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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江西
调研方案
为使样本具有全国城镇代表性,本次调查运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首先,根据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人口规模和总样本数量分配各省市的样本量,确定第一阶段调研地区及其样本规模;其次,根据人口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确定各个年龄段、不同性别的样本规模;同时,根据不同省份、年龄段、性别,运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从各省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进行随机抽样调查;
此外,由于本次调查专门了解了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以来的成效,在抽样时对于36个试点地区的样本做了最低数量限制。最终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2019份。
问卷结构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表1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分布
1.1养老金融素养
1.1.1基础金融知识水平待提高,尤其是对通货膨胀的认识亟待加强
总体来看,调查对象对利率、投资风险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但对通货膨胀的了解还有待加强。综合考虑这四项基础金融知识题目(单利、复利、通货膨胀、投资风险)计算情况,其正确率平均值为61.11%,换算为百分制为61.11分,与近几次调查相比,均处于及格线左右水平。
1.1.2基础金融知识存在人群差异,年龄、受教育程度、城乡是重要影响因素
调查对象的基础金融知识水平呈现出明显的年龄差异。随着年龄的增加,调查对象的基础金融知识回答正确率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尤其是在通货膨胀计算的正确率方面差异最为明显,不同年龄组对通货膨胀计算的正确率分别为62.83%、60.29%、51.86%、40.78%、37.54%。基础金融知识是诸多老年人参与养老金融市场的短板,也是相应的风险点。
受教育程度差异——基础金融知识随受教育程度提高而提高
调查对象的基础金融知识水平也在不同受教育程度的人群中也反映出显著差异。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调查对象基础金融知识回答正确率总体上呈现出逐步提高的趋势。
城乡差异——城市居民基础金融知识显著优于农村居民
基础金融知识水平的分布在城镇和农村也呈现差异。对城市居民而言,基础金融知识的正确率为61.11%,而2022年中国农村养老金融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居民基础金融知识的正确率则仅为57.06%。
1.1.3自评养老金融知识乐观,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养老金融知识高估现象
养老金融知识反映了居民对于养老金融活动的了解程度,也是居民参与养老金融市场活动的基础。居民需要具备一定的养老金融知识,才能做好自身的养老财富储备和规划,通过自身特征匹配不同风险水平的养老金融产品,从而获得理想的投资收益,实现养老财富的保值增值。
为更好地了解公众对养老金融知识的自我认知情况,本次调查设计了调查对象对自己养老金融知识自评得分的题目:您觉得您养老金融知识掌握如何0分为完全不了解养老金融知识,100分为非常了解养老金融知识,打分在0到100之间表示养老金融知识递增。
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调查对象的养老金融知识自评的平均分是65.77分,与前两年相比,基本处于65-70分区间前后。
前文中的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基础金融知识的客观得分为61.11分。这一数值低于调查对象养老金融知识的主观自评得分,而实际上由于养老金融涉及的周期长、需要考虑的因素更多,需要的金融知识应该更专业,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表明调查对象主观上存在对自己的金融知识的高估,并且这一现象在过去几年的调查中均存在。
1.2金融投资过程中上当受骗情况
1.2.1金融投资上当受骗比重显著下降,但占比仍旧不低,需要进一步加强防范
守护金融安全是个人在养老财富储备中重要的一环。随着科技快速进步,金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虽然政府已推出各项措施打击金融犯罪,但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进行金融诈骗等活动。本次调查持续对居民在金融投资中的上当受骗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居民的金融安全意识,更有针对性地推进反诈工作。
调查结果显示,14.14%的调查对象在金融投资中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与2017年(30.30%)、2020年(21.47%)、2021年(15.60%)、2022年(11.45%)的养老金融调查结果相比,受骗人数比重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且降幅显著。这反映出近年来居民的金融安全意识在不断提升,也得益于国家在反诈领域推出的强有力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超过10%的上当受骗的比重仍旧不低,还需要进一步做好金融反诈工作,提高居民的反诈意识。
1.2.2金融投资中上当受骗存在人群差异,年龄、受教育程度是重要影响因素
年龄差异——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上当受骗的风险最大,50-59岁群体次之,当前中老年人群反诈骗和防范意识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上当受骗的风险最大,达到23.87%,50-59岁的群体上当受骗的比重也较大,表明当前中老年人群反诈骗和防范意识不足,仍然遭受较高的诈骗风险,需要针对中老年群体加大反诈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受教育程度差异——受教育水平越低的群体上当受骗的风险更大
1.2.3大多数人对于万元以上支出较为谨慎,但是对于万元内的骗局仍然警惕性不足
