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国际贸易术语着手,以商务实践中的案例为切入点,对国际贸易中出现的贸易术语进行深入贴切的分析,阐明正确使用贸易术语对商务英语学习的重要意义。旨在使学生认识到准确术语的重要性,提高商务英语的运用能力。
[关键词]术语商务英语准确重要性
一、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间交往日益频繁,商务活动日新月异,商务英语专业人才成为人才市场众多商家的抢手货。商务英语成为商务活动中的日益重要的工具。商务英语教学的任务是不仅使学生了解一定的专业术语及国际惯例,更重要的是怎样准确应用这些术语。因此,在商务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准确应用英语进行交流,达到商务沟通的目的具有重要意义。仅仅掌握大量的专业词汇是远远不够的,专业术语往往是商务英语学习的障碍,但却在商务交往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贸易术语
术语是应用语言的一个分支,它是某种学科的专门用语。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价格构成,明确双方有关费用,风险、责任的划分,并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的权利和义务的专门术语。
三、正确使用贸易术语对商务英语学习的重要意义
在当今商务活动中,有关交易双方责任权力义务的划分是一个十分重要和敏感的问题。准确运用贸易术语对交易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贸易术语有一个统一的解释与规定,被世界各国所认可。对于交易双方来说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降低成本并有效解决争端,由此,在商务英语学习中,准确理解和使用专业术语具有以下方面的作用:提高信息清晰度减少含糊不清的信息;简化内容的创建及本土化过程;增强语言产品质量;行业间的沟通更为简练与准确;降低翻译成本;良好的沟通可提高客户满意度及忠诚度。
四、案例分析
在商务英语学习过程中,专业术语成为学生学习的一大障碍,很多学生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并具备一定的商务英语词汇,但论到专业术语却是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大多数学生仅仅能记住术语的名称,对于术语含义却是混淆不清。在使用中出现词义混乱、自相矛盾、术语过度分散及术语的时效性不清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无疑增加了学生正确应用各种贸易术语的难度,影响商务沟通的效果。在国际商务中,必须正确理解贸易术语,否则势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请看下
面的案例。
A厂于2000年年四月取得进口经营权,同年六月与印尼B商以CIF价签定一笔出口空调合同,支付方式为即期L/C。签约时B商提出CIF价为到货合同就由买方在到货后检验,在其认为合格后付款。听了这番话后,A厂认为有道理,没有提出异议。并且他们认为其产品质量一直比较稳定。所以双方在合同上签署了买方收货并检验合格后付款的条款。A厂收到L/C后按时按质按量发运货物并向中行交单议付,一周后不见开证行付款,开证行复电说:L/C规定由买方验货后付款,因买方未来检验,所以不能付款。
A厂立即与B商联系,对方答复称经权威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不合格要求退货。双方经多次洽商,又拖了一个多月,以A厂对所为不合格的部分商品做五折处理告终。A厂最终遭受了迟收货款三个月利息及部分货物打折的损失共记12万美元。
综观该案可知损失完全由于A厂对于CIF术语性质没有准确的理解所致。(CIF术语买卖双方责任权利不再赘述)由于缺乏对专业术语的准确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案例不胜枚举。在很多情况下,交易双方都没有违约,但对术语的理解有误而造成严重后果。我们除了对因术语应用不当而遭受的损失表示惋惜外,对术语准确性在商务英语中的重要性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全球通用的贸易术语划分为4组共13项。但在实际外贸工作中接触和使用最多的仅是其中的3项:FOB条款,CFR条款和CIF条款。这里面,CFR和CIF的主要区别只是在报价中是否含有为买方购买的海运保险。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最容易混淆的是FOB条款和CFR条款,虽然FOB术语和CFR都是装运港交货,但FOB术语后面应标明装运港,而CFR术语后面则应标明目的港。由于学生未注意区分,往往在出口报价的实际操作训练中,会出现FOBLAGOS(拉各斯:尼日利亚港口)这样的错误,而正确的应是CFRLAGOS。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国家贸易术语价格核算
一、国家贸易术语产生及其变化发展的主要历程
1.1统一的规范性的国际贸易术语的产生
1940年,美国商会以及进口协会等所构成的联合委员会对于在1919年所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进行了系统的修订,从而使得买卖双方的责任能够更加的清晰和具有操作性。该协议于1941年进行实施,统称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这项协议受到了广大国家的认可与推广,从而延续至今,尤其在同美国的贸易过程中,许多贸易商会均采用这项惯例中的一些条例当做交易的具体条件。
1.2国际贸易术语发展的新趋势
国际商会于2010年9月27日,推出了贸易术语新版本,这一变化全面的展现了当前国际贸易术语其不断发展的新趋势与新特点,主要表现为国际贸易术语以及其分类发生了新的变化,《INCOTERMS2010》通常将国际贸易术语依据其开头的字母,主要划分为E、F、C以及D组,一共可以分为13种,与此同时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依据大小来进行排列。《INCOTERMS2010》里的贸易术语可以从13种降低到11种,同时创造了DAT以及DAP这两个新术语,从而代替了DAF、DES、DEQ、DDU。通过这种方式,将之前的四组术语逐渐减少为两组,一组能够有效的使用在所有的运输方式里,另外一种则主要适用在水路的运输过程中,通过简化国际贸易术语,能够将分类更加清晰与科学。
二、在国际贸易实务背景下商品出口的价格核算
结合各种文献可以得知,当前国内学者以及业界对于整个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报价进行了详细的探究与分析。通常认为,出口的业务里主要牵涉了买卖、运输以及保险、国际结算与海关等各个环节,而在每一个环节里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综合所有费用高达10余项,因此要将各种费用有效的归入出口的总成本之中,以此而得出了计算的公式:
出口报价=[(总成本+各项费用之和)/(1―各项费率―预期利润率)]÷计价货币汇率
2.2找出本币同外币之间的具体折算
对于外贸从业者而言,这是其进行出口报价的有效“基点”,也就是“出口盈亏点”,在此基点的基础上,应该结合该公司或者国家的具体盈利目标,从而快速的计算出商品的具体出口价格,再结合“折算率”进行价格核算。具体而言,其基本出发点可以用以下公式进行表达:
出口商品销售收入=商品的购入总成本(含税)
三、结束语
参考文献:
[1]程德钧.国际贸易惯例新发展――l99O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4(04):59―60.
