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陕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增加农村居民收入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为此,要把促进农民增收放在更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一、陕西农民增收的环境变化
(一)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仍是农民增收
随着“三农”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未来五年“三农”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提出了“2021年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硬指标,意味着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和落脚点仍然是促进农民增收,并且包含了持续增长、加快增速、减小差距三个维度的内涵,对增加农民收入提出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二)新发展阶段农民增收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
(三)2025年和2035年陕西省农民增收任务具有艰巨性和紧迫性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陕西过去作为全国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省份之一,面临国内外发展环境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增强。无论是脱贫地区、脱贫农户,还是长期不属于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边缘地区、边缘农户,都可能因为发展环境中的风险因素增加,导致就业增收空间萎缩或出现重大转折性变化。“十四五”期间陕西不仅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同时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的任务更为艰巨和紧迫。
二、陕西农村居民收入现状
(二)收入差距较大,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速相对较低
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速相对较低。2013~2017年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先升后降,2017年为2222.07元,比2008年减少177.6元。中等收入户和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上升。2017年高收入户为22889.2元,比2008年增加8041.3元,年均增长11.47%,比中等收入户高13241.5元,中等收入户年均增长
(三)城乡、区域差异较大
农村居民与全省居民的收入水平存在差距,地区差异明显。铜川、汉中、安康和商洛的农村居民收入不足全省居民收入水平的50%。同时,不同区域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差异也较大。2020年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最高是西安15749元,其次为杨凌14623元,榆林14319元位列第三。
三、陕西农村居民增收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水平始终高于全国水平和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艰巨
从1980年到2020年四十年的变化来看,陕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下降—上升—再下降”三个阶段,无论哪个阶段的收入差距都高于全国水平(图1)。同时,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情况来看,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排名第1位的上海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38.14%,在全国排名第17位。
图11980-2020年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比和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
(二)后疫情时代外部环境发展剧烈变化,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
全球经济长期来看仍将处于低位(图2)。从经济增长阶段来看(图3),我国在以加入WTO为标志的参与全球经济发展的历程中,GDP增长速度从快速上升到增幅逐步收窄。相对于全国而言,陕西GDP增速走势与全国保持一致,农民增收难度日渐加大。
图2全球经济2020年大幅萎缩
图32000-2020年全国GDP增长率(%)和陕西GDP增长率(%)
(三)劳动力数量紧缺且整体素质偏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后劲不足
从近年来变化趋势看(图4),全省农民工增速逐渐放缓,近年呈现不断下降趋势。从受教育水平来看(图5),农民工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
图4近年来陕西农民工数量增速(%)和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
图52009-2020年陕西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构成
(四)财政支持“三农”发展力度相对不足,支撑农民持续增收的保障措施亟待深化
从陕西财政近年来实际支出情况看(图6),对农业的投入总量偏低。2009年财政支农支出为684.18亿元,仅高于西藏、宁夏和青海三个省份,约为四川省的二分之一(1288.42亿元);同时,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也偏低,2010-2019年始终保持在11%-12%的水平,对增加农民收入的拉动效应有限。
图62010-2019年陕西财政支出与财政农业支出情况
四、促进陕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基本思路
(一)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发展
目前,我省关中、陕南、陕北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气候资源优势不同,农村地区产业结构有所差别,但产业结构从一二三产增长向三二一产增长空间很大。要大力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协调发展,一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二是加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劳动报酬回报率较高的行业转移。三是切实加强农民工用工保障中存在的养老、子女教育、工伤保险等问题解决。
(二)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要继续加强农村居民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较低的问题。同时,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地区收入差距,第三次分配作为再分配的有益补充,要起到抑制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作用。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分配中,加强第三次分配的有机结合是乡村振兴阶段有效调节我省合理收入分配格局的新思路。
(三)改善农民增收的外部环境
一是在陕南地区要着力降低集体经济“空壳村”比率,创新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二是继续大力促进我省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三是继续推进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扩面、提档、升级。
(四)统筹财政资金与社会帮扶
一是财政资金应重点投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在产业发展方面以培养新产业、绿色可持续产业和新业态为重点,资金使用应由“补贴发放”转向如何“循环使用”的良性投入路径。二是社会帮扶对象在乡村振兴期间内要适当增加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重,把积极预防纳入到兜底保障的政策制定中。
五、促进陕西农村居民增加收入的措施建议
(一)壮大主导产业
一是继续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苹果产业坚持“北扩西进”;猕猴桃加快“东扩南移”;奶山羊坚持全产业链开发;增强茶叶、魔芋、中药材、核桃、红枣、杂粮等50多个区域特色产业规模化生产能力,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加。二要发展互联网农业与订单农业,扶持提升县域仓储、运输和配送物流体系能力。三要在一产二产基础上,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延伸农产品产业链、增强价值链,加快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渠道多元化增长。
(二)推进园区提档
一是提升农业园区信息化程度,促进园区生产方式、产业结构、管理经营方式等多方面向科学化、精细化转变。二是加强有机农业园区建设,在关中、陕南、陕北建设有机果园、有机稻园、有机茶园、有机蔬菜园区。三是拓展农业园区综合业态,以园区为载体形成多业态发展的农业综合体,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三)鼓励就业创业
一是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档案,掌握劳动力就业创业意愿、困难和培训需求。二是强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地,简化奖补业务程序,征集市场前景好、见效快、风险小的项目,积极面向农民工开展项目推介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劳务出省安全返岗服务,组织“线上线下”农民工就业招聘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四)发展集体经济
(五)深推生产灾害保险
一是财政部门提高保费补贴比例和增加保险品种,在全省深推农业生产灾害保险和农产品收益保险,提升我省重点农产品的抗灾抗市场风险能力。二是加快将数字技术向农业保险渗透,构建气象、农业专家和社会服务资源联动的农业服务数据生态。三是发挥农业保险在综合金融中的基础作用,开展“保险+银行”联动模式,发挥农业保险保单质押作用,把农户理赔诚信数据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解决农户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
(六)完善增收政策
一是突出增收政策的差异性,将有限的政策资源更多地向增收困难区域和群体倾斜。二是突出财政支持方式的引导性。利用市场机制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促进农民增收。三是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关键性,将工作重心放在放宽政策限制、规范市场运行、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更大力度地推进改革,更加精巧地创设政策,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能够充分释放、有效发挥。四是突出社会保障的城乡融合性,让农民有稳定的生活预期,不致因收入波动而陷入困顿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