在有上当受骗经历的调查对象中,受骗金额在1千元以下的占9.77%,1千-3千元的占11.36%,3千-5千元的占24.54%,5千-1万元的占25.31%,1万元以上的占29.02%。总体来看,超七成调查对象的受骗金额在1万元以内,说明大多数人对于万元以上支出较为谨慎,但是对于万元内的骗局仍然警惕性不足。
1.3养老金融风险偏好与投资意愿
1.3.2养老金融投资目标存在群体差异,不同受教育程度、收入群体分异较大
受教育程度差异——受教育程度越低的群体养老金融投资目标更保守
从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养老理财或投资的长期目标差异情况来看,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调查对象持保守投资目标的可能性整体上呈现出下降趋势,对于更高保值增值的相对稳健或基金投资目标的可能性整体上呈现出增加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受教育程度高的群体具备更高水平的养老金融知识,同时经济水平较好,抗风险能力较强,从而能够更深度地参与到养老金融市场中,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群体往往由于养老金融知识不足或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因此更倾向于设定更为保守的投资目标。
收入差异———收入越低的群体养老金融投资目标更保守
不同收入群体对养老理财或投资的长期目标选择存在明显差异,数据显示,10000元以下收入组对养老理财或投资的长期目标的选择相似,超过一半比例的人认为应当确保本金安全第一,投资目标偏好明显较为保守;而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调查对象对长期目标的认知则有较大不同,接近40%的人希望能追上通货膨胀,16%-20%左右的人希望投资收益能够超越通货膨胀,超过40%的群体选择确保本金安全第一的保守投资目标。整体来说,低收入群体的长期目标更加保守,高收入群体倾向于追求投资收益并承担一定投资风险。
1.3.3调查对象在养老理财或投资中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亏损的比重较前几年年呈现出进一步下降的趋势,风险承受能力和意愿有所提高
公众对养老理财或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认知是其依据自身的年龄、收入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判断,公众的风险承受能力往往决定着其投资目标的确定,从而影响其对养老金融市场产品的选择。
调查数据显示,28.01%的调查对象认为在养老理财或投资中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亏损,52.80%的调查对象可以阶段性承受10%以内的亏损,16.95%的调查对象可以阶段性承受10%-30%的亏损,2.25%的调查对象可以阶段性承受30%以上的亏损。总的来看,调查对象在养老理财或投资中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亏损的比重较前三年的调查数据呈现出进一步下降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调查对象的风险承受能力有所提高,对于风险和收益的依存关系有了更新的认识,这可能也与其金融知识的提高有一定的关系。
1.3.4养老金融风险承受能力存在群体差异,不同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群体分异较大年龄差异——随着年龄的增加,调查对象养老理财或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呈现下降趋势
从不同年龄段群体养老理财或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差异来看,随着年龄的增加,调查对象养老理财或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呈现下降趋势,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养老理财或投资风险能力最低,更多人开始不愿接受任何投资亏损。
受教育程度差异———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调查对象养老理财或投资的风险承受能力呈现出显著增加的趋势
从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养老理财或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差异来看,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调查对象养老理财或投资的风险承受能力呈现出显著增加的趋势,尤其是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群体其风险承受能力显著高于高中/中专以下学历的群体。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受教育程度高的群体收入也相对较高,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良好的受教育水平对其金融市场的认知有正面的作用,受教育程度越高的群体能够更好地认识到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能够接受相应的风险去博取金融市场上较好的投资收益。
收入差异——随着收入的增加,调查对象的风险承受能力呈现出显著增加的趋势
从不同收入群体养老理财或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差异来看,随着收入的增加,调查对象的风险承受能力呈现出显著增加的趋势。
1.4.2传统养老观念发生转变,自我养老成为最可靠的养老预期方式
在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的背景下,大多数调查对象都认为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具备基础,需要通过自我储备和政府支持等多种社会化的方式实现相应的养老保障。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和对政府的福利依赖现象正在逐步弱化,人们更愿意选择通过养老投资的方式解决未来的养老难题。
1.5小结
1.5.1不同人群的基础金融知识差异大,金融投资受骗情况整体减少
1.5.2养老金融投资理念转变,保守投资观念仍占主流
