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信用再理市场市场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信用是市场经济的枢纽,因此,探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之一是信用
这里讲的信用”,是以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广义信用。在市场经济中,信用集中、具体地体现在以资金为纽带的市场参与者的相互信任上。信用实现的程度高,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规范,社会扩大再生产就可以在正常、高效的基础上进行,反之,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会扭曲,会波折重重。
信用问题在市场经济中有特殊的重要性:
首先,信用问题贯穿于市场经济的各个角落。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参与者的信用关系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互为前提的有机网络,这个网络中的某些环节断裂,必然对整个网络产生连锁性的破坏,且这种破坏呈现放射性恶性扩张的特征。特别是信用网络中的某些重要环节如金融、大企业间的相互信用等出现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就更为严重、影响波及面就更为广泛和深远,其实际破坏性要比表面上体现出来的大得多。
其次,信用问题从根本上制约着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社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对社会道德水平发生影响,在一个信用水平不高的社会里,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水平都会扭曲,这就会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动摇;同时,社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市场经济的保障水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靠法律作保障,而法律的威严只有在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对其行为负责任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了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信用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会上,吴仪副总理和王众孚局长在会上分别就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问题作了重要讲话。根据他们的讲话精神,我们对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的概念、作用、基本内容及步骤等作了一些研究,现陈几点粗浅看法。
一、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的概念和作用
所谓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口约实现职能到位和达到有效监管得目的,利用市场主体得信用资料,区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类别,进而对其分别因“信”施“管”的科学管理方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是通过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系统”实现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系统”的基本作用:一是对内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执法提供依据和有效手段,二是对外为社会提供市场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实行分类监管是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系统”的主要内容之一。其实质是:采用科学规范的制度和运作程序,对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系统”的“收集”、“分类整理”、“存储传输”环节取得的信用资料,按诚信、基本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的统一标准,划分为绿牌、蓝牌、黄牌、黑牌市场主体;对绿牌市场主体,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的前提下,给予褒奖和重点扶持,对蓝牌市场主体进行教育和引导;对黄牌市场主体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督;对黑牌市场主体实行重点监控。通过把握重点,把有生力量主要投入监管信用不良市场主体中去,达到实现长效监管,维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进行管理机制,管理方法创新的具体体现。
市场监管任务不断增加和人员不足、手段不强的矛盾,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现阶段面临的基本矛盾之一。一方面市场主体群体日益扩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市场的领域不断拓展,工作量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缩减,经费不到位,执法装备〈如办公设备、工具等〉不足和落后。在这种环境和执法条件下,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改变监管思路,在监管对象中找出主攻方位,在监管方法和机制中找出长治久安之策,就会处于十分被动的窘境。
论文关键词:信贷市场信用信息抵押产生机制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链先生认为,虽然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已经进行了二十几年,但信用体系却远远没有建立起来…。信用关系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社会经济关系遇到了巨大的挑战:三角债迅速上升,在很多地区交易成本急速上升,甚至高到了交易无法进行的地步;银行“收息率”迅速下降,企业赖债、拖欠贷款利息、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严重。解决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产生信用信息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对借款人信用风险和项目风险的分析和甄别,这是信用信息的直接生产机制,但这要求银行具有很强的信息加工能力和贷款监管能力,同时还要辅之以社会信用信息生产机构,比如信用评级机构。另一种方法是利用抵押机制迫使债务人讲真话,通过抵押的设立传递有关债务人信用的信息,这是信用信息的问接信号传递机制。
1信用信息的生产机制
再要:市场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信用是市场经济的枢纽,因此,探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具有特殊的意义。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
房地产市场信用的缺失对我国国民经济和投资建设效益都造成重大影响,不但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风险,败坏了社会风气,更使全社会资源利用率低下。为此,从国情出发,加快建立和发展以法律为保障、以行业协会为纽带,由政府推动引导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的必要性
(一)国家大环境的需要
关键词:市场监管;信用;标准化;标准体系
1引言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国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中明确“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将信用管理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作为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型的重要抓手。体制机制的改革往往伴随着制度的不断确立和调整,而在市场化高度发达的今天,标准是协调制度与市场的重要桥梁。同时,以提升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推进企业诚实守信和履行社会责任为抓手,以信用信息共享为支撑,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研究企业信用评价技术管理方法和信用信息共享手段,构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标准体系,制定关键环节标准,解决评价指标不统一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定办法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的问题,推动简政放权和监管体制创新,支撑企业诚信和社会责任建设,推进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有效提升。
2信用标准建设及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管理现状
关键词:商品市场;信用缺失;企业信用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传统的采邑经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而逐渐被破坏,代之以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各种产品和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生产要素的流动领域大大扩大了。人员流动范围的扩大和流动更加频繁,使得原有的身份信用不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出现反映信用缺失问题的现象,事实上,中国经济的各个领域以及各个市场主体和公共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信用问题,这些问题成为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桎梏。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商品市场中的信用缺失问题。
一、我国商品市场中信用缺失问题的主要表现
商业信用是信用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我国目前的信用缺失首先表现在商业信用领域,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一、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需要记录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个较大的问题,就是金融市场上的信用不健全。由于市场信用不健全,其直接影响有两个方面:第一,威胁金融市场的安全,特别是银行和投资人的安全;第二,影响金融市场的执法效果。
现在人们常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笔者还要补充一句话,“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运行与发展都同市场信用分不开。金融市场信用一般是通过记录建立起来的,而且这种信用记录在发达国家早已经被商业化了,并且市场信用记录还发挥着有效的市场纪律机制的作用,同时也是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评级规范。
在我国,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还没有记录,也没有个人的市场化的信用调查与评级。所以,在目前这种状态下的金融业,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业。我国的金融业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是在行政管理条件下运行的。在行政管理条件下运行的金融业,如果发生不安全的事件时,情况更象一个政府行政管理的故障,而不是一个金融市场的商业事件。于是不应当产生的误解产生了,当一些小型金融机构被关闭或托管时,老百姓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而不是该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误认为金融机构的关闭是政府的行政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
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金融法律,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执法效果不理想。要想提高执法效果,就必须将金融业放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来发展,放在信用纪律的基础上来运行。市场金融才需要法律。在行政条件下运行的金融业,更需要国家政策与政府指令。现在我国的专业银行已经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在金融管理机制上,也要从行政管理手段向法律手段转变。