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后期,随着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汽车制造业的蓬勃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也迎来了它的春天,现代汽车保险起源于英国,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20世纪之前的萌芽期,20世纪初中期的建设期,20世纪50年代后的发展期,以及21世纪以来的成熟期并朝智能化方向发展,以下是具体的发展历程。
汽车保险业务的起步较为曲折,自鸦片战争后汽车保险进入我国,但由于当时我国保险市场受外国保险公司垄断,加上旧中国工业基础薄弱,汽车保险实际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和地位十分有限。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不久便开办了汽车保险业务,此后,汽车保险一直占据财产保险领域的头把交椅,并以高增长率保持增长势头,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承保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机动车辆保险的真正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汽车的普及使得道路事故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许多国家将包括汽车在内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纳入强制保险范畴,使得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普遍意义。
1、撞车后负全责,意味着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若当事人负全责,则需对受损方进行赔偿。
2、若车辆已投保全险,撞车后全责一般无需车主自行支付赔偿费用,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投保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损失在投保限额内,车主无需额外支付费用;若损失超出投保限额,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承担。
4、在撞车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只要车主没有肇事逃逸、醉驾等行为,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全部赔偿,如果损失超过保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承担。
5、法律分析:撞车后负全责的当事人,应赔偿对方全部费用,如造***身损害,还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如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造成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若车主仅投保了交强险,则保险公司仅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车主自身的损失需自行承担;若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承担。
我国保险、理赔人才的培养起步较晚,体系尚不完善,导致人才稀缺,市场需求大,在欧美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估损人才的培训和认证体系成熟,认证学员在保险和估损行业享有高薪酬和广阔的职业前景。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汽车保险市场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规模已突破千亿元大关,并以超过10%的年增长率稳步前行,汽车保险业务已成为众多保险公司的重要支柱和竞争焦点,包括人保、平保、太保等大型保险公司,以及众多新兴力量纷纷涉足。
3、保险公司数据分析岗位主要负责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和工具解读保险行业数据,为业务决策、风险评估和业绩优化提供支持。
1、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历程:在萌芽时期,汽车保险业务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自鸦片战争后汽车保险进入我国,但由于保险市场受外国保险公司垄断,加上旧中国工业基础薄弱,汽车保险实际上处于萌芽状态。
2、机动车辆保险起源于19世纪末,世界上最早签发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是1895年由英国“法律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此后,随着汽车的普及,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发展。
3、机动车辆保险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汽车的普及,道路事故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许多国家将包括汽车在内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纳入强制保险范畴,使得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普遍意义。
4、现代汽车保险起源于英国,经历了20世纪之前的萌芽期,20世纪初中期的建设期,20世纪50年代后的发展期,以及21世纪以来的成熟期并朝智能化方向发展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