近几年调查结果显示,养老金融的投资目标整体上在向保值增值转变,更多的人将追上或超过通货膨胀作为养老金融投资目标。同时,调查对象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升,其中不到三成的调查对象认为在养老理财或投资中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亏损,低于2020年的43.8%、2021年的35.59%、2022年的29.14%,同时为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而愿意阶段性承受一定风险的人数占比有所增加。总体来看,居民的养老理财或投资的长期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可能受到一定的外部环境影响,但居民对于个人的长期投资理念和风险承受能力仍然相对保守。
1.5.3养老生活品质需求多样,养老观念依赖转变明显
2.1调查对象养老金融参与的实际情况
2.1.1超过半数养老投资/理财主要偏好是银行存款,其次是商业养老保险、银行理财等其他形式,风险相对较高的产品参与度不高,同时部分群体尚未进行其他任何养老财富储备
除了参与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外,调查对象还通过金融市场上不同的渠道进行了养老财富储备。具体来看,调查对象养老投资/理财偏好最大的依然是银行存款,占比达到71.20%,其次是商业养老保险(32.65%)、银行理财(25.23%)、房产(17.09%)、基金(14.90%)、企业/职业年金(14.57%)。此外,也有一些调查对象通过购买股票、信托产品、国债等进行养老财富储备,但仍有5.96%的调查对象尚未进行任何养老财富储备。
进一步了解部分群体尚未进行其他任何养老财富储备的原因,有34.92%的群体认为自己比较年轻,尚未进行养老财富储备规划,进一步了解该群体的年龄特征,53.63%的群体为18-29岁,20.67%的群体为30-39岁,确实属于相对年轻的群体;此外,产品了解有限、专业金融知识不足、风险担忧、收入限制等也是重要的原因。
2.1.2养老财富储备的规模整体较为有限,超七成(71.63%)调查对象储备金额在50万以内,仅28.37%的储备金额超过50万元。
从养老财富储备量来看,约七成(71.63%)调查对象的储备金额在50万元以下,其中有14.02%的调查对象养老财富储备在10万元以下,将近三成(28.38%)的调查对象的储备金额超过了50万元。
2.2养老金融市场未来参与意愿
2.2.1国民已经具备一定的养老储备意识,超六成调查对象认为应该在40岁以前就开始进行养老财富储备
2.2.2近六成调查对象认为整个养老期间财富储备规模在100万以内即可满足养老需求,约四成调查对象认为养老财富储备需达到100万以上
超过八成(80.62%)的调查对象认为整个养老期间的财富储备规模在200万以内即可满足养老需求,同时,有进六成(57.06%)的调查对象认为整个养老期间所需的财富规模在100万以内,21.96%的调查对象认为30-50万的财富储备即可满足养老需求,还有6.88%的调查对象认为30万以内的财富储备即可满足养老需求;只有不到两成(19.38%)的调查对象认为养老财富储备需要达到200万以上。
2.2.3养老财富储备现实与预期规模存在较大差距,多数调查对象已储备养老资产尚未满足预期
调查对象对于整个养老期间的养老资产储备预期的平均值为1248952元,而目前调查对象已经储备的养老资产的平均值为456052元,目前的储备量还远不及预期。
从调查对象已储备养老资产满足预期的情况来看,不到两成(19.39%)的调查对象已储备的养老资产已经满足预期,大多数调查对象已储备的养老资产则尚未达到预期。当然,这其中很多调查对象仍处于正在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过程之中,未达预期也是情理之中。同时,这也反映了未来中国养老金融市场前景广阔。
19.39%80.61%未达到预期养老财富储备已达到预期养老财富储备
2.2.4调查对象养老财富储备金额占收入比例意愿的均值为25.30%,未来我国养老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国民愿意将多少比例的收入用于养老理财,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其对于养老金融活动的参与意愿和参与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显示当前我国养老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调查数据显示,近七成(66.25%)调查对象愿意将30%以内的收入用于养老财富储备;从调查对象养老财富储备金额占比意愿的具体数值来看,调查对象养老财富储备金额占收入比例意愿的均值为25.30%,表明未来我国养老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从不同年龄调查对象养老财富储备(占收入比重)意愿来看,随着年龄的增加,调查对象愿意用于养老理财的金额占收入的比重总体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一定程度上可能是由于随着年龄的增加,大家的养老储备意识逐步增强。
从不同受教育程度调查对象养老财富储备(占收入比重)意愿来看,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调查对象愿意用于养老理财的金额占收入的比重总体高于高中及以下群体。这可能是由于更高的受教育程度对于养老金融知识的理解更为深入,更愿意花更多的资金夯实养老财富储备。
从不同收入调查对象养老财富储备(占收入比重)意愿来看,随着收入的增加,调查对象愿意用于养老理财的金额占收入的比重总体呈现出增加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由于收入是养老财富储备的基础,高收入群体有更大的经济实力开展额外的养老财富储备,同时,高收入者往往对未来的养老生活预期也更高,因此需要更多的财富储备以应对未来的养老需求。
2.2.5调查对象期望通过多元渠道为未来进行养老财富储备,但仍以银行存款、现金储备等传统产品为主,与前几次调查趋势一致
国民对养老金融产品类型的期待,一方面反映了其对不同金融产品的偏好,另一方面也能够体现国民投资理财习惯。调查数据显示,调查对象期望通过多元渠道为未来进行养老财富储备,但仍以银行存款(68.12%)、现金储备(37.96%)为主,其次是商业保险(30.73%)、银行理财(21.14%)、房产(19.91%)、基金(17.83%)、股票(14.04%)。此外,也有一些调查对象希望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债券等进行养老财富储备。
2.2.6养老金融产品特征偏好排在首位的养老金融产品偏好特征为安全稳健,这与调查对象相对保守的养老金融投资目标与风险偏好基本一致
2.3养老金融投资咨询费用的支付意愿
由于养老金融投资咨询属于商业行为,为保证其运作的有效性,收取一定的投资咨询费用是提高咨询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调查数据显示,超过八成(85.91%)的调查对象愿意为养老金融投资咨询支付相应的费用。在支付费用的方式上53.47%的调查对象倾向于按照资金规模支付固定比例的费用,25.93%的调查对象倾向于根据投资收益情况支付浮动费用,6.50%的调查对象倾向于不论管理规模大小支付固定费用,表明未来养老金融投资咨询业务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4养老院养老参与意愿
