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的曹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搜索到某服饰专卖店,经查看该店公布的商品参数信息后,下单购买价值299元、充绒量为100g(含)至150g(不含)的羽绒服一件。但曹先生收到服装后,发现标的服装充绒量仅85g,与平台发布参数不符。曹某认为某服饰专卖店存在虚假宣传、欺诈,经协商未果,遂将其诉至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某服饰专卖店退一赔三共计1196元。法院判决支持了曹某的诉求。
该案是一堂生动的消费维权法治课,明确了网购“货不对板”的侵权属性和负面法律后果,划清了法律红线,给商家敲响了警钟,也对消费者维权具有示范教育意义。
所谓“货不对板”,是指商家销售的商品的类别、型号、材质、质量、数量、性能等实际参数信息或真实参数信息与其宣传、承诺的信息或标注的信息明显不符。在网购过程中,由于消费者无法对商品进行现场验视,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促成交易或提高销量,向消费者进行虚假夸大夸好宣传,甚至作出根本无法实现的承诺,消费者常常遭遇“货不对板”的问题。
在案例中,某服饰专卖店在电商平台公布的羽绒服参数信息中有“充绒量为100g(含)至150g”等内容,但消费者收到的服装标签标注为充绒量为85g,商家宣传信息与商品的实际信息差距较大,商家网售的商品“货不对板”,构成消费欺诈行为。法院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对商家的行为进行欺诈定性,并判决商家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符合事实,符合法理和情理。
这一案例传递的警示信息是:由虚假宣传或承诺信息导致的“货不对板”等问题的性质和后果很严重,一旦消费者较真维权,商家就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商家应该好好算算以“货不对板”等方式进行欺诈销售的法律账,恪守全面、真实、准确宣传的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规范营销行为,摒弃虚假营销、注水营销的侥幸心理、投机心理。消费者则应在网购过程中查验商家的资质信息,与商家确认有关商品的参数信息,并留存商家的宣传、承诺信息或双方的沟通记录,如发现收到的商品“货不对板”,则应维护自身权益,让侵权商家承担责任,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