[2]逯宇铎,侯铁珊,苏振东.国际贸易惯例的最新发展及其应用.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6):76-77.
[3]刘兵权.对《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思考.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06.9(2):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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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刘艳.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应用.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19(01):85―86.
1、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因为,在CIF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
3、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最近以来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事情。
4、选择贸易术语时还应与支付方式结合考虑。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FR术语。因为这两种术语下,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
【关键词】《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变化;适用性
一、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产生背景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通则自1936年首次制定后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形势,先后历经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多次修订和补充。现行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基础上根据近10年国际贸易领域出现的新变化,进行的第七次修订,内容更加清晰简洁,操作性和指导性也进一步加强,更符合当前国际贸易实务的需要。《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于2010年9月27日公布,2011年1月1日在全球正式实施。
二、《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贸易发展的需要,新的贸易术语不断应运而生,不符实际的则逐渐被淘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了变化:
1.术语分类:由原来的E、F、C、D四组术语分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两种类型的术语,以应对近年来出现的多式联运运输方式产生的责任划分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醒术语使用者,不要将仅适合水运方式的术语用于其他运输方式。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FAS、FOB、CFR和CIF。
2、术语的数量:由《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13种贸易术语变为11种,删除了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前三个用新增的DAP(DeliveredAtPlace)取代,DEQ则由DAT(DeliveredatTerminal)替代,这里的Terminal指运输终端,即指定目的地的任何地点,不论该地点是否有遮盖,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3.取消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FOB、CFR、CIF术语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的概念,不再规定风险转移的临界点,改为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位置的一切有关费用和风险,而买方只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以后的一切风险。
4.从国际贸易扩大到国内贸易即贸易术语适用于国内贸易这是一项重大突破,虽适用于欧美国家及地区间贸易,但对于我国来说,使用贸易术语规范合同单价和价格,明确买卖双方责任风险费用划分,尤其是交货认定,减少合同及履约争议同样有着重大意义,从间接意义来看,也可起到代表货权凭证的运输单据作为结算单据,推广国内银行信用证使用的作用。
5.新增了连环贸易INCOTERMS2010在FASFOBCFRCIFCPTCIP等几种术语的指导性说明中,首次提及StringSales,这是因为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至少含一个及以上的中间商)中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转让,又于连环贸易中货物由第一个卖方运输,作为中间环节的卖方就无须装运货物,而是由获得所装运的货物的单据而履行义务,因此,新版对此连环贸易模式下的卖方的交付做了细分,也弥补了以前版本中的问题上的不足。
三、INCOTRMS2010的适用性问题
2、INCOTERMS2010也适用于国内和区域内贸易INCOTERMS主要适用于跨境(关境)贸易,次修订试图往国内(区域内)贸易渗透。一方面,很多交易者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普遍运用于纯粹的内贸合同,在美国,人们更愿意选择《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而不是《统一商法典》的装运和交货条款运用于国内贸易。另一方面,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如欧洲单一市场而言,国与国之间的边界手续已不那么重要了,新版本首次正式明确这些术语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1]肖飞: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读《考试周刊》2012年第65期第153页
[2]王蓉:浅析《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时代经贸》2012年5月第21页
关键词:高职;国际贸易术语;创新教学
一、前言
二、高职国际贸易术语课堂创新教学对策
(一)创设教学情境,顺利导入新课
从本质上来讲,贸易术语教材内容繁杂,知识点较为抽象,学生自主学习和理解起来难度较大,有许多学生反映学习该课程知识仿若听天书,在课堂中无法身临其境,学习效果不佳。面对这种情况,当前环境下教师在高职国际贸易术语课堂教学中可依据教学内容,创设适当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便顺利导入新课,提高教学效率。例如,在高职国际贸易术语课程“FOB(船上交货价)”的实践教学中,教师在课堂开始时不直接向学生讲解教材知识,而是先依据课堂内容为其创设以下模拟情景,以导入新课,如:小王是上海某出口公司的新业务员,一天他收到一份来自于美国纽约的询盘传真,但他一看就傻眼了,因为传真中的价格为“USD110PerM/T,FOB天津(即:每公吨110美元,FOB天津)”,他十分不理解“FOB天津”是什么意思,为何要放在价格中。通过创设该课堂情境,可使学生快速进入角色,跟随“小王”的思路身临其境,产生相同的疑问,从而激发其好奇心与求知欲望,同时教师也可以此为课堂切入口,顺利导入新课(即:贸易术语),之后可向学生详细介绍贸易术语的概念,以加强其对本节课教学内容的认识与了解,用于实践教学中效果良好。
(二)借助多媒体辅助教学,增强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
(三)开展画图辅助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1]乔伟丽.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中贸易术语教学的创新实践[J].商场现代化,2012(06):143-144.
[2]杨琼.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方法创新研究[J].教育界:高等教育研究,.2014(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