2.4.1养老院养老方式接受度整体较高,社会化的养老方式已经获得相对肯定的认知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无法满足老人护理、医疗等更为专业和复杂的需求,社会化的养老方式如养老院养老等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并且成为我国养老行业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次调查新增了“您未来是否愿意在养老院养老”的问题,用以调查国民对养老院(养老机构)养老的态度和期望。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有43.06%的调查对象表示未来愿意在养老院养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居民对于养老院等社会化的养老方式已经有了相对肯定的认知。当然,愿意在养老院养老并不代表着会选择在养老院养老,最终决定养老院养老选择可能还包括养老院的质量、费用等诸多因素。
2.4.2养老院养老费用支付意愿不强,较低的费用支付与较高的服务需求之间存在矛盾
近六成(57.22%)的调查对象愿意支付的养老院费用在每月3000元以内,其中1.78%的调查对象仅愿意支付每月1000元以内的费用,18.82%的调查对象愿意支付每月1001-2000元的费用,36.62%的调查对象愿意支付每月2001-3000元的费用;另有四成以上的调查对象愿意支付每月3000元以上的养老院费用。总体来看,调查对象的养老院养老费用支付意愿不强,较低的费用支付与较高的服务需求之间可能会存在矛盾,进而可能会降低机构养老的实际需求。
2.5小结
2.5.1养老财富储备意识初步形成,养老财富储备总量依然不足
总体来看,目前调查对象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养老财富储备意识,除了参加国家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调查对象还参与了多元化的养老金融市场,为自己的养老问题储备了相应的财富。但从养老财富储备量来看,调查对象的平均养老财富储备金额不多,难以提供充分的养老收入保障。具体来看,有约七成(71.63%)调查对象的储备金额处于50万以下,仅有28.38%的调查对象的储备金额在50万以上。同时,从调查对象对整个养老期间养老资产储备规模的预期以及目前养老资产储备的实际情况来看,调查对象对于整个养老期间的养老资产储备预期的平均值约为124万元,而目前调查对象已经储备的养老资产的平均值约为45万元,目前的储备量还远不及预期。这一方面反映出目前我国居民实际养老财富储备还有不足,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养老金融市场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5.2养老财富储备方式日益多元,养老金融产品配置比较保守
在我国金融市场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背景下,养老金融产品也在不断创新,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普遍通过金融市场上的多元化渠道进行养老财富储备,购买银行存款或商业养老保险、银行理财或房产、基金、股票、国债、信托产品等多元化的养老金融市场均是不少国民养老财富储备的重要渠道。目前,公众的养老金融知识还相对有限,在养老金融市场参与中愿意承担的风险相对有限,银行存款、商业养老保险或银行理财依然是公众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主流方式,对于其他风险相对较高却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养老金融产品(如股票、基金、信托等)配置有限。即便是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激励国民参与养老金融市场,调查对象仍然更加偏向于银行存款、现金储备和商业养老保险这类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产品,对养老目标基金这类风险相对较高收益也可能较高的产品接受度仍然偏低。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受收入条件制约,难以通过养老金融市场进行养老财富储备,或者少量可用于养老财富储备的资金又难以承受可能带来较高收益的金融产品背后的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其养老财富的保值增值会带来负面影响。
2.5.3专业投资咨询业务获得认可,投资顾问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由于养老金融投资具有长周期性和专业性特征,作为普通的老百姓很难通过科学、合理的安排为自己做出理想的养老财富储备规划。随着养老金融行业的专业投资咨询顾问业务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认同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尽管接受的费用支付方式不同,但超过八成(85.90%)的调查对象都表示愿意为自己的养老金融投资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养老金融行业的专业投资咨询顾问业务收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可,付费投资咨询业务可能会迎来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空间。
2.5.4机构养老受众逐渐宽泛,养老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需要照料的老年人口数量剧增,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却已明显弱化,社会化养老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尽管不同收入群体的支付意愿存在差异,超过四成(43.06%)的调查对象未来愿意在养老院养老,表明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逐渐淡化,国民逐渐认可机构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服务。与此同时,当前养老服务的供需存在结构性矛盾,服务优质、专业性强、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将受到更多的青睐。
