联系物流自付运费,我不同意,又不欢而散。”李先生说。
为了几十包抽纸,李先生实在没精力去“折腾”了,最后“只能算了”。采访的最后,他苦笑道:“只是网购点抽纸,带来的网购创伤至今还没平复。”据法治日报
>>答疑解惑
商家在售卖商品时
可以不标注清楚净含量或规格吗?
销售平台应加强对商家主体资质和经营范围的监管,加强对营销内容的审核,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遇到商品‘缩水’问题
怎么投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遇到商品‘缩水’问题,消费者可投诉至当地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制裁失信违约侵权行为。”
刘俊海还提到,网购模式容易导致一些消费者的冲动与不理性,有必要对互联网直播营销市场予以规范。销售者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货不对板的商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利主张网购平台与产品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网购平台还应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降低消费者举证难度,协助消费者维权。“需要完善法律,提高违法成本,降低违法收益,确保违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收益。还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收益。”刘俊海直言。综合
>>可以借鉴
网购商品质量“缩水”
法院判“退一赔三”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的覃小姐在2021年双11大促期间认真地货比三家,又仔细浏览了各家商品详情页面中的各项参数后,付3400元网购了一套胡桃木实木家具。到货后感觉家居重量不对劲,称重发现该套家具实际重量为108.3kg,比卖家在商品页面宣传的300kg轻了不少。双方协商未果后,覃小姐将开设家具网店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商家退还自己货款3400元,并支付给自己三倍货款赔偿金共计10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商家经营的某购物平台店铺中购买涉案产品,双方建立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原告提供的实物称量照片可以看出,其收到的家具与被告在商品详情中标注的重量存在较大差距,被告也认可这一事实。可以认定被告在对涉案家具进行宣传时未如实描述真实情况,导致消费者出于对商品介绍详情信任而购买涉案家具。武鸣区法院依法判决商家退还覃小姐货款3400元,覃小姐在收到款项后十日内将案涉家具退还商家(由此产生的物流运输费用由商家承担);商家赔偿覃小姐10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据南国早报
买买买之前先看看
愿您购途愉快
1.部分商家将商品“先涨价再打折”“虚构原价”进行促销,该行为能否认定为价格欺诈?
针对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等促销乱象,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予以明确,促销降价需要明确促销的一个基准价,即原市场价。原价,是以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或者是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3.购买盲盒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的商品以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进行退货。但因盲盒属性特殊,如果盲盒已经被打开,而且里面的商品并非消费者心仪的款式,消费者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如果盲盒内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是与销售者宣传不符,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主张包括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的。
4.二手交易平台买到假货是否可以请求3倍惩罚性赔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是经营者。二手交易平台,是用于交易者处置闲置物品,但平台性质并非是判断卖家是否构成经营者的根本因素。因此,在二手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出现问题时,只有卖家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经营者,才承担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