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机构要求,在不断加强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积极开展金融教育,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大权利,通过开展系列金融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消费者权益。
案例简介
近日,消费者王老先生前往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待业务结束后,需核对纸质单证内容及签字,这时王老先生面露难色,表示自己看不太清,于是综合柜员为其提供老花镜与放大镜,并耐心解释,确保王老先生充分理解后签字。业务结束后,王老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案例分析
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保障人身权利方面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宪法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和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积极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尊重老年人使用习惯,保留和改进人工服务,不断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
消保提示
打造“银发服务驿站”,配备老花镜等工具;推出“掌上新华”APP“长辈模式”,解决老年人“看不清”“找不到”等问题;95567开通自动识别老人通道;养老社区开门迎客……近年来,新华保险根据老年客户的需求,从多方面改造或创新推出适老化保险服务,为老年群体营造温暖细致、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