改革开放以来,为顺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潮流,传统依靠国家和范围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了社会化的转型,现代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199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确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随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于2009年、2011年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并于2014年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制度上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度上的全覆盖。
3.1基本养老保险总体参与情况
3.1.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高,但应保尽保的目标仍待实现
制度全覆盖并不意味着人群全覆盖。为了解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课题组设计了“目前,您参加了下列哪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以了解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覆盖情况。剔除当前身份为在校学生这一不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体,调查结果显示,有98.1%的调查对象参加了不同种类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73.3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1.19%,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含新农保)的有23.60%,但仍有1.9%的调查对象没有参加任何种类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从全国数据来看,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人数为10530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人数为50355万人,占比47.8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人数为54952万人,占比52.18%。在本次调查当中,调查对象超七成(73.31%)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由于本次调查对象为城镇常住人口,未覆盖农村居民,由此带来了一定的样本偏差。
灵活就业人员、私营/外资企业员工占据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人群的主体,此外还有少量无业、国有/集体企业、务农以及非政府组织就业人员未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目标尚未实现。值得注意的是,相当大一部分私营/外资/合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参保的条件但未参保,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受到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或破产倒闭等原因;另一方面也提示我们要出台更加灵活的支持政策,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3.2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认知
3.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预期与实际水平
2.3.1五成左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者预期替代率在50%以上,高于当前40%左右的实际替代水平
近四成(39.62%)调查对象认为每月养老金达退休前工资41-60%可达预期,30.2%的预期达到退休前工资的60%以上,高于当前40%左右的实际替代水平。
2.3.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预期水平的平均值为2223元/月,远高于当前200元左右的全国平均水平
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预期水平的平均值为2223元/月。2022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6883元,即3073.58元/月,调查对象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预期值大约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2.33%。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待遇水平来看,根据人社部统计公报数据计算,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约为204.69元/月,远低于调查对象对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预期值。
3.4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预期
超过九成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都希望在60岁或以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在目前延迟退休的呼声不断高涨的情况下,仍然面临着较大的阻力,在具体推进政策落地时需要循序渐进,考虑到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3.5小结
3.5.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水平较高,人群全覆盖尚未实现
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实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但制度全覆盖并不意味着人群全覆盖。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目前有98.1%的调查对象参加了不同种类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容忽略的是,仍有1.9%的调查对象没有参加任何种类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剔除在校的学生,相当大一部分群体是灵活就业人员及私营/外资/合资企业职工,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人群全覆盖的目标尚未实现,覆盖面仍有待提高。
3.5.2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认知良好,制度重要性获得认可
3.5.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及预期,保障水平面临提升压力
就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而言,无论是城镇职工参保者还是城乡居民参保者,均有相当大一部分群体有较高的预期。其中,近四成(39.62%)城镇职工认为每月养老金达退休前工资41-60%可达预期,30.2%的预期达到退休前工资的60%以上。高于当前40%左右的实际替代水平。此外,调查对象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预期水平的平均值为2223元/月,也远远高于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约为205元/月)。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功能目标是保障基本生活,如果想在保基本之外实现更高水平的养老待遇保障,一方面应持续推进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通过制度改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应逐步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大力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制度,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待遇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除此之外,还应鼓励公众积极通过市场化进行养老财富储备,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
建立和完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完善中国养老金体系架构、形成政府、雇主和个人三方责任共担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国际上典型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中,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责任明确,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可以为退休人员提供多渠道、可靠的养老保障。其中,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以政府为主导,通常采取现收现付制,目标是为广大退休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以单位为主导,政府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则以个人为主导,属于个人自愿参与、国家提供税收优惠的制度模式,第二三支柱均定位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的额外养老储备。
由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的参与完全由个人自己决定,不受单位影响,灵活便捷,因此对于没有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的群体的补充意义更大,同时个人为自己养老提供筹划,也有助于减轻国家未来的养老负担。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顶层设计正式落地。2022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或地区先行落地,年缴费上限1.2万元,可享税收优惠,由此我国个人养老金业务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4.1个人养老金制度认知
为了解城乡居民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认知情况,课题组设计了“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可自愿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缴费阶段享受每年最高12000元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等到领取养老金时再按照3%的税率缴纳税款。您是否了解该项政策”的题目,以直观了解调查对象对个人养老金政策的了解程度。
4.2个人养老金制度参与情况
4.2.1试点地区近三分之一的调查对象开立了个人账户,参与度整体较高
从试点地区的调查对象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情况来看,31.24%的调查对象开立了账户,这对于一项新试点的自愿性制度而言,可以算是取得了开门红的成绩。
4.2.2近三成调查对象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是为了长远养老投资规划,同时也有部分对象是基于同伴效应、税收优惠等因素
从调查对象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原因来看,基于长远养老投资规划的考虑占比最高,达到29.58%,同时身边不少人开户的同伴效应、税收优惠等也是重要因素。而此前报道最多的因银行开户有红包、帮朋友完成指标而开户的因素占比不高。
4.2.3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存在人群差异,年龄、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是关键影响因素
年龄差异——30-49岁群体开户比例显著高于其他年龄段群体
从试点地区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的年龄差异来看,30-49岁年龄段的调查对象开户比例显著高于其他年龄段。这可能是由于30岁以下的群体往往刚刚步入职场,收入相对较低。同时面临的结婚生子、购房等诸多压力,开户的积极性不高;而50-59岁的群体则由于临近退休,可能会对短期开户投资个人养老金的意义存在疑问。
从试点地区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的受教育程度差异来看,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占比呈现显著增加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受教育程度越高的群体对于新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更为清晰,加之这部分群体的收入可能相对较高,当前的制度设计可能对这类群体各位友好,因此开户的积极性更高。
收入差异——收入越高的群体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占比更高
从试点地区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的收入差异来看,随着收入的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占比呈现显著增加的趋势。这可能是由于当前的个人养老金制度采取的是税收递延的优惠方式,对于需要纳税的较高收入者才有相应的意义,因此其开户的积极性也更高。
4.2.4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比例高但缴费额度偏低
从2022年试点至今,跨越两个年度,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的最高限额为24000元。仅14.21%的调查对象满额或接近满额缴费,小额缴费的人群占比也相对较多。
4.2.5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比例存在人群差异,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的群体影响最为显著年龄差异——随着年龄的增加,个人养老金的缴存额度呈现出显著增加趋势
尽管临近退休的群体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比例方面不占优势,但这部分群体开户之后的缴费额度总体上较高。调查数据显示,40岁以上的群体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累计缴存额度均超过万元,显著高于40岁以下的群体。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40岁及以上的群体收入相对较高,同时其更能够意识到为养老储备的紧迫性。
受教育程度差异————受教育程度高的群体个人养老金平均缴存额度更高
从个人养老金平均缴存额度的受教育程度差异来看,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个人养老金平均缴存额度呈现显著增加的趋势。
收入差异——收入越高的群体个人养老金平均缴存额度更高
从个人养老金平均缴存额度的收入差异来看,随着收入的提升,个人养老金平均缴存额度的呈现显著增加的趋势。这可能是由于当前的个人养老金制度采取的是税收递延的优惠方式,对于需要纳税的较高收入者才有相应的意义,因此其增加缴存额度的积极性也更高。
4.2.5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产品类别多样,但仍有相当规模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尚未进行投资,主要源于不知道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还需要进行投资以及不知道如何投资
调查显示,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产品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养老储蓄产品,但与其他几类产品差别不大。
调查显示,仍有相当规模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尚未进行投资,究其原因,不知道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还需要进行投资以及不知道如何投资占比最高,同时,产品专业性太强、担心投资风险以及购买流程复杂等因素也制约了部分群体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投资。
4.2.6调查对象未开户/未向个人账户缴费的主要原因在于缴费压力和税收优惠不足
从调查对象参与个人养老金的实际情况来看,有近七成未开户,同时开户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群体未往账户中缴费或者缴费额度较低,究其原因,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缴费压力大、税优力度不足和收入不足;同时,灵活性不足、年轻不着急等也是重要原因。
4.3未来参与意愿与完善期待
4.3.1放宽资金取出的条件在调查对象关于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期待中位居首位,其次还包括增加其他优惠、增加产品投资种类、提高投资收益、加强顾问服务等
调查结果显示,有40.80%的调查对象认为个人养老金政策未来应放宽资金取出的条件,39.44%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增加其他方面的优惠,38.33%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增加投资产品种类,37.98%的调查对象认为应提高投资收益,37.66%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加强投资顾问服务,还有30.84%的调查对象认为应提高缴费上限。未来个人养老金政策应从灵活性安排、优化税收优惠政策、丰富投资产品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4.3.2非试点地区放开试点后的参与意愿较强,反映出个人养老金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调查显示,63.7%的非试点地区调查对象明确表示愿意参与基于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还有15.63%不确定,仅有20.68%表示明确不愿参与。
4.4小结
4.4.1个人养老金政策认知较好,缴费比例高但缴费额度低
4.4.2个人养老金参与意愿强烈,制度设计仍有优化空间
从调查对象的个人养老金未来参与意愿来看,调查显示,63.7%的非试点地区调查对象明确表示愿意参与基于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还有15.63%不确定,仅有20.68%表示明确不愿参与。同时,调查对象也表达了不少关于制度未来进一步优化的方向,其中放宽资金取出的条件在调查对象关于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期待中位居首位,其次还包括增加其他优惠、增加产品投资种类、提高投资收益、加强顾问服务等。
5.1中国养老金融活动面临的潜在挑战
5.1.1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现人群全覆盖,应保尽保目标仍需努力
5.1.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限,多支柱养老金体系亟待完善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功能目标是保基本,为广大国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极其有限,距离广大民众的预期还有一定的距离。根据国际经验,一个科学合理的养老金体系的目标不仅应满足保基本的目标,还应满足全覆盖、充足性和可持续的条件。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目标是多层次、多支柱,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发展较为缓慢,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则刚在部分地区试点,导致我国广大民众的退休待遇主要依赖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这也直接导致第一支柱养老金承担过多功能、改革调整困难。因此,未来应大力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金,积极完善我国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提高老年群体的退休待遇保障水平。
5.1.3养老金融知识水平有待提升,养老投资知识尚未得到满足
在素质教育普及和网络科技快速发展的共同推动下,公众的文化素质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部分公众已经较好地掌握了基础的金融概念和金融知识,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素养,金融活动中的上当受骗情况也在减少。但是,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仍有部分公众不能准确地分辨利率、复利等基础知识,尤其是对通货膨胀尚未形成准确的认识,公众整体的养老金融知识素养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直接影响着公众的养老金融知识水平,本次调查反映出公众的养老金融水平为61.11分,仅在及格线附近,并还存在着一定的高估情况,表明公众的养老金融知识水平亟待提升。此外,随着养老金融需求的逐步提升,公众对于养老金融知识表现出较为强烈的诉求,而现有的养老金融教育渠道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养老投资知识需求。
5.1.4养老金融投资风险偏好保守,养老金融资产存在贬值风险
5.1.5养老财富储备意识逐步加强,养老财富储备总量依然不足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财富储备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国民的选择。总体来看,公众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养老财富储备意识。但从养老财富储备量来看,调查对象的平均养老财富储备金额不多,与自身预期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提供充分的养老收入保障。从调查对象对整个养老期间养老资产储备规模的预期以及目前养老资产储备的实际情况来看,调查对象对于整个养老期间的养老资产储备预期的平均值约为125万元,而目前调查对象已经储备的养老资产的平均值为45万元,目前的储备量还远不及预期。这一方面反映出目前我国居民实际养老财富储备还有不足,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养老金融市场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1.6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逐渐多元,养老产品设计难以满足需求
5.1.7养老金融诈骗风险仍然存在,金融监管与知识宣传需加强
5.2完善中国养老金融活动的政策建议
5.2.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的范围和水平
基本养老保险的新路径。二是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完善和改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渐进式延迟领取退休金年龄等,使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5.2.2推进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
5.2.3深入加强养老金融教育,提高国民养老金融素养
5.2.4不断创新养老金融产品,满足多元养老金融需求
我国民众对于养老金融储备的意愿相对较为强烈,且不少居民已经开始进行了养老金融投资,但由于经济水平差异以及对风险认知的不同等因素,不同群体对于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和偏好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只有市场上开发出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养老金融产品,才能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金融需求。因此,广大金融机构应通过不同渠道随时跟踪了解广大居民的养老金融投资偏好,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养老金融产品,从而刺激其进行有效的养老金融投资,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化、多样性需求。一方面,要及时利用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调研,了解不同群体对养老服务金融的不同需求,对市场、客户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供给,并对日益更替的需求进行及时的创新和改进。另一方面,可以探索与其他行业毕业养老服务行业等进行合作,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的功能,充分挖掘不同群体的养老金融潜在需求,从而开拓更大的养老服务金融市场。此外,还应进一步提高养老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提高客户的